藍元震(?—1077年),北宋宦官

藍元震與長兄藍元用同為宦官藍繼宗養子。以其兄藍元用的官蔭補入內黃門,轉高班,侍奉太后劉氏明道元年(1032年)八月二十三年,宮中夜裡起火,小黃門王守規及時發現,太后擁宋仁宗西華門,元震則傳喚宿衛護駕,事後因功官遷高品。為太祖太宗真宗三陵都監,修訂防守法,爾後諸陵仿照他的規式。慶曆四年春天,藍元震上書劾論朝中朋黨,並將矛頭指向范仲淹歐陽修等人。[1]最後范仲淹於是年六月自請外放。曾任群牧都監,又監三館秘閣。熙寧初,任入內押班,遷皇城使。熙寧三年(1070年),宋神宗派遣中使張若水與藍元震訪查開封府貸放青苗情形,二人回報:「民情深願,無抑配者。」[2]熙寧十年(1077年)二月二十七年,仙韶院發生火災,他與蘇利涉及時救護,大火順利撲滅。同年三月初四日,卒於入內副都知任上。卒贈鎮海軍留後司馬光撰《涑水記聞》一書多引用藍元震之言。

注釋 編輯

  1. ^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四八:「至使內侍藍元震上疏言:『范仲淹、歐陽修、尹洙、餘靖,前日蔡襄謂之四賢。斥去未幾,複還京師。四賢得時,遂引蔡襄以為同列。以國家爵祿為私惠,膠固朋黨,苟以報謝當時歌詠之德。今一人私黨,止作十數,合五六人,門下黨與已無慮五六十人。使此五六十人遞相提挈,不過三二年,布滿要路,則誤朝迷國,誰敢有言?挾恨報仇,何施不可?九重至深,萬幾至重,何由察知?』上終不之信也。」
  2. ^ 宋史紀事本末》卷三十七:「時文彥博亦以青苗之害為言,帝曰:『吾遣二中使親問民間,皆云甚便。』彥博曰:『韓琦三朝宰相,不信,而信二宦者乎?』先是,安石嘗與入內副都知張若水、押班藍元震交結,帝遣使潛察府界俵錢事,適命二人。二人使還,極言民情深願,無抑配者,故帝信之不疑。」王安石是否暗中交結藍元震與張若水,讓他們為他作出有利的報告?《宋史》的說法係源自《司馬光日記》,按當時司馬光最反對青苗法及新法,其真實性不無爭議。

參考文獻 編輯

  • 宋史》,卷四六七〈宦者傳二 • 藍元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