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之於:愛》(希伯來語עיין ערך: אהבה‎)是以色列作家大衛·格羅斯曼的一部小說,於1986年出版。這也是格羅斯曼在美國出版的第一部小說。埃德蒙·懷特在《紐約時報書評》中將該書與《百年孤獨》、《鐵皮鼓》相比,將其稱為「這種小規模而令人敬畏的經典的傑出繼承人」。它被譯成20多種語言,並被科里·費希爾改編成舞台劇

證之於:愛
作者大衛·格羅斯曼
類型書面作品[*]
語言希伯來語
出版機構Keter Publishing House[*]
出版時間1986年 編輯維基數據
出版地點以色列
規範控制
ISBN978-2-02-025907-1
OCLC612521263

小說分四部分,第一部分「莫米克」講9歲兒童莫米克發現周期的大人無法從猶太人大屠殺的噩夢中解脫,立志從家中引出那些「納粹野獸」。第二部分「布魯諾」中,莫米克已成為39歲的以色列作家,這一部分本身也是莫米克寫下的一個故事。莫米克認為「愛征服不了什麼」,最終從妻子和情人那裡解脫,在一間小屋中孤獨創作。布魯諾是真實存在過的猶太作家,他在二戰中被納粹槍殺。莫米克尋找布魯諾遺失的手稿《彌賽亞》,在他的想像中,布魯諾復活並變成一條魚,與他融合在一起。第三部分「沃瑟曼」敘述莫米克的舅舅沃瑟曼在納粹集中營中,毒氣和槍擊都無法令他死亡。德國軍官尼格爾讓他講故事以換得死亡的機會,最後被沃瑟曼的故事感染。第四部分「卡齊克生平之百科全書」充滿了碎片化敘述,講述了卡齊克的人生,對前三章的內容加以補充。[1]

參考資料 編輯

  1. ^ 張瓊. 潛在心底的細訴——代序格羅斯曼的《證之於:愛》. 收錄於:(以)大衛·格羅斯曼(David Grossman)著;張沖,張瓊譯. 證之於:愛. 上海市:上海譯文出版社, 20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