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地區湖南省曾存在過的准行政區——地區,前身為中華民國湖南省第六行政督察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改稱「邵陽專區」、「邵陽地區」,1986年1月17日撤銷,撤銷之前的轄域全部劃入邵陽市

邵陽專區 編輯

  • 1949年,設邵陽專區,邵陽專區轄原第六行政督察區轄域,專署駐邵陽縣。
  • 1950年10月19日,自邵陽縣析置縣級邵陽市,屬邵陽專區,以邵陽縣城關鎮和祭祺、余湖、板卜、城北、田江渡5鄉為其行政區域;專署駐邵陽市,專區轄1市、6縣。
  • 1952年,2月16日,自邵陽縣、新化縣二縣析置新邵縣;自邵陽縣析置邵東縣;自武岡縣析置洞口縣;自安化縣、邵陽縣、湘鄉縣、新化縣四縣析置藍田縣,7月15日藍田縣更名漣源縣。11月13日,益陽專區撤銷,原益陽專區所屬湘鄉縣雙峰縣漣源縣劃入邵陽專區。專區轄邵陽市、邵陽縣、新化縣、武岡縣、新寧縣、城步縣、隆回縣,新邵縣、邵東縣、洞口縣、湘鄉縣、雙峰縣、漣源縣共計1市、12縣,專署駐邵陽市。
  • 1953年,邵陽市改為省轄市;邵陽專區轄12縣。
  • 1956年11月3日,城步縣改為城步苗族自治縣;專區轄11縣、1自治縣。
  • 1958年,邵陽市復歸邵陽專區。6月20日,原屬黔陽專區綏寧縣劃歸邵陽專區。邵陽專區轄1市、12縣、1自治縣。
  • 1961年7月9日,自新化縣析置冷江市,漣源縣析置婁底市,2市歸屬邵陽專區;專區轄3市、12縣、1自治縣。
  • 1962年10月20日,撤銷冷江市併入新化縣、撤銷婁底市併入漣源縣;專區轄1市、12縣、1自治縣。
  • 1965年7月10日,湘鄉縣劃至湘潭專區;邵陽專區轄1市、11縣、1自治縣。
  • 1969年10月10日,自新化縣析置冷水江市;專區轄邵陽市和冷水江市邵陽縣新化縣武岡縣新寧縣隆回縣新邵縣邵東縣洞口縣雙峰縣漣源縣綏寧縣城步苗族自治縣共計2、11和1自治縣,專署駐邵陽市。

邵陽地區 編輯

  • 1970年,邵陽專區改稱「邵陽地區」,地區駐邵陽市,所轄縣級行政區與1969年相同。
  • 1977年9月29日,因設立漣源專區,邵陽地區冷水江市和漣源縣、雙峰縣、邵東縣、新邵縣、新化縣計1市、5縣劃至漣源地區。邵陽地區轄邵陽市,邵陽縣武岡縣新寧縣隆回縣洞口縣綏寧縣城步苗族自治縣共計1、6和1自治縣,行署駐邵陽市。
  • 1980年2月20日,邵陽市改為省轄市。邵陽地區轄邵陽縣、武岡縣、新寧縣、隆回縣、洞口縣和綏寧縣,城步苗族自治縣共計6縣和1自治縣,行署駐邵陽市。

地市合併 編輯

邵陽地區和地級邵陽市經歷二次合併。

  • 1983年2月8日國務院【國函[1983]12號】撤消邵陽地區,6縣和1自治縣全部劃歸邵陽市。1983年7月13日國務院【國函[1983]137號】恢復邵陽地區,轄原6縣1自治縣。
  • 1986年1月17日,撤銷邵陽地區,邵陽地區所屬邵陽縣、武岡縣、新寧縣、隆回縣、洞口縣和綏寧縣,城步苗族自治縣共計6縣和1自治縣全部劃歸邵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