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性存(1874年—1928年),民國時期著名律師法學家荀伯浙江省餘姚縣(今寧波餘姚市)臨山人,出生於江蘇省睢寧。子阮毅成,亦為著名法學家。[1]阮大方台灣「民主鬥士」。[2]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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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性存任教浙江省立第一中學(今杭州高級中學[1]。其子阮毅成亦於1918年入讀於同所中學。清朝末年,赴日本留學,就讀於東京法政大學。在日本期間,加入中國同盟會,與革命黨人交往密切。回國後,在浙江杭州創辦浙江私立法政學堂。辛亥革命爆發,參與策應光復杭州。

民國時,曾擔任律師公會會長,長達十餘年。在杭州從律師業,成為杭州最早知名律師。1919年7月,在浙江第一師範學校(今浙江師範大學)授課一學期,教授法制概要。阮性存曾主持浙江省憲的起草工作。[1]

1927年,阮性存出任浙江省政府委員兼司法廳廳長。1928年,因積勞成疾不治而逝世,葬於杭州市西湖北面九里松石蓮亭。[1]

命名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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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舊時杭州城之性存路以其名字命名,今慶春路眾安橋西段(1964年後改作現名)。

代表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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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學通論》,撰寫,通俗教科書
  • 《阮性存遺稿》(目次卷一,遺稿卷二,遺稿卷三,遺稿卷四,遺稿卷五),阮毅成編。

參考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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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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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阮性存. 浙江省杭州高級中學. 2007-03-14 [2011年8月1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年5月14日) (中文(簡體)). 
  2. ^ 編輯:許路陽. 记者团专访阮大方 还原一代台湾民主斗士. 華中大新聞網. 發布時間:2009-10-05 14:42 [2011年8月1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年10月13日)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