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西銀行抗日戰爭第二次國共內戰時期存在於冀魯豫地區的一家銀行,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地方政權建立,為發鈔行。其發行的鈔票稱為魯西幣魯鈔[1]

歷史 編輯

1939年3月,羅榮桓率一一五師進入魯西、泰西地區,與魯西區黨委組成八路軍「魯西軍政委員會」,開創泰西根據地和魯西平原根據地。1939年秋天,長清縣抗日民主政府在大峰山根據地及周邊地區發行流通「泰西銀行長清分行券」,但其實並未開設「泰西銀行」「長清分行」這樣的機構,而是直接由縣政府發行。同期,魚臺縣抗日民主政府也在微山湖地區發行了魚臺縣地方流通券。

1940年1月北方局山東分局指示「魯西應統一發行紙幣,糾正不統一的各自為政的辦法」及「籌辦魯西銀行」等,在魯西地區統一發行紙幣。八路軍一一五師供給部部長呂麟籌建魯西銀行,在東平湖湖心島的土山村農民王相菊家後院北屋內建立秘密印刷所,「魯西幣」與法幣等值發行流通。1940年5月魯西行政主任公署任命呂麟為魯西銀行行長,地方幹部張廉方任副經理,秘書兼業務科長方臬,會計科長古采甫,印鈔工作由一一五師供給部教導員劉導生、張震華(王潤生)負責。[2]

1941年7月,冀魯豫行署與魯西行署合併為冀魯豫邊區行政主任公署,魯西銀行擴大為整個冀魯豫抗日根據地的地方銀行,冀南銀行冀魯豫辦事處併入魯西銀行。魯西銀行交由冀魯豫行署領導,部隊人員撤出。

1943年3月29日,魯西銀行與冀魯豫區工商局聯合辦公。1944年,為統一協調平原戰略區對敵鬥爭,冀南區併入冀魯豫區,冀南銀行冀南區行隨之併入魯西銀行。因魯西銀行鈔流通久、口碑好、受群眾認可,遂一直沿用魯西銀行名稱。

1945年10月,原冀南銀行冀南區行從魯西銀行分離出去。1945年11月晉冀魯豫中央局峰峰會議決定冀南銀行為冀南、太行、太岳、冀魯豫四區統一的銀行。1946年1月1日,魯西銀行改組為冀南銀行冀魯豫區行。由於市場流通的魯西幣的良好信譽,對外保留魯西銀行的名義,冀魯豫邊區各金融機構掛冀南銀行和魯西銀行兩塊牌子。1947年停止發行魯西幣。但群眾認可魯西幣的信譽,願意持有而不願兌換上交,回收工緩慢,直到1949年後才由中國人民銀行收回。魯西銀行總共發行24.4億元,與法幣的比價1940年為1:1,1945年為1:3.5。

參考文獻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