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培松
清末民初将领
黃培松(1855年—1925年),又名爾琴,字賢禮,號菊三,福建南安人,祖籍安溪[1],清朝政治人物、軍事將領。
清光緒二年(1876年)丙子科武闈,黃培松獲鄉試第二名(亞元)。光緒六年(1880年)九月,黃培松會試第一名(會元)後,殿試登武進士一甲第一名(狀元),授頭等侍衛[2]。光緒十四年,任廣西鬱林營參將(正三品)[2]、南雄協副將(從二品)[3]。光緒三十年,任廣東高州水陸總兵官[3]。黃花崗之役時,不忍殺參與的台灣進士許南英之子許贊元而放之。
民國建立後(1913年7月),黃培松被袁世凱北洋政府召入北京授陸軍中將,並任福建護軍使。10月,任廈門要塞司令官,並裁去護軍使。後又任福建漳泉總司令官。11月,部隊被接收。 1914年,黃培松在惠安設立團練局。1915年,黃培松與廈門商會總理黃世金破壞革命,人稱「二黃」。1918年,任會辦。1919年12月,授將軍。1922年9月,授培威將軍。
民國十二年(1923年),隱居廈門,倡建廈門江夏堂。民國十四年(1925年)夏,病卒於福州,葬鼓山。1926年7月,追贈陸軍上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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