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要擅自拿掉刪除討論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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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要供大家討論的模版,請不要擅自拿掉。若討論後決定保留了自然會有人幫忙拿掉,你也可以參與討論。話說回來,你該不會是吳煜宗本人吧?未命名 2007年5月23日 (三) 17:08 (UTC)回覆

東亞研究型大學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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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堅持認為現有順序必須修改,請解釋。如果你繼續增加東亞研究大聯盟之類重複內容將被視為破壞,帳號會被查封。謝謝合作。--蒙人 ->敖包相會 2007年5月23日 (三) 20:12 (UTC)回覆

刪除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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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去掉刪除標示。事實上,即使你去掉了那個標示,刪除討論還是在進行。你已經幹了三次了。再次去掉刪除標示會導致你的帳號被查封。另外只有管理員可以保護一個頁面,請不要聲稱一個沒有被保護的頁面被保護。謝謝合作。--蒙人 ->敖包相會 2007年5月26日 (六) 01:10 (UTC)回覆

你該不會真的是吳煜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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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真的是吳教授,歡迎以豐富的法學素養對這裡做出貢獻,不過要注意Wikipedia:可供查證Wikipedia:非原創研究Wikipedia:列明來源等方針,詳細請看Wikipedia:方針與指引,這是新手容易忽略的地方。舉例來說,縱使你是吳教授本人,在撰寫吳煜宗條目的時候,最好也要列出資料來源(如果你不是吳教授,那更要列出),像是目前的第二段,可能你還要加強資料來源。祝編輯愉快。未命名 2007年5月28日 (一) 19:13 (UTC)回覆

關於條目被刪除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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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要說明一下,雖然你希望條目不要被刪,不要打擊你的自信心;但吳煜宗目前除非是我輩在台灣讀法律系並持續在觀察新進教授的人,否則大部分的人真的不知道他是否有足夠的重要性及顯著性可以登上維基百科,所以該條目被提出刪除討論,就是要大家討論其存廢,而其實提出刪除討論後,並非一定會被刪除,你可以參與討論並為條目保存提出辯護;然而,或許是你不熟悉維基規則的原因,一直把刪除討論的模版刪掉,反而不去討論條目的存廢。這就好像法院寄開庭通知書給當事人,若假裝沒看見又把開庭通知書撕掉,到時候沒出庭被一造辯論判決敗訴也是沒辦法的事吧!別氣餒,你應該是十分有潛力的編輯者,在瞭解維基百科的規則後,一定能為這裡做出巨大的貢獻!未命名 2007年5月31日 (四) 17:52 (UTC)回覆

完全贊同未命名說的。希望看到你新的貢獻,而不是堅持改變列表順序或者介紹一個知名度不高的副教授。比如你可以擴展現在還是小作品的世新大學。謝謝。--蒙人 ->敖包相會 2007年5月31日 (四) 19:08 (UTC)回覆

2007年台灣維基人夏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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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eya,您好:

2007年台灣維基人夏聚即將於6月30日在台北市舉辦。這次的聚會將聚焦於8月將在台北舉辦的第三屆維基媒體國際會議(Wikimania)。另外,關係大家深遠的離線版維基百科、自由圖像等議題,也已邀請其他的維基人分享。

誠擎歡迎您立刻報名參加

  • 日期:2007年6月30日(星期六)
  • 時間:下午一點到下午五點
  • 地點:青輔會Youth Hub青年交流中心二樓會議室
    (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31號2樓,近捷運善導寺站)

(本訊息由User:笨笨的小B的機器人User:LittleBot2007年6月23日 (六) 14:40 (UTC)透過AutoWikiBrowser發送。)回覆


Wikipedia talk:聚會/2008年香港夏聚/邀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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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您的維基人是:

Mahoumatic (留言) 2008年7月19日 (六) 20:01 (UTC)回覆

邀請出席2008年香港夏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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