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特色列表/吉林省友好城市列表

友好城市是指將地域或政治上沒有關聯的城市聯繫起來,以期促進相互間的人員接觸和文化聯繫。吉林省及其下轄的各地、縣級行政區經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再經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確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批准後,可以與國外城市建立友好合作關係。友好城市之間可以開展在經濟、科技、教育、農業、文化、衛生、體育、旅遊、環保等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截至2022年10月28日,吉林省及其下轄各地、縣級行政區已與25個國家建立61對友好城市。其中,亞洲有5個國家、23對友好城市;北美洲有3個國家、7對友好城市;南美洲有1個國家、1對友好城市;歐洲有14個國家、27對友好城市;大洋洲有2個國家、3對友好城市。省級友好城市有16對,地級友好城市有36對,縣級友好城市有9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