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英士(1899年—1985年)[1],江苏海门人,法学家,历任东吴大学、暨南大学、中国公学、南京河海工程学校教授,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国立编译馆馆长、教育参事,《图书评论》主编,台湾国立艺术专科学校校长。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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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年毕业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留学期间曾为中西美留学生组织代表[2]

1927年在上海与闻一多、梁实秋、徐志摩、张嘉铸、潘光旦、饶孟侃、丁西林、叶公超、胡适、余上沅共同创办新月书店,同为董事[3]

1948年7月,南京政府教育部首席参事刘英士以“疏导学潮”的名义抵达昆明,随后发生了云南当局镇压“反美扶日”学生运动[4]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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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蒲士《妇女解放新论》汉译本(刘英士译,上海:新月书店,1931年11月初版)

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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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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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梁实秋(1903~1987)、英千里(1900~1969)、刘英士(1899~1985) 信札三通. 西冷印社拍卖有限公司.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27). 
  2. ^ 闻黎明. 大江会述论. 近代中国研究. 2005年10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5月27日). 
  3. ^ 闻黎明. 李闻惨案之善后. 近代中国研究. 2011年8月1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5月28日). 
  4. ^ 蒋中礼. 略论“七·一五”昆明学生爱国运动.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5年, (第1期): 29-35 [2018-05-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