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厅
天啟三年(1623年),廢永寧宣撫司,設敘永同知,隸四川敘州府[1][2]。崇禎三年(1630年),置敘永善後廳,仍隸敘州府。八年,改為敘永軍糧廳[3]。清順治十六年(1659年),立總兵鎮守。康熙元年(1662年),設分巡永寧道,駐敘永。永寧衛改隸貴州威寧府[4]。六年,改敘永軍糧廳為敘永管糧廳,裁分巡永寧道。二十六年,改永寧衛、普市所為永宁县,仍隸貴州威寧府[5],並將赤水衛併入貴州畢節縣。雍正五年(1727年),永寧縣改隸四川敘州府[6]。八年(1730年),升敘永管糧廳為敘永直隸廳,轄永寧縣,隸四川省[7][8][9]。
參考資料
编辑- ^ 《明史•朱燮元傳》:「永寧既拔,拓地千里。燮元割膏腴地歸永寧衛,以其餘地為四十八屯,……隸於敘州府,增設同知一人領之。移敘州兵備道於衛城,與貴州參將同駐。」
- ^ 嘉慶《四川通志》:「天啟三年始置同知轄之。隸敘州府(時宣撫司已廢)。」
- ^ 龔煦春《四川郡縣誌》:「敘永廳,……崇禎初置敘永同知,八年(1635年)改為軍糧廳。」
- ^ 嘉慶《四川通志》:「康熙初仍置同知,隸四川敘州府,以永寧衛隸貴州威寧府。」
- ^ 光緒《敘永永寧縣廳縣合志》:康熙元年(1662年)設分巡道。二十六年改永寧衛為縣,仍屬貴州。」
- ^ 光緒《敘永永寧廳合縣誌》:「雍正五年(1727年)並歸四川,為永寧縣,屬敘州府。六年改隸敘永廳。」
- ^ 嘉慶《四川通志•輿地》:雍正八年(1730年)復設同知,領永寧縣一,直隸四川省。」
- ^ 四川省敘永縣誌編纂委員會.《敘永縣誌》.方誌出版社,1998年5月第1版
- ^ 《清史稿訂誤》,佟佳江,第10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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