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12·12”重大杀人纵火案
纵火案件
安化“12·12”重大杀人纵火案是指发生于2009年12月12日,发生于湖南省安化县高明乡阴山排村漆树组一起杀人纵火案,共造成13人死亡,6栋木质房屋被烧毁;遇难者中8名男性5名女性,最大者80多岁,最小者6岁。凶手为当地人刘爱兵,34岁。死者中有其父亲刘必方,其余死伤者均为刘的近亲。2010年12月31日上午,刘爱兵被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过程
编辑12月12日凌晨4时许,安化县高明乡阴山排村漆树组发生火灾,造成6栋木质房屋被毁。因遭枪击、刀砍和火烧,现场造成12人死亡,2人重伤;次日一名重伤者于14日身亡,罹难人数增至13人。12月13日凌晨6时50分,凶手刘爱兵在安化县清塘镇梧桐村一山中被抓获。经警方侦讯,系故意纵火杀人[1]。凶手刘爱兵于广东打工,出事前反乡不久。刘有精神病纪录,自小经历家庭不和,之后与大学失之交臂、婚姻失败和牢狱之苦。
社会影响
编辑一是非法枪支问题成为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二是返乡农民工突发心理问题成为本案诱发主因。从刘爱兵经历来看,农民工游走在城市边缘,社会关注度不够,特别因在外受歧视,容易诱发仇视社会的情绪。二是解决精神疾患的社会救助问题已成为紧迫的社会现实问题。如果刘爱兵确系精神病发作杀人,反应了精神病杀人事件已经成为重大的治安隐患。那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精神疾患或者潜在患者,得不到及时有效救治,甚至因负病艰难谋生,这不仅危害自身人身安全,还可能危及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