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與可(16世紀—17世紀),四川重慶府涪州[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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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與可是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四川鄉試舉人[2],萬曆十七年(1589年)成進士[3],獲授諸暨知縣,但除授未到任就已經請求改任教職[4],二十七年(1599年)陞為戶部員外郎[5],後外任河南按察司副使,捐資鑿平龜龍關,又倡議捐款在沙溪溝建橋,獲知州韓邦哲送贈匾額「永賴」紀念[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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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涪州志·卷十·人物志》:張與可,按察司副使,龜龍關灘勢洶湧常覆舟,捐貲鑿削患稍息;沙溪溝春水暴漲,衝溺無算,倡捐建橋,州牧韓公額以永賴。
  2. ^ 同治《涪州志·卷七·選舉志》:(萬曆)壬午科(舉人)……張與可 見甲科
  3. ^ 康熙《涪州志·卷二》:進士 明……張與可 萬曆己丑科,任河南副使
  4. ^ 王畿《慕蓼王先生樗全集》:〈乞改教職疏〉:……又查得先年浙江紹興府諸暨縣知縣張與可、本年廣西慶遠府宜山縣知縣劉思忠俱除授未經到任,奏蒙欽賜准授教職……
  5.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三百三十》:(萬曆二十七年正月癸卯)……陞員外九員……張與可、王志遠戶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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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康熙《涪州志》·卷二
  • 同治《涪州志》·卷七·選舉志
  • 同治《涪州志》·卷十·人物志
  • 王畿《慕蓼王先生樗全集》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三百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