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進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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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進壘(英語:Force),是指棒球和壘球比賽中,跑壘員被迫離開原來的壘包,要設法往下一個壘包進行的情形。
若打擊者打擊出去,成為跑壘員,或是因保送上壘,依照規則原來在一壘的跑壘員就需要強迫進壘到二壘。原來在二壘或三壘的跑壘員只有在打擊者需前進到一壘,而之前的壘包都已經滿壘,才需強迫進壘。若後面壘包上的跑壘員已被刺殺出局,則跑壘員就不需強迫進壘。
說明
编辑強迫進壘可以用碰碰車來說明。若一壘有人,打擊者擊出滾地球,會往一壘跑,因為二個跑壘員不能在同一個壘包,因此原來一壘的跑壘員需要往二壘移動。若此時二壘也已經有跑壘員,原來二壘的跑壘員也要往三壘移動。若是滿壘的情形,原來三壘的跑壘員就需往本壘移動。若跑壘員是因為打擊者或是其他跑壘員而被迫前進一個壘包,就算強迫進壘。
若只有三壘有人,打者打出擊出滾地球,跑向一壘,原來三壘的跑者不需被迫前進到本壘(不過仍可以自己選擇前進本壘)[1]
若要在擊出滾地球時使壘上的跑者出局,有一種方式就是封殺強迫進壘的跑者。若要讓強迫進壘的跑者出局,野手需要在接到球的狀態下,比強迫進壘的跑者先到他要前進的壘包(封殺),或是在跑者到壘包前持球用手套或是手觸摸跑者(觸殺)。假設,一壘上有人,打者擊出往二壘的滾地球,一壘的跑者需強迫進壘到二壘。若二壘手可以在跑者到二壘之前,持觸摸跑者或是觸摸二壘,就會紀錄為跑者的一個出局。
解除強迫進壘
编辑跑者強迫進壘的情形,若打者(或是他後面的跑壘員)已出局,跑者就不需強迫進壘(稱為解除強迫進壘)。這多半出現在高飛球接殺時(此時,打者出局,其他的跑壘員需要返壘,也就是先跑回投手投球時所在的壘包)。偶爾也會發生在一壘手接到滾地球時,此時會快速的踩一壘壘包使打者出局,因此原來在一壘的跑者不需強迫前進到二壘,可以設法跑回一壘,避免被夾殺。
有一種守備方式,是在有跑者強迫進壘時,守備二壘的野手想先讓跑向二壘的跑者出局,再將球傳一壘想製造雙殺,但野手沒有真的持球踩二壘壘包,或是在接到球之前一段時間踩的二壘壘包,這稱為neighborhood play,在不同層級比賽中,關於neighborhood play是否出局也會有不同的結果。
相關條目
编辑參考資料
编辑- ^ Baseball Explained by Phillip Mahony, McFarland Books, 2014. See www.baseballexplained.com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August 13,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