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伸(15世紀—15世紀),永直廣西柳州府馬平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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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伸是景泰四年(1453年)的舉人成化年間授鎮江推官,判案廉潔無私,處事平允,當時海盜出沒河上,劫掠副使嚴經,其家人遇害,巡吏卻誣陷平民入獄,他得知此冤案,說:「為民父母怎可忍心目睹無辜者被殺害?」於是向上級辯白,率領民兵數十人到常州孟瀆河抓捕,盜賊計劃入海逃亡,他就派部下到太倉州連同巡海將官合力掩捕,果將真正海盜數百人置法,平民因而獲釋,他卻以父母去世回鄉[1][2][3],後官至吉安同知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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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乾隆《柳州府志·卷二十五·鄉賢》:歐陽伸,馬平人,景泰四年癸酉科舉人,成化中為鎮江府推官,廉潔無私、讞獄平允,郡有盗剽刼,廵吏誣執平民若干繫獄,伸廉知其冤,嘆曰:「為民父母忍視無辜逮死耶?」亟白諸當道,率民兵掩捕,遂獲真盗百人,冤者得釋。
  2. ^ 乾隆《鎮江府志·卷三十四·名宦下》:歐陽伸,字永直,廣西馬平人,成化中任鎮江府推官,性簡恪,廉潔無私、讞獄平允,羣盜出沒江上,副使嚴經遭剽劫,家人遇害,巡吏挾私誣富民若干人繫獄,伸歎曰:「為民父母忍坐視無辜逮死耶?」遂建白當道,率民兵數十人跟捕至常州孟瀆河,盜窮謀入海,伸遣吏馳白太倉州巡海將官併力掩捕,果獲真盜百人置之法,富民獲釋,以憂去。
  3. ^ 光緒《丹徒縣志·卷六十·雜綴四》:副使嚴經遭劫,家人遇害,巡吏挾私誣富民若干人繫獄,推官歐陽伸率民兵數十人,跟捕至常州孟瀆河,盜窮謀入海,伸遣吏馳白太倉巡海將官,併力掩捕,果得真盜置之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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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乾隆《柳州府志》·卷二十五·鄉賢
  • 乾隆《鎮江府志》·卷三十四·名宦下
  • 光緒《丹徒縣志》·卷六十·雜綴四
官衔
前任:
陳宗
明朝鎮江府推官
成化年間
繼任:
孫紘
前任:
柳琰
明朝吉安府同知
1489年-1490年
繼任:
䅋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