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枫(1920年10月—1971年12月2日),原名牛仁业,男,山西定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天津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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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枫是山西省定襄县待阳村人。193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8月至1940年3月,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毕业后留保卫科任干事。1940年3月至1945年8月,历任河北省灵寿县公安局股长、行唐县公安局局长、中共中央华北局社会部科员。1945年8月至1948年12月,任中共天津工委社会部副部长、冀中区公安局情报科科长。1949年1月至1954年12月,任天津市公安局一处科长、副处长、处长。1954年12月,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1960年3月升任局长。1967年12月,任天津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68年3月被“监护”审查。1971年12月2日,因心脏病突发逝世。[1][2][3]

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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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月,中共天津市委对江枫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江青陈伯达的迫害予以平反。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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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雍桂良 (编). 中国当代社会活动家辞典. 学苑出版社. 1990. ISBN 7800609340. 
  2. ^ 郭凤岐 (编). 天津通志·公安志. 天津人民出版社. 2001. ISBN 7201036866. 
  3. ^ 定襄县志编纂委员会 (编). 定襄县志. 中国青年出版社. 1993: 586. ISBN 7500613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