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員兼領隊,或球員兼教練,是在體育運動中身兼球員教練領隊職位的術語。此術語亦可應用於擔任助理領隊的球員。他亦會為球隊參與排陣及戰術運用,並親自執行。現時球員兼領隊的例子並不多。但在以前,球隊為了節省金錢,時常以這樣的方式尋找領隊。不過,現時的球員兼領隊依然是存在的,但多數出現在低組別聯賽的球隊中。

在1985年希素球場慘劇之後,祖·法根落台,杜格利殊曾為利物浦擔任球員兼領隊,直至1990年。

知名事例(足球) 编辑

比較成功的例子如下:

利物浦 编辑

切爾西 编辑

格拉斯哥流浪者 编辑

米德斯堡 编辑

其他運動 编辑

日本的大相撲中,力士兼任相撲部屋親方行司稱為「二枚鑑札」。

職業棒球,一些資深的球員會被球隊指派兼任教練,例如中華職棒統一7-ELEVEn獅潘武雄[1]

參考資料 编辑

  1. ^ 羅惠齡. 統一獅教練團異動 潘武雄確定球員兼教練. 蘋果新聞網(臺灣). 2022-01-22 [2022-0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