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昌治(?—?),中國清朝官員,本籍浙江鄞县(今属宁波市海曙区[1]。范昌治於1742年(乾隆7年)奉旨接替錢洙,於台灣地區擔任台灣府知府。而此官職是台灣清治時期此期間,受台灣道制約的台灣地方父母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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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参考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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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来源:台湾文献丛刊. 《台湾诗乘·卷三》(1921). 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 日期:2006-11-17 17:19 [2013年6月2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4) (中文(简体)). 
官衔
前任:
王琬
兴化府知府
乾隆六年-七年
(1741-1742年)
繼任:
周岱
前任:
錢洙
台灣府知府
1742年上任
繼任:
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