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专区
蚌埠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已撤销的专区,在今安徽省北部。
1956年由宿县、滁县2专区合置,专员公署驻蚌埠市。辖原宿县专区所属宿县、灵璧、泗县、五河、怀远、濉溪、砀山、萧县8县及原滁县专区所属滁县、来安、全椒、定远、凤阳、嘉山、炳辉、肥东8县。辖16县。
1958年,肥东县划归合肥市。
1959年,专区辖县调整如下:
调整后,蚌埠专区辖12县。
1961年,撤销滁全县,恢复滁县、全椒2县;撤销萧砀县,恢复萧县、砀山2县。同年,撤销蚌埠专区,将宿县、萧县、灵璧、五河、砀山、泗县、怀远7县划归宿县专区;将滁县、来安、全椒、定远、嘉山、天长、凤阳7县划归滁县专区。
参考文献
编辑-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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