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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過討論
编辑其一、孫家當時並無整個荊州,借也是南郡問題,更甚之是借江陵的問題
其二、擅自斷言是"魯肅忽略""劉備個人"問題。
最重要的是,功過討論,內容卻是IP君個人看法的功過討論,而不是引用學者對魯肅這個人功過看法的功過討論,內容應會牽扯到許多史家之言,明顯違反中立帶有個人色彩,且屬原創研究。--IMJENRY ✆留言 2017年9月17日 (日) 11:13 (UTC)
一. 赤壁戰後,孫劉就戰勝後的荊州分配權未達共識。故劉備才要求見孫權要求督導荊州,而孫權之後分拆長沙郡的行政指令,都顯示出他在荊州的問題是有話語權!若然認為可就此加以描述,應另外去作補充註解。
二. 孫權已評魯肅借地劉備為其一短,並非有人所指擅自去無的放矢。若然有更好語句,如認為可用無視/偏袒等詞較好,理應用修飾語句去改善。
三. 相關功過語句內容是基於歷史典籍編輯,而中立就是要有正反兩面理據去顯示沒有偏向任何一方,這點是完全符合要求。若然需要豐富相關部分,反而就更應去編輯補充其他學者言論或理據等資料。
113.252.222.17(留言) 2017年9月17日 (日) 15:21 (UTC)
一、您用品三國,本人就先用易中天《品三國續》,第三十二回,蜜月陰謀,第115頁,ISBN 978.962.04.2693.3,已經說不是叫借荊州。
王懋竑曰:「先主南收四郡,立營公安,公安即武陵郡孱陵縣,與南郡無所與。所分南岸地,不知所在。〖胡注以南岸為南四郡,四郡乃備所自取,非瑜所分。〗是時劉琦為江夏太守,自奔江南後,魏以文聘為江夏太守,屯沔口;吳以程普為江夏太守,治沙羨;而先主表琦為荊州刺史,南收四郡,各以兵力據之,孰肯與地分人者?且瑜於先主之詣京,方力言以土地業備之不可,豈肯自以地分與之乎?先主之欲都督荊州,以據地廣大,北可以向襄陽以通宛、洛,西可由巫、秭歸以窺蜀,非僅為地少不足以給也。陳《志》蜀先主、吳主傳皆不言借荊州,《魯肅傳》肅勸借荊州在周瑜卒之前,蓋失其次。惟《程普傳》:『瑜卒,普代領南郡太守。權分荊州與劉備,普還領江夏太守』,此為分明。《通鑒》瑜以建安十四年十二月據江陵,十五年瑜卒,其卒不詳何時,蓋在夏、秋間也。先主之詣京則在春矣,其借荊州當在秋、冬間。關羽為襄陽太守,駐江北,張飛為宜都太守,治秭歸,皆在得南郡後事。參考諸傳,略得其實。而《江表傳》所云『以地給備』及『備借荊州數郡』之語,皆傳聞之妄,不足據也。」《白田雜著·卷四》
何焯曰:「若從權借者,安得自表琦領州事乎?亦《江表傳》大言也。」
趙翼曰:「借荊州之說出自吳人事後之論,而非當日情事也。」《廿二史劄記·卷七》
盧弼曰:先主之有荊州數郡,實為權所借也。然案本傳下文『先主南征四郡,四郡皆降』,又案《諸葛亮傳》『曹公敗於赤壁,先主遂收江南,使亮督零陵、桂陽、長沙三郡』,據此二傳,是四郡皆為先主自力征服,非為吳借可知。然推究當日情勢,先主斜趨漢津,求援吳會,誠如子敬所云,赤壁戰勝不為無功,故孫權聽其自取荊州數郡,不加阻力,無異假借,遂各持一說,亦即為劉、孫後日構釁之因。
光這塊,就已經失了中立性,還有您的引用變成有打廣告之嫌。請寫出頁碼,以供查證,而且功過討論內容呢
二、您都知道那是孫權說詞。原引用也不妥,魯肅堅持在哪,魯肅勸權以荊州借劉備,與共拒曹操,權從之,另外因"魯肅忽略"與"劉備個人問題"這兩句都有問題,因此間接造成日後聯盟的矛盾和沖突?單方面從孫權角度出發,中立和角度,顯然沒有符合要求。且從《三國志集解》說法來看也不是甚麼魯肅忽略劉備的野心和坐大的問題。
最重要的是,功過討論,依然僅是IP君個人看法的功過討論,而不是引用學者對魯肅這個人功過看法的功過討論,僅有IP君個人見解,沒有觀點的來源。還有討論在哪。維基百科不是發表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的場所。
既原創研究,又違反中立性,本人發現當然撤銷。--IMJENRY ✆留言 2017年9月17日 (日) 16:16 (UTC)
一,沒人否定劉備征伐荊南四郡,然而也沒有理據顯示孫權不作任何支援,當中完全沒有孫權的兵力和錢糧。從來借荊州問題上,都係眾說紛紜,若認為需就此補充,應自行編輯註解。另外,功過討論係歴史學者的研究課題,在相關書目的內容介紹便已經顯現。
二,若然需要修飾語句,理應去編輯改善。
三,請先留意版面歷史,此部份存在多年,而且正反言論都有,似乎係是有違自己見解而斷言違反中立性去撤銷之嫌。而魯肅借荊州或其他人指督導荊州,以及後來兩軍為荊州交惡,本屬歴史事件,何來是個人原創?!
210.3.165.46(留言) 2017年9月18日 (一) 05:49 (UTC)
一、功過不是給註釋就好,要有內文內容,所以說那個功過討論呢
二、就無中立,且不只《三國志集解》,能知UP君個人看法不成立
三、多年就會沒錯誤,就沒人發現,況且 106年8月7日刻意還原的東西,明顯存在不正確性,學者言論在哪?哪裡不是個人原創了呢?IP君有看自身打的內容否,不過,由於他忽略??劉備的野心??和坐大??,所以間接造成日後聯盟的矛盾和沖突?? 簡單講這句就違反中立WP:NPOV、WP:NOT、個人原創,顯然IP君並沒有去讀本人所給予的資料,依然個人見解,明眼人都看得出本人至始至終都無表態對魯肅這人的見解。
最重要的是,IP君功過討論,討論一個人的功與過,依然僅是IP君個人看法的功過討論,而不是引用學者對魯肅這個人功過看法的功過討論,僅有IP君個人見解,沒有觀點的來源。好歹至少要有一位人士對魯肅功過的探討,結果甚麼都沒有,討論在哪。維基百科不是發表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的場所。IP君要不所有歷史人物都寫下他的功過仍是歷史學家或學者等的討論研究課題,而且魯肅是因為IP所謂的"忽略""劉備的野心和坐大"(盧弼、趙翼、王夫之等史家...),所以間接造成日後聯盟的矛盾和沖突,功過才成為歷史學家或學者討論的話題嗎?這些明顯都是IP君個人見解--IMJENRY ✆留言 2017年9月18日 (一) 08:38 (UTC)
IP君另外還不曉得WP:可靠,感情IP君能夠忽視正史杜撰來無中生有了,湯兄其三國真相,內容還有要告訴他:別忘了,我還是你的妹夫!
在一個很依照維基方針卻被IP兄如此誤解這樣的反饋,嘖嘖,本人就來講講那位那一段原文內容。
《三國真相》:他的處理方式,與周瑜截然相反,他一直都要求將荊州借給劉備,利用劉備來對抗曹操。 史書呢《三國志·魯肅傳》:後備詣京見權,求都督荊州,惟肅勸權借之,共拒曹公。 《資治通鑑·卷六十六》:魯肅勸權以荊州借劉備,與共拒曹操,權從之。
IP君愛用品三國,品三國也沒這樣,IP君這個差很大--IMJENRY ✆留言 2017年9月18日 (一) 11:39 (UTC)
一,若認為需要增加內容,可以搜尋相關資料去編輯。
二,只找一面的引述才不算中立,在這裡只找偏劉的論點,孫權一方如江表傳就不見。
三,同一,若就功過討論需要增加更多資料,可以去內容擴充。
四,引用資冶通鑑,竟說忽視正史,究竟誰才是無中生有。
五,《三國真相》是2011年出版的書籍。
六,這裡其中的基本方針 - "尊重其他參與者:維基百科的參與者來自許多不同的國家、地區與文化背景,並有廣為不同的立場及觀點。尊重他人是我們有效協作築建一部百科全書的關鍵。" 因此,若然認為內容有問題,理應提出改善方法去讓參與者更正或補充,更可直接參與去擴充資枓優化相關條目。
113.252.222.194(留言) 2017年9月18日 (一) 15:42 (UTC)
一,原創研究理應刪除。
二,只找一面的引述才不算中立,原封不動奉還,故本人引用大量史家論述。不過IP君也沒引述甚麼
三,IP君題目就是功過討論。討論一個人的功與過,依然僅是IP君個人看法的功過討論,而不是引用學者對魯肅這個人功過看法的功過討論,僅有IP君個人見解,沒有觀點的來源。好歹至少要有一位人士對魯肅功過的探討,結果甚麼都沒有,討論在哪。維基百科不是發表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的場所。
四,引用資冶通鑑,IP君的論述與通鑑有吻合嗎,資治通鑑原文都丟給IP君了,為何杜撰內容呢,引用三國志,有提說魯肅是因為IP所謂的"忽略""劉備的野心和坐大",所以間接造成日後聯盟的矛盾和沖突,且不提毫無翻譯對照,明顯個人原創觀點,根本引非所題。還啥因此,功過才成為歷史學家或學者討論的話題,是因此功過才備受討論的嗎,更加是個人原創觀點,也無來源。
五,不是所有書籍都是可靠來源,那樣的話類似虛偽的諸葛亮就到處跑了,請參照WP:可靠。
六,IP君難道不會尋找史家對魯肅的功過討論嗎,本人闡述了一堆,也不見IP君認真的修正,內容依然是個人看法--IMJENRY ✆留言 2017年9月18日 (一) 16:22 (UTC)
既然有張偉保那段非屬原創內容,不會撤銷,建議把易中天對魯肅功過的說法補上,還有持魯肅忽視劉備野心,間接導致聯盟的矛盾和沖突看法的史家或是權威的學者的書籍補上修正,將因此刪除,或是有哪位權威的學者或史家認為魯肅是這樣的原因,功過才仍是歷史學家或學者等的討論研究課題,如此修正就沒有原創研究等問題--IMJENRY ✆留言 2017年9月18日 (一) 17:03 (UTC)
一,原創研究只是強加的罪名,從來都沒反對去補充更多學者資料。
二,引述? 我提出的說法都沒被反駁。"沒人否定劉備征伐荊南四郡,然而也沒有理據顯示孫權不作任何支援,當中完全沒有孫權的兵力和錢糧。"
三,我那裡有說不會再去補充更多資料或學者看法。
四,若就通鑑內容,想到更好及貼切的語句,不是可去修飾語句修改嗎? 學者會探討是非功過,不是已有了参考。
五,不相信或認同相關書籍內容,可提出理據討論辯明。
六,我不是無業遊民,我都沒有說要停止修正及補充更多所需資料。
七,就最新相關建議,會去補充相關資料優化。
203.160.80.58(留言) 2017年9月18日 (一) 17:14 (UTC)
一,原創研究並非強加的罪名,原本就IP君內容就無闡述各方觀點,僅有個人見解,故為原創。
二,是阿,IP君原創研究提出的說法阿,而且跟盧先生、錢先生、趙先生、王先生、胡先生等史學家說法相左,還杜撰的很堅持
三,我那裡有說IP君不會再去補充更多資料或學者看法這樣的"斷言"。
四,IP君的內容就個人觀點而根本引非所題,通鑑也可沒堅持。
五,WP:可靠。
六,不明所以,您刻意闡述自己不是無業遊民做甚麼呢。--IMJENRY ✆留言 2017年9月18日 (一) 18:04 (UTC)
一,相關部份係歴史事件编輯,若說缺乏可查證來源,則沒異議。
二,已經建議先查看本章目的歷史,竟說是我什麼杜撰堅持,我補回通鑑史料,若認為語句不適合,應去修飾語句改善。
三,因此根本不需要再重提相關部分最初時的不足狀態,而係提出改善或修正的論說。
四,同二
五,請指出是那一細項,以現今普遍的法律精神,舉證係控方。就如一個牧師指責某教徒違反教義,然後拿本聖經出來什麼都不說的模樣。
六,即是搜尋補充資料編輯需要時間,我不是維基的受薪編輯,只可用工餘時間。
210.3.165.46(留言) 2017年9月19日 (二) 01:05 (UTC)
(-)反對:有夠長,直接把那段原創刪掉別管他就好啦,磨磨機機地,你看看他有看你內容嗎,那一段原文內容幹死,本章目的歷史就他媽的你在別的地方到處亂刪的加入個人觀點.
樓上的IP君可能還不了解,當「參與討論」時,您應該在您的留言結尾加入四個波浪號標記留言或可使用左上角按鈕來簽名。而且這是討論,投票也不是這樣。
一、與內文不符,翻譯後並不是魯肅忽略劉備怎樣,內文單刀赴會已有白話,本人不必詳述,IP君轉換個人見解,矛盾和沖突間接原因成了魯肅忽略劉備的野心和坐大,原文沒如此寫卻被這樣,內文差很大,這即是個人想法原創,IP渴望寫,好歹也寫出持魯肅忽略劉備野心然後導致矛盾衝突所以功過仍是歷史學家或學者這種看法權威的學者或史家。個人看法滿滿。
二、三、四 同上,三還答非所問,IP君自己補啥自己都沒對照或查證,堅持或一直的IP君。
五、本人早已說明,IP君選擇性無視而已,小說筆法,三國真相第五節還“也不知道哪裡惹毛了黑臉張飛,一怒之下,居然把曹豹殺了。”“剛到小沛不久,喜歡鬧騰的袁術又打來了,他要斬草除根。”第7節“好兄弟關羽,居然認賊作父,幫曹操打工去了。”來源真可靠,WP:可靠,本人拿真相史料書籍說話。
六、沒聽過有受薪編輯這種東西,您是不是也沒必要闡述,編輯維基的很多都是用工作之餘的休閒時間,有些還可能是學生,不少人都很忙碌,為了IP君,本人還特意借了小說筆法非權威寫的三國真相、特意買了品三國和品三國續,花大把時間將以往的資料有的附連結給您看,但您似乎沒看,而且您這段論述跟魯肅一點關係也沒有。--IMJENRY ✆留言 2017年9月19日 (二) 03:47 (UTC)
一,又舊事重提,不是已說會搜尋及提出更多補充。
二,所說的"堅持",在本人之前編輯已經存在,難道沒有查看過? 若語句有問題,可去修飾語句編輯。這方面就不見有。
三,什麼無視? 我那裡反對過移除相關參考? 只是有人不斷重提這點又沒有詳細解說,到了現代才交代而已。
四,重點係爭論的地方是什麼,提出的連結,都沒有異議,如劉備征荊南四郡,至於孫權荊州的話語權就不見再有討論。
五,這裡不是理性討論嗎? 為何會有挑釁攻擊的言論?
203.160.80.20(留言) 2017年9月19日 (二) 05:33 (UTC)
一、因IP君前段堅持自己說法非原創,而IP君不斷提,本人只能提
二、整段都是IP君還原的,而且IP君您的IP千變萬化,切勿超越來源中的表達,或者將來源用在與其本意不符的場合,譬如撰寫與來源上下文無關的內容。簡而言之,我們應該照著來源寫。
三、IP君既非無視那就是沒詳看本人內文,前面本人早已說明湯兄問題,本人應善意推定IP君不是無視而是沒看到或其他原因。本人不太明白IP君如何理解本人所言然後自身判斷進行擴充解釋,本人可沒說IP君反對過移除相關參考,能不能別新增臆測
四、重點是現有的內容除IP君新增的那段,其餘參雜個人見解。而IP君見解光對照盧弼見解,顯然和IP君的魯肅忽視劉備野心說間接導致矛盾因此學者論功過這種說法差很大,因為已提些許而且條目是魯肅。
五、不明所以,可能投射作用。本人大抵上還是WP:FAITH,現今論的是魯肅功過討論,不是討論個人工作,本人很好奇IP君是怎理解讀本人文字的,IP君是想討論還是表達什麼,第六點也只是感概本人的用心IP君恐遺漏許多的無奈,本人也說了把易中天對魯肅功過的說法補上,還有持魯肅忽視劉備野心,間接導致聯盟的矛盾和沖突看法的史家或是權威的學者的書籍補上修正,將因此刪除,或是有哪位權威的學者或史家認為魯肅是這樣的原因,功過才仍是歷史學家或學者等的討論研究課題,如此修正就沒有原創研究等問題,講白一點,討論在IP君回覆會補充即可,無需多餘言論,討論早在當時已結束。其餘的問題不是重複就是多餘要不然就是明顯偏題,本人覺得沒有必要。--IMJENRY ✆留言 2017年9月19日 (二) 07:27 (UTC)
一,我不同意所說是個人原創,若說缺乏可查證來源,則沒有反對。
二,五,因此請不要以為凡用IP編輯的,都是本人。
三,既相關参考已沒使用,可以不必在這點爭論。
四,如所說,相關內容會再去搜尋資料後補充或編輯。
203.160.80.20(留言) 2017年9月19日 (二) 11:34 (UTC)
一、WP:NOR,當然您如果找到有持那種觀點的史家或權威學者那就不是個人原創,當然還得注意WP:假專家 二、並無,只是覺得您的IP位址有點多僅此而已--IMJENRY ✆留言 2017年9月19日 (二) 12:06 (UTC)
一, 因此我認為言詞不妥,問題在於"個人"二字, 這觀點可以查找有其他人都會提及,只是這些是否評為專家或權威而已。故我不反對指缺乏可查證來源。
二, 會繼續搜尋補充資料改善相關部份。
113.252.217.227(留言) 2017年9月23日 (六) 05:01 (UTC)
你提供的也沒說啥魯肅忽視劉備野心,間接導致聯盟的矛盾和沖突,因此功過才仍是歷史學家或學者等的討論研究課題,魯肅跟其他當時名將謀士不同,未有提及會關注劉備的野心和坐大,這句也是個人看法..而且一大堆名將謀士也都沒提,那些條目內容都能用這段,既然不少沒提...這段話顯然....不成立。--IMJENRY ✆留言 2017年9月23日 (六) 11:13 (UTC)
一,這不是個人看法,是基於相關資料去修飾語句從而有改善效果。
二,請注意,上面已經表明"會繼續搜尋補充資料改善相關部份"。
182.239.119.234(留言) 2017年9月26日 (二) 16:36 (UTC)
請注意,目前所提供資料依舊原創研究,請注意,本人並無說IP軍不會改善無須刻意強調--IMJENRY ✆留言 2017年9月27日 (三) 00:00 (UTC)
同樣地, 本人也沒說現在相關內容已經完全沒有任何問題, 因此都可以不用刻意強調。 113.252.217.227(留言) 2017年10月1日 (日) 04:06 (UTC)
事隔多月,最終改善修正資料相關部份大多也並非IP君,原個人看法也幾近刪除。討論已結束。IMJENRY ✆留言 2018年1月2日 (二) 00:21 (UTC)
多月前,相關部份一直都有進行編輯,相反J君從來沒有編輯過! 而本人已澄清某些内容只是未有所謂權威的可查證來源,並非個人看法。現在竟又再提及,想繼續爭鬧,實有挑釁生事 之嫌,行為令人厭惡!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82.239.118.35(對話)於2018年2月12日 (一) 11:45 (UTC)加入。
那些IP是本人友人協助編輯的,而並非某位IP君,那位幾乎沒有改善,某IP刻意是否行為更令人厭惡。IMJENRY ✆留言 2018年2月12日 (一) 11:53 (UTC)
本人提供意見給友人請其刪除IP君擅斷來源和個人看法。否則某位根本久久不願改善。因為知道所以感慨最終改善修正資料相關部份大多也並非IP君,原個人看法也幾近刪除。討論已結束。而本人可不願意碰忽視本人前大串所說之言的IP君撰寫的內容,以避開之後不必要的編輯戰。 IMJENRY ✆留言 2018年2月12日 (一) 12:02 (UTC)
沒有改善? 那些引述及參考是什麼? 竟視而不見? 已澄清多次某些内容只是未有所謂權威的可查證來源,並非個人看法。多月後又再提及挑釁,撩起爭鬥,行為不令人厭惡,難道令人覺得和善?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19.76.18.76(對話)於2018年2月12日 (一) 12:18 (UTC)加入。
找一兩本就叫做改善嗎?再者原文的的個人看法與引述書不同,當然也有相同的,就是拿演義說的那本,然後依舊大放厥詞,給了證據又不看,非得給兩三次。因為知道所以感慨最終改善修正資料相關部份大多也並非IP君,原個人看法也幾近刪除。討論已結束。挑釁是個人所想為挑釁。感慨幾乎友人修正而非某人僅此而已。不像某位善用惡意推論非得往挑釁去想,還直言厭惡的惡意言論。IMJENRY ✆留言 2018年2月12日 (一) 12:32 (UTC)
又搬龍門? 現在又說少? 一直都尋找資料不是改善建設,難道只是一味想去惡意刪除破壞才是改善? 沒有直接補充資料去編輯,只在討論版論述離題的論點,還去怪責人不跟自己去爭辯沒交集的討論? 再澄清某些内容只是未有所謂權威的可查證來源,而非個人看法,難道不懂兩者分別? 本來相安無事,是誰無故在此又挑起爭論? 到別人指有挑釁之嫌,若無此意,本可回覆沒有,就結束討論,誰也沒興趣去糾纏。結果呢? 是誰又再找回之前的東西去吵鬧?—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3.252.218.37(對話)於2018年2月12日 (一) 14:19 (UTC)加入。
某位IP貌似就查了網路上的文就搬了才被打臉阿,本來IP君就沒怎改善,杜撰的東西怎能不刪除,我文內容都沒看才在那少吧。離題一向是某IP君的傑作。是阿,某IP引用的書內容與編輯的逕庭,這不是個人看法甚麼才是個人看法阿,難道不懂兩者分別? 您原本的和現今修改後的差別您沒發現差很大嗎 ! 確實回復了沒有 本人怎說的。事隔多月,最終改善修正資料相關部份大多也並非IP君,原個人看法也幾近刪除。討論已結束。
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感慨最終並非IP君修正,原本個人看法"也都刪除"。討論已"結束"。這哪門子挑釁。 時間點又為何。討論都結束了。誰挑釁,說人挑釁者說他人行為厭惡者。還有請別將在擅自以為別人怎樣想。IMJENRY ✆留言 2018年2月12日 (一) 18:01 (UTC)
還想爭鬧? 明明做了編輯改善,竟視而不見? 打什麼臉? 從來都没說過相關内容完全沒有問題! 其實起初有人只編輯要求查證來源,而非惡意刪除便沒有問題! 相關内容未有所謂權威的可查證來源,而非個人看法。兩者是有分別,前者可是其他人或地方的理論,後者只是個人自己見解。這討論版,在十月本結束,主題的部分內容也被刪修,為何上月又提起? 現在辯說要指友人幫忙及感慨,豈不更欲蓋彌彰。—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82.239.118.35(對話)於2018年2月13日 (二) 00:47 (UTC)加入。
何人爭鬧顯而易見,是阿,改善的不是您,引用演義判斷的書籍好意思說沒打臉,來源標得不清不楚還好意思說,東西重複也好意思講,他人認為硬要寫得跟自己認為一樣,而且還與內容不符,是阿有人刪修,上個月聚餐時他提及刪修得差不多,並說某位IP君根本沒怎做修繕,既然已終結,本人就留討論已結束,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還硬是要擅自想他人如何,您看您,別一直想他人想怎樣,本人的善意推定還比您多了個去。還有起初也是本人請求來源,一段時間沒可靠來源本就能刪除,拿演義當志或是拿小說當可靠來源刪除都屬正常,有些還是個人喜好寫的書籍,並非所有書都能當正史來源。您能了解吧,本人自己在編輯一個人物時,查的書多了個去,也不會是拿那些不具名人物編輯,更不會把他們的言語當作自己言論來述說,也不曲解他們內文本意
還有真要挑釁誰會隔一段時間來挑釁,都往哪裡想了你 IMJENRY ✆留言 2018年2月13日 (二) 03:32 (UTC)
眞正挑釁明明係J君,竟然反過來說? 明明做了編輯改善,竟話沒有? 現在題目相關的內容,引述及參考是什麼? 竟視而不見! 不斷重提之前的爭論,究竟是誰? 所說有問題的來源,指出不可使用後,早就没用,現在仍想不斷重提去攻擊人,這不是挑起爭鬧,難道係想和解?—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82.239.118.35(對話)於2018年2月13日 (二) 04:20 (UTC)加入。
改善的非IP君,IP君僅貢獻於給予了"來源",內文還有差呢,不斷爭論不正是IP君。感慨最終並非IP君修正,原本個人看法"也都刪除"。討論已"結束"。這哪門子挑釁。攻擊者是誰也很清楚。直言厭惡的惡意言論,刻意惡意推論。指出幾次才沒用,兩三次,本人所寫的IP君有視之否,挑起也是您,討論不已經結束了。何況近日的IP君僅刻意在此逗留而已,本人不惡意推定,善意推定您只是想來閒逛IMJENRY ✆留言 2018年2月13日 (二) 04:44 (UTC)
提供引述及來源又不足夠,現在又說要另外有好內文才說改善? 本人10/14最後編輯,到10/17已被人移除中立性提示,討論也理應結束,指責人沒有繼續編輯改善,根本係莫須有。而且更甚係話人沒編輯改善? "事隔多月,最終改善修正資料相關部份大多也並非IP君,原個人看法也幾近刪除。討論已結束。"到了上月,無故打上以上針對人的言論,究竟意欲可為? 既然針對人,自然遭反駁及質疑動機。 若想在此版提及討論結束,本人可示範如何: "經多月,相關部分已大致改善修正,討論可結束。" 若較君子的說法可以: "事隔多月,在各方的協作下,相關部分終編輯改善好,討論就此結束。" 以上句子不針對任何一方,也反映到最新狀態,故可以就此作結。(若然繼續喋喋不休,重複之前的爭論,就引証誰才是想挑釁爭吵!)—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03.160.71.195(對話)於2018年2月13日 (二) 05:34 (UTC)加入。
大哥,也是友人移的,他也跟您一樣浮動IP,我還能告訴你他也台中人呢。指責? 本人只是感慨大多幫忙改善的都不是您而已啦。您的主要貢獻在於提供來源。不是說了,聚餐時他這麼說,本人就想那討論也結束了,才發那一段,僅此而已,誰吃飽了撐著找吵架。您說的那段確實比較妥當,可以避免不必要、莫名的誤會,但您是否也太衝了點。~~題外話:我覺得IP君有時把人想的太險惡了些,這樣無論是無意的或是善意地都會被您認定成惡意,或許在社會上這能保護自己,但與人的距離就有些疏遠了,有時候別想太多....—IMJENRY ✆留言 2018年2月13日 (二) 06:0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