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嘉(619年—688年 處決),元嘉,唐高祖李淵的第十一子。立為韓王武則天主政時期被賜死

生平

編輯

宇文昭儀,受高祖寵愛,高祖即位後,想立她為皇后,宇文昭儀固辭不受。李元嘉因母親受寵愛,而特受高祖的寵愛,高祖即位後生的兒子沒有比得上的。元嘉少聰俊。左手畫圓,右手畫方,口誦經史,目數群羊,兼成四十字詩,一時而就,足書五言一絕:六事齊舉。代號「神仙童子」[1]

621年,封宋王,徙封徐王。632年,受實封七百戶,為潞州刺史。到潞州上任時年十五。母親宇文太妃臥病在床時,李元嘉聽聞後涕泣絶食。宇文太妃發喪,李元嘉哀哭過禮,哥哥唐太宗感動而安慰他。元嘉好學問,藏書萬卷,搜集古代碑文,愛好解析古文字異同。與同母弟李靈夔非常友愛,平時就像庶民兄弟一樣。李元嘉娶房玄齡的女兒為妻。

635年,任右領軍大將軍。636年,改封韓王,任潞州都督。649年,加增實封千戶。唐高宗末年,轉任澤州刺史。武則天主政時,進太尉定州刺史

垂拱年間,李元嘉任絳州刺史。688年,李元嘉之子李譔與越王李貞李沖父子糾合李氏宗室舉兵反對武則天,李沖敗於濟州,李元嘉在洛陽被捕,賜死

武則天改李元嘉、李譔為氏,直至唐中宗神龍革命復辟,李元嘉父子恢復生前爵位,並還復李姓。

後代

編輯

李元嘉有六子,女兒有史可查者一人。

  • 長子:李訓,潁川郡王,早亡。
  • 次子:李誼,武陵郡王、濮州刺史,688年與父弟連坐而死。
    • 李野,楚國公。
  • 三子:李諶,上黨郡公、杭州別駕,688年與父弟連坐而死。
  • 四子:李譔,黃國公、通州刺史,起兵呼應越王李貞,688年與父一同被賜死
  • 五子:李訥神龍初年嗣韓王爵位。妃杜氏,為杜思溫女。
  • 女:南海縣主李氏,法號彌勒,長孫希古妻,顯慶元年(656年)—景雲元年八月十五日(710年9月21日)。

注釋

編輯
  1. ^ 《朝野僉載》 卷五

傳記資料

編輯
  • 舊唐書》卷六十四·列傳第十四·韓王元嘉傳
  • 新唐書》卷七十九·列傳第四·韓王元嘉傳
前任:
長孫無忌
唐朝太尉
683年—685年
繼任:
李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