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贞 (南北朝)

元贞(?—?),河南郡洛阳县(今河南省洛阳市东)人,魏献文帝拓跋弘曾孙,北魏宗室。

生平 编辑

魏孝静帝元善见时期,元贞从建业请求跟随东魏的使者崔长谦前往邺城安葬父亲元树梁武帝萧衍答应了。魏孝静帝诏令赠予元树侍中、都督青徐兖扬豫五州诸军事、太师、司徒公、尚书令、扬州刺史。元贞在葬礼后回到江南,出任太子舍[1]太清元年,侯景向南梁投降,十二月壬申(548年1月5日),侯景派遣行台左丞王伟、左民郎中王则向梁武帝献策说:“邺城中的文武百官共同谋划,征召臣共同讨伐高澄。事情泄露,高澄将元善见幽禁在金墉城,杀死元氏子孙六十多人。黄河以北的人心都怀念主君,请求册立元氏子孙一人以顺从人心所向,如此,那么陛下有延续已断绝世系的名声,臣侯景有树立功业的功效。黄河南北,成为圣朝的邾国莒国;魏国的男女,成为大梁的奴仆。”梁武帝认为对,就答应了。十二月乙亥(548年1月8日),梁武帝诏令封元贞为咸阳王[2],资助他士兵,让他回到北方做元魏皇帝,等待机会渡过长江,许诺元贞即位称帝,将备用的仪仗与卫士提供给元贞,用以天子的礼节送到北方[3][4][5][6][7]。太清二年,元贞知道侯景有异心,屡次上奏要回朝。侯景对元贞说:“回到黄河以北的事虽然没有实行,江南何必忧虑失去,你为何不暂时忍耐一下?”元贞更加恐惧,逃回建邺,将情况完全的上报。梁武帝任命元贞为始兴郡内史,也不责问侯景[8][9][10][11]。太清二年十月己酉(548年12月7日),侯景攻到慈湖,南梁朝廷任命轻车长史谢禧和始兴郡太守元贞守卫白下城[12]。十月辛亥(548年12月9日),侯景杀到建康城的朱雀桁,谢禧和元贞弃守白下城逃走[13]

其他 编辑

侯景之乱后,萧乂理前往京城建康,他认为元贞树立节操忠诚正直,可以将遗孤托付给他,于是将玉柄扇送给元贞。元贞感到奇怪,不肯接受。萧乂理说:“以后见到会想起明白,希望不要推辞。”萧乂理被侯景杀害后,元贞才明白萧乂理之前的话,前去收葬了他[14][15]

家庭 编辑

祖父 编辑

  • 元禧,北魏骠骑大将军、太保、领太尉、咸阳王

父亲 编辑

  • 元树,南梁使持节、镇北将军、都督北讨诸军事、邺王

参考资料 编辑

  1. ^ 《魏书·卷二十一上·列传第九上》:孝静时,其子贞,自建业赴邺,启求葬树,许之。诏赠树侍中、都督青徐兖扬豫五州诸军事、太师、司徒公、尚书令、扬州刺史。贞既葬,还于江南。
  2. ^ 《资治通鉴考异·卷七》:梁帝纪作戊辰遣贞今从典略。
  3. ^ 《梁书·卷三·本纪第三》:十二月戊辰,遣太子舍人元贞还北为魏主。
  4. ^ 《南史·卷七·梁本纪中第七》:十二月戊辰,命太子舍人元贞还北为东魏主。
  5. ^ 《梁书·卷五十六·列传第五十》:又遣其行台左丞王伟、左民郎中王则诣阙献策,求诸元子弟立为魏主,辅以北伐,许之。诏遣太子舍人元贞为咸阳王,须渡江,许即伪位,乘舆副御以资给之。
  6. ^ 《南史·卷八十·列传第七十》:景乃遣其行台左丞王伟、左户郎中王则诣阙献策,请元氏子弟立为魏主。诏遣太子舍人元贞为咸阳王,须度江许即位,以乘舆之副资给之。
  7. ^ 《资治通鉴·卷一百六十·梁纪十六》:壬申,遣其行台左丞王伟等诣建康说上曰:“邺中文武合谋,召臣共讨高澄。事泄,澄幽元善见于金墉,杀诸元六十馀人。河北物情,俱念其主,请立元氏一人以从人望,如此,则陛下有继绝之名,臣景有立功之效。河之南北,为圣朝之邾、莒;国之男女,为大梁之臣妾。”上以为然,乙亥,下诏以太子舍人元贞为咸阳王,资以兵力,使还北主魏,须渡江,许即位,仪卫以乘舆之副给之。贞,树之子也。
  8. ^ 《南史·卷八十·列传第七十》:元贞知景异志,累启还朝。景谓曰:“将定江南,何不少忍?”贞益惧,奔还建邺,具以事闻。
  9. ^ 《北史·卷十九·列传第七》:孝静时,其子贞自建业求随聘使崔长谦赴邺葬树,梁武许之。诏赠树太师、司徒、尚书令。贞既葬,还江南,位太子舍人。及侯景南奔,梁武以贞为咸阳王,送景,使为魏主。未几,景反。
  10. ^ 《梁书·卷三十九·列传第三十三》:子贞,大同中,求随魏使崔长谦至邺葬父,还拜太子舍人。太清初,侯景降,请元氏戚属,愿奉为主,诏封贞为咸阳王,以天子之礼遣还北,会景败而返。
  11. ^ 《资治通鉴·卷一百六十一·梁纪十七》:元贞知景有异志,累启还朝。景谓曰:“河北事虽不果,江南何虑失之,何不小忍!”贞惧,逃归建康,具以事闻;上以贞为始兴内史,亦不问景。
  12. ^ 《资治通鉴·卷一百六十一·梁纪十七》:己酉,景至慈湖。建康大骇,御街人更相劫掠,不复通行。赦东、西冶、尚方钱署及建康系囚,以扬州刺史宣城王大器都督城内诸军事,以羊侃为军师将军副之,南浦侯推守东府,西丰公大春守石头,轻车长史谢禧、始兴太守元贞守白下,韦黯与右卫将军柳津等分守宫城诸门及朝堂。
  13. ^ 《资治通鉴·卷一百六十一·梁纪十七》:西丰公大春弃石头,奔京口;谢禧、元贞弃白下走;津主彭文粲等以石头城降景,景遣其仪同三司于子悦守之。
  14. ^ 《梁书·卷二十九·列传第二十三》:至京师,以魏降人元贞立节忠正,可以托孤,乃以玉柄扇赠之。贞怪其故,不受。乂理曰:“后当见忆,幸勿推辞。”会祖皓起兵,乂理奔长芦,收军得千余人。其左右有应贼者,因间劫会理,其众遂骇散,为景所害,时年二十一。元贞始悟其前言,往收葬焉。
  15. ^ 《南史·卷五十三·列传第四十三》:至都,以魏降人元贞忠正可以托孤,乃以玉柄扇赠之。贞怪不受,乂理曰:“后当见忆。”会祖皓起兵,乂理奔长芦,为景所害。元贞始悟其前言,往收葬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