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集熙(?—?)广东宝安(今属深圳)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1][2]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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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集熙毕业于国立北京大学,获法学士学位。1927年4月1日,任武汉国民政府交通部秘书。1928年12月5日,任司法院院部参事。1929年6月26日,任汉口特别市政府秘书长,1930年2月10日免职。1947年9月15日,任国民政府立法院第四届立法委员。[1][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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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刘国铭主编,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下),北京:团结出版社,2005年
  2. ^ 2.0 2.1 刘寿林等编,民国职官年表,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