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越幸一(1879年6月6日[1]—?),1913年東京帝國大學政治科畢業,並通過高等文官試驗合格,為昭和前期之台灣日治時期政府官員,他於1929年奉令接替生駒高常擔任台灣台中州知事。1931年1月,因任內發生霧社事件而去職以示負責。1935年選舉,成為官選台北市會議員,任期4年。1940年起擔任海南島軍政顧問。1941年成為臺北州州會議員。

水越幸一
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水越 幸一
假名みずこし こういち
平文式罗马字Mizukoshi Kōichi

個人生活 编辑

興趣為釣魚、園藝、網球與讀書。[2]

榮銜 编辑

從四位勳四等瑞寶章

家庭 编辑

  • 配偶-水越靜子(1892年生)
  • 長子-水越幸夫(1917年生)
  • 長女-水越邦子,臺北州立第二高等女學校畢業。
  • 二女-水越紀美子(1932年生)
前任:
生駒高常
台中州知事
1929年上任
繼任:
太田吾一
 
殉職山岡先生之碑文由水越幸一所寫。

相關條目 编辑

參考文獻 编辑

  1. ^ 臺灣紳士名鑑. 新高新報社. 1937. 
  2. ^ 臺灣人士鑑. 台北市: 興南新聞社. 1943年3月25日: 312頁.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