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汾(?—?),一作沈玢唐朝末年至五代南唐楊吳人。

南唐溧水縣令兼监察御史。娶南康公主成為駙馬,有感于神仙之事国史不书,于是搜集唐五代神仙故事,著有《續仙傳》(或称《续神仙传》)三卷。续葛洪的《神仙传》。上卷载飞升者十六人,以张志和为首;中卷载隐化者十二人,以孙思邈为首;下卷载隐化者八人。吳淑的《江淮異人錄》載有他的故事[1]

注釋 编辑

  1. ^ 唐末,沈汾侍御退居樂道。家有二妾,一日謂之曰:“我若死,爾能哭我乎?”妾甚愕曰:“安得不祥之言?”因問之,對曰;“苟若此安得不哭。”汾曰:“汝今試哭,吾欲觀之。”妾初不從,強之不已,妾走避之。汾執而扶之,妾不得已,乃曰:“君但升榻而坐。”汾如言,二妾左右擁袂而哭。畢視之,汾已卒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