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汾(?—?),一作沈玢唐朝末年至五代南唐楊吳人。

南唐溧水縣令兼監察御史。娶南康公主成為駙馬,有感於神仙之事國史不書,於是搜集唐五代神仙故事,著有《續仙傳》(或稱《續神仙傳》)三卷。續葛洪的《神仙傳》。上卷載飛升者十六人,以張志和為首;中卷載隱化者十二人,以孫思邈為首;下卷載隱化者八人。吳淑的《江淮異人錄》載有他的故事[1]

注釋 編輯

  1. ^ 唐末,沈汾侍御退居樂道。家有二妾,一日謂之曰:「我若死,爾能哭我乎?」妾甚愕曰:「安得不祥之言?」因問之,對曰;「苟若此安得不哭。」汾曰:「汝今試哭,吾欲觀之。」妾初不從,強之不已,妾走避之。汾執而扶之,妾不得已,乃曰:「君但升榻而坐。」汾如言,二妾左右擁袂而哭。畢視之,汾已卒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