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重工业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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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重工业开发株式会社(简称满业)是一家受满洲国政府和日本关东军监督的公司。该公司根据1937年12月20日(康德4年)公布的《满洲重工业开发株式会社管理法》设立[1],1945年日本投降后结业。满业对满洲国的钢铁、轻金属、煤炭、其他重工业和军工生产进行“支配性投资和经营指导”。总部位于新京东拓大楼,是一家国策会社

历史 编辑

1936年秋,日本债券市场萧条。满铁作为满洲工业建设投资主渠道,从日本市场募集公司债已发生困难。关东军决定该部满洲国成立之初“不许财阀进入”,从“一业一公司”转向允许日本各财阀直接投资的“一业多公司”,另找合作伙伴。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以满铁日满财政研究会的方案为基础,经过关东军、满洲国政府、满铁相关者在1936年10月的协商而具体化。应邀访问满洲的新兴财阀日本产业株式会社(简称“日产”)总裁鲇川义介对“开发满洲”十分积极,对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在《满洲现地视察报告》中主张改变“一业一公司”体制,实行从钢铁、煤炭等基础工业到汽车、飞机等其他制造工业、军需工业一套龙综合经营的设想,受到关东军的赞赏。鲇川义介乘机提出整个日本产业株式会社移驻东北,接管满洲重工业的综合经营并对其资产和分红予以保证,得到陆军省的赞同。1937年1月,以关东军《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纲要》的形式确定下来,并自1937年4月起开始实施。

1937年10月22日日本内阁开会批准了关东军拟定的《满洲重工业会社确立纲要》。1937年11月20日日本产业株式会社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将总部迁到满洲的决定。总部的地点设在新京满铁附属地满蒙旅馆。11月27日日本产业株式会社正式改称“满洲重工业开发株式会社”,鲇川义介任总裁,冯涵清为副总裁。

1937年12月20日满洲国政府公布了《满洲重工业开发株式会社管理法》,明确“满业”对钢铁、轻金属、飞机、汽车、煤炭、金、铅、铜及其他矿业进行投资并指导经营;创办资金为四亿五千万日元,由鲇川的日产康采恩日语日産コンツェルン及满洲国政府各出资一半而成;满洲国政府保证日产财阀的资本每年至少六分红利兜底。原由满铁和满洲国政府管辖的重工业强行收归该社管理。满铁的庞大产业除保留铁路运输、抚顺采煤炼油之外及昭和制钢所保留45%股份外,其余全部由满洲国政府收购作为对“满业”的投资。

由于受中日战争和对美关系的影响,1940年左右关东军对满炭所属煤矿分离独立经营,把昭和制钢所本溪湖煤铁公司东边道开发株式会社合并为满洲制铁公司企图一元化解决钢铁原料问题。

1941年关系会社56个,其中直接投资的会社18个,投资额达13.6亿日元。资产为17.42亿元,收齐了4.5亿元的额定资本。

1943年12月鲇川义介辞任总裁。末任总裁为高崎达之助。至1944年总资产为28.63亿日元,是日本经营海外殖民地最大、最重要的会社。

下属企业的后续[來源請求]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1. ^ 满洲重工业开发株式会社管理法. 特殊会社準特殊会社法令及定款集。康徳5年. 満州中央銀行調査課. 1938 [2019-01-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26) (日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