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獨立宣言

1776年7月4日由大陸會議批准的宣言

美利堅十三個聯合邦一致宣言[2](英語:The unanimous Declaration of the thirteen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通稱美國獨立宣言,是北美洲十三個英屬殖民地宣告自大不列顛王國獨立,並宣明此舉正當性之文告。1776年7月4日,本宣言由第二次大陸會議費城批准。後来7月4日成為美國獨立紀念日。宣言原件由大陸會議出席代表共同簽署,並永久展示於華盛頓特區美國國家檔案館。此宣言為美國最重要的立國文書之一。

美國獨立宣言
United State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1823年原件摹本
原標題The unanimous Declaration of the thirteen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創建日期1776年6月-7月
批准日期1776年7月4日
保管地原件:国家档案局
草稿:國會圖書館
作者托马斯·杰斐逊等人
(可能由提摩西·梅拉克手寫)
签署人56位出席大陆会议的代表
目的宣告自大不列顛王國獨立並解釋原因[1]

沿革 编辑

背景 编辑

 
托马斯·杰斐逊為獨立宣言主要撰稿者

1760年代與1770年代間,英屬北美十三殖民地與大不列顛王國間之緊張關係持續升高,終在1775年爆發列克星敦和康科德战役(来克星顿枪声),為美國獨立戰爭之先聲。一開始大多數人仍然希望與英國和解[3],直到強力壓制殖民地自治的《不可容忍法案》通過後,視不列顛母國為壓迫者的觀點方日益廣佈。1774年麻省之《沙福克決議》與托马斯·潘恩於1776年出版之小冊《常識》等文告更掀起反不列顛風潮。

起草與採用 编辑

1776年6月,麻薩諸塞州約翰·亞當斯、賓夕法尼亞州班傑明·富蘭克林、維吉尼亞州托马斯·杰斐逊、紐約州羅伯特·李文斯頓、康乃迪克州羅傑·謝爾曼(即後世所稱五人小組(Committee of Five))聚集起草合宜之文告,宣示獨立決心。五人小組決議宣言由托马斯·杰斐逊獨立起草後對富蘭克林與亞當斯展示,富蘭克林一人即至少修訂其中48處。後傑佛遜據此謄錄一份修訂版,由五人小組於1776年6月28日上呈大陸議會。

1776年6月7日,維吉尼亞理查·亨利·李上呈李氏決議文至大陸議會;7月2日正式宣告獨立。決議文中寫道:

大陸議會賓夕法尼亞獨立廳採納獨立宣言時,曾小幅重寫部分總綱。8月10日宣言全文送達倫敦。

複寫本與副本 编辑

1776年7月4日,大陸議會決議採用本宣言,其手寫初稿由議會主席約翰·漢考克與秘書查爾斯·湯森簽署後,即送往數個街口外的約翰·當列普(John Dunlap)印刷廠印製。當晚即產出150至200份的印刷本,今稱當列普單面印刷版(Dunlap broadside)。其中一份於七月六日送達喬治·華盛頓將軍手中,他於七月九日對駐紮於紐約的部隊宣讀。尚存的25份當列普單面印刷版為本宣言最古老之現存版本。手寫原稿今已不存。

7月19日,大陸議會裁示,手抄謄錄一份印刷版的宣言以供與會代表簽署。這份抄本的原稿由提摩西·梅拉克在議會秘書之協助下,大字正體謄錄而成。大部份與會代表於1776年8月2日簽署本宣言,依據各人所代表的殖民州之地理位置,由北而南排序。數名代表因未出席會議,須於日後補行簽署,其中有兩名代表甚至根本沒有簽署。後來才加入大陸議會的代表們允獲補簽,最終共有56名代表簽署本宣言。這份原稿今展示於國家檔案署。

 
約翰·杜倫巴爾之名畫常遭誤解為獨立宣言簽署人之群像,但實為五人小組上呈大會其成果。

1777年1月18日,大陸議會裁示,本宣言應更廣為傳佈。經由瑪麗·凱瑟琳·高達德製作第二份手抄本。第一份手抄本上僅列出漢考克與湯森的姓名,第二份手抄本方列明所有的簽署人。

1823年,印刷專家威廉·斯通銜國務卿約翰·昆西·亞當斯之命,製作與原件毫無二致之雕版印刷本。史東使用濕墨轉印法,即濕潤原件之表面,並將原件上的部份油墨轉印至一片銅質平板上。該銅質轉印板後經蝕刻,用以反覆壓印,製作副本[4]。1776年製作的原稿因十九世紀時的不當保存而歷盡風霜,史東的雕版印刷本反而成為現代重製品的基礎[5]

1776年7月6日至8日,本宣言由賓夕法尼亞的史坦因與西斯特(Steiner & Cist)譯為德语,印刷成單面不折疊的形式[6]

宣言簽署人 编辑

大字正體謄錄本上最先簽署,也是最出名的簽署者為會議主席約翰·漢考克。簽署人中的托马斯·杰斐逊約翰·亞當斯後來當選總統。當時愛德華·拉特利奇為最年輕的簽署人(26歲),班傑明·富蘭克林最年長(70歲)。

56名簽署宣言的與會代表依所代表的殖民州之地理位置羅列於後(由北而南)[7]

宣言本文之註解 编辑

獨立宣言之本文可分為五個章節:序文、前言、控訴英王喬治三世、譴責英人以及總結。(但獨立宣言本文中並沒有這五個章節的標題。)

序文 编辑

一七七六年七月四日,大陆会议
美利坚十三个联合邦一致通过的宣言

在有关人类事务的发展过程中,当一个民族必须解除其和另一个民族之间的政治联系,并在世界各国之间依照自然法则和自然神明,取得独立和平等的地位时,出于对人类公义的尊重,必须宣布他们不得不独立的原因[2]

前言 编辑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證自明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则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任何形式的政府,只要破坏上述目的,人民就有权利改变或废除它,并建立新政府;新政府赖以奠基的原则,得以组织权力的方式,都要最大可能地增进民众的安全和幸福。的确,从慎重考虑,不应当由于轻微和短暂的原因而改变成立多年的政府。过去的一切经验也都说明,任何苦难,只要尚能忍受,人类都宁愿容忍,而无意废除他们久已习惯了的政府来恢复自身的权益。但是,当政府一贯滥用职权、强取豪夺,一成不变地追逐这一目标,足以证明它旨在把人民置于绝对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2]

控訴 编辑

这就是这些殖民地过去逆来顺受的情况,也是它们现在不得不改变以前政府制度的原因。当今大不列颠国王的历史,是一再损人利己和强取豪夺的历史,所有这些暴行的直接目的,就是想在这些邦建立一种绝对的暴政。为了证明所言属实,现把下列事实公正地向世界宣布。

他拒绝批准对公众利益最有益、最必要的法律。

他禁止他的总督们批准急需和至关重要的法律,要不就把这些法律搁置起来暂等待他的同意;一旦这些法律被搁置起来,他就完全置之不理。

他拒绝批准允许将广大地区供民众垦殖的其他法律,除非那些人民情愿放弃自己在立法机关中的代表权;但这种权利对他们有无法估量的价值,只有暴君才畏惧这种权利。

他把各地立法机构召集到既不方便、也不舒适且远离公文档案保存地的地方去开会,其唯一的目的是使他们疲于奔命,顺从他的意旨。

他一再解散英语Legislative session各殖民地的议会,因为它们坚定果敢地反对他侵犯人民的各项权利。

在解散各殖民地议会後,他又长时间拒绝另选新议会。但立法权是无法被取消的,因此这项权力已经回到广大人民手中并由他们来行使;其时各邦仍然险象环生,外有侵略之患,内有动乱之忧。

他竭力抑制各殖民地增加人囗,为此,他阻挠《外国人归化法律英语Plantation Act 1740》的通过,拒绝批准其他鼓励外国人移居各邦的法律,并提高分配新土地的条件。

他拒绝批准建立司法权力的法律,藉以阻挠司法公正。

他控制了法官的任期、薪金数额和支付,从而让法官完全从属于他个人的意志

他建立多种新的衙门,派遣蝗虫般多的官员,骚扰我们人民,并蚕食民脂民膏。

在和平时期,未经我们立法机关的同意,他就在我们中间驻扎常备军。

他使军队独立于民政权力之外,并凌驾于民政权力之上

他同一些人勾结,把我们置于一种与我们的体制格格不入、且不为我们的法律认可的管辖之下;他还批准这些人炮制的假冒法案,来到达下述目的:

在我们这里驻扎英语Quartering Acts大批武装部队;

用假审讯来包庇他们,使那些杀害我们各邦居民的谋杀者逍遥法外;

切断我们同世界各地的贸易;

未经我们同意便向我们强行徵税

在许多案件中剥夺我们享有陪审团的权益;

编造罪名把我们递解到海外去受审。

在一个邻近地区[8]废除英国法律的自由制度,在那里建立专横政府,并扩大它的疆界,企图使之迅即成为一个样板和得心应手的工具,以便向这里的各殖民地推行同样的专制统治;

取消我们的特许状,废除我们最宝贵的法律,并且从根本上改变了英语Massachusetts Government Act我们的政府形式;

中止我们自己的立法机构,宣称他们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为我们立法。

宣布英语Proclamation of Rebellion我们已不在他的保护之下,并向我们开战英语Prohibitory Act,从而放弃了这里的政权。

他在我们的海域大肆掠夺,蹂躏我们的海岸,焚烧我们的市镇,残害我们人民的生命。

此时他正在运送大批外国佣兵来完成屠杀、破坏和肆虐的勾当,这种勾当早就开始,其残酷卑劣甚至在最野蛮的时代也难出其右。他完全不配做一个文明国家的元首。

他强迫在公海被他俘虏的我们公民同胞充军英语Impressment,反对自己的国家,成为残杀自己朋友和亲人的刽子手,或是死于自己朋友和亲人的手下。

他在我们中间煽动内乱,并且竭力挑唆那些残酷无情的印第安人来杀掠我们边疆的居民。众所周知,印第安人的作战方式是不分男女老幼,一律格杀勿论。

在这些压迫的每一阶段中,我们都曾用最谦卑的言辞请求救济,但我们一再的请愿求所得到的答覆却是一再的伤害。这样,一个君主,在其品行格已打上了可以看作是暴君行为的烙印时,便不配做自由人民的统治者[2]

譴責 编辑

我们不是没有顾念我们英国的弟兄。我们一再警告过他们,他们的立法机关企图把无理的管辖权横加到我们的头上。我们也提醒过他们,我们移民并定居来这里的状况。我们曾经呼唤他们天生的正义感和侠肝义胆,我们恳切陈词,请他们念在同文同种的份上,弃绝这些必然会破坏我们彼此关系和往来的无理掠夺。对于这种来自正义和基于血缘的呼声,他们却也同样置若罔闻。迫不得已,我们不得不宣布和他们分离。我们会以对待其他民族一样的态度对待他们:战时是仇敌,平时是朋友[2]

總結 编辑

因此,我们,集合在大陆会议下的美利坚联合邦的代表,为我们各项正当意图,吁请全世界最崇高的正义:以各殖民地善良人民的名义并经他们授权,我们极为庄严地宣布,这些联合殖民地从此成为、而且是名正言顺地成为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它们解除效忠英国王室的一切义务,它们和大不列颠国家之间的一切政治关系从此全部断绝,而且必须断绝;作为自由独立的国家,它们完全有权宣战、缔和、结盟、通商和采取独立国家理应采取和处理的一切行动和事宜。为了强化这篇宣言,我们怀着深信神明保佑的信念,谨以我们的生命、财富和神圣的荣誉,相互保证,共同宣誓[2]

草稿與定稿之異同 编辑

本宣言於採用前經三次修訂:

  1. 傑佛遜之初稿[9]
  2. 傑佛遜之初稿經富蘭克林與亞當斯之修訂[10]五人小組上呈大會之文告。(1776/6/28)
  3. 經大會審訂之最終版本[11](1776/7/4)

傑佛遜之初稿譴責奴隸交易(「他從事殘酷之戰爭壓制人類之天性,侵犯人身之生命與自由二項未侵犯他者之人最神聖之權,俘虜他們並奴役於地球另一端,或於運送過程中悲慘地死去。这种海盗般的战争,即使异教政权也会不齿的行径,就是这个大不列颠基督徒国王的战争。」),後大會刪除,因譴責不列顛人民與國會之部分過於冗長。傑佛遜說:

分析 编辑

歷史影響 编辑

有觀點認為美國獨立宣言受1581年荷蘭共和国独立宣言之影響,籲求誓絕[13]蘇格蘭王國於1320年的阿布羅斯宣誓(Declaration of Arbroath)作為史上第一次的獨立宣言,毫無疑問也具有影響力。傑佛遜個人曾製作維吉尼亞人權宣言,於1776年見採。

哲理背景 编辑

獨立宣言受美國共和主義精神所影響,即以之為自由權之基本架構。另外,宣言中也反映啓蒙時代的哲學,包含自然法自決、與自然神論等觀點。宣言中的理想,甚至其中一些片斷,直接引用英國哲學家約翰·洛克之著作,尤其是其以「文明政府之真實起源、範疇、與終結之各項專論」為題之政府二論。於其論文中,洛克擁護由受統治者成立政府之信念。洛克寫道,人類擁有天賦人權。其他獨立宣言所受到的影響包括阿爾傑農·西德尼之演講與著作天助自助者,以及湯瑪斯·潘恩。據傑佛遜之理念,獨立之目的為「非為尋找前此未有之新原則,或新論述……而是置事物之常理於世人眼前,以簡潔之語句搏取贊同,並使之以我等受迫之立場自我判斷。」

實際影響 编辑

若干史家相信獨立宣言曾用以作為宣傳工具,即美國人嘗試為其叛英行為立說,以說服不願起事之殖民地加入,並對可能施以援手之外國建立正當性。獨立宣言亦曾用以結合大陸議會之成員。大多數簽署人都明白自己簽的是與革命事業成功與否息息相關的生死狀,而本宣言縮短革命與成功之距離。(或如班哲明法蘭克林所挖苦的:「我等而今務須生死與共,否則定遭各別處決。」("We must all now hang together, or we will all surely hang separately.")

對其他文告之影響 编辑

獨立宣言包含多名開國元勳之基本理念,其中若干日後獲編入美國憲法中。1848年賽尼卡福爾斯會議伊麗莎白·凱迪·斯坦頓的《感性宣言英语Declaration of Sentiments》以此為藍本。日後越南羅得西亞等國之獨立宣言亦本諸於此。在美國,獨立宣言經常為日後之政治性演說所引用,如亞伯拉罕·林肯蓋茨堡演說,與馬丁·路德·金恩博士之著名演說《我有一个梦》。

獨立宣言也激勵了人權和公民權利宣言,即法國大革命中的根本宣言之一。

大眾文化 编辑

音樂劇 编辑

〈音樂喜劇〉:(及1972年據此改編的電影)《1776》虛構了獨立宣言產生之過程(但符合若干史實)。但是,內容述及若干政治政議,例如:反對終結奴隸制度如何差點使本宣言不獲採用。 1972年电影上映时应尼克松总统要求删除了与奴隶制度相关的 "Cool, Considerate Men"一曲,尼克松认为该歌曲会对当年共和党大选产生不利影响。实际上电影到大选结束后才公映。2003年出版的修复版DVD将此曲加回片中,使得本片分级由G(大众级)进入PG(普通辅导级)。

電影 编辑

国家宝藏》:2004年上映,以獨立宣言為主要线索。本片由尼古拉斯·凯奇黛安·克鲁格主演,讲述了獨立戰爭期間,共济会在獨立宣言背面用隐形墨水记录了一笔巨大宝藏的相关线索,尼古拉斯·凯奇饰演的本·盖茨为了不让独立宣言及宝藏落入西恩·宾饰演的反派伊恩及其手下手中,从国家档案馆中偷出独立宣言,进而与父亲和两位朋友所展开的一场惊心动魄的历险。

當幸福來敲門》:2006年,上映的電影亦藉由引述獨立宣言中所提之追尋幸福之權,延伸成為電影之主題。本片由威爾·史密斯及其子傑登·史密斯所主演,改編自美國賈納理財公司(Gardner Rich & Co)執行長克里斯多佛·賈納(Christopher Gardner)的真實故事,主要描述主角如何歷經千辛萬苦,最終出人頭地獲致幸福之勵志故事。

迷思 编辑

獨立宣言受種種迷思所環繞:

  • 因宣言上之日期為1776年7月4日,許多人因而相信這就是簽署日。其實議會代表們大多於1776年8月2日簽署。
  • 約翰·杜倫巴爾懸於美國國會山莊圓廳之名畫,(因其標題)常遭誤解為簽署獨立宣言之場景,而實為五人起草小組上呈其初稿。杜倫巴爾的畫顯示,大多數最後簽署宣言之代表皆在場,其實他們從未有過畫中所描繪之集會。
  • 自由鐘並未為慶祝獨立而鳴響過,而是用以召集當地居民於7月8日前往閱覽本宣言,且並未因鳴響而裂。這一故事虛構自喬治·利帕所著之兒童讀物《美國革命傳奇》(Legend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自由鐘實因於十九世紀早期成為廢奴運動之象徵而得名。

美國六十年代民權運動中的引用 编辑

六十年代,正值美國民權運動進行得如火如荼之時。當時著名的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就以獨立宣言為理據,認為美國白人及政府應正視有色公民之權利。

相關條目 编辑

註腳 编辑

  1. ^ Becker,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5.
  2. ^ 2.0 2.1 2.2 2.3 2.4 2.5 任东来在《美国历史文献选集》的译文(中国翻译出版公司翻译,美国驻华大使馆新闻文化处出版,1985)和《1765——1917年的美国》的译文(谢德风等选择,北京三联书店,1957)基础上重译。任东来; 陈伟; 白雪峰; Charles J. McClain; Laurene Wu. McClain. 附录一:一七七六年七月四日,大陆会议美利坚十三个联合邦一致通过的宣言. 《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4年1月: 555–558. 
  3. ^ Hazelton, Declaration History, 13; Middlekauff, Glorious Cause, 318.
  4. ^ William J. Stone. [2006-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11-07). 
  5. ^ National Archives. [2006-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5-16). 
  6. ^ Deutsches Historisches Museum: Description of print and text. [2006-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1-25). 
  7. ^ Index of Signers by State. ushistory.org - Independence Hall Association in Philadelphia. [2006-1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09-29). 
  8. ^ 指加拿大
  9. ^ Professor Julian Boyd's reconstruction of Thomas Jefferson's "original Rough draught". [2006-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10. ^ The Papers of Thomas Jefferson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contains an analysis of changes made by Franklin and Adams.
  11. ^ Jefferson's autobiography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contains a collation of the Committee draft and the final version adopted by Congress.
  12. ^ Autobiography. [2006-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22). 
  13. ^ Barbara Wolff. Wa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inspired by Dutch?.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1998-06-29 [2007-1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12-13). 

參考文獻 编辑

外部連結 编辑

官方網站 编辑

文本 编辑

增補 编辑

地圖、攝影、與其他媒體 编辑

簽署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