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師道(1005年—1063年),貫之蘇州長洲縣(今江蘇省蘇州市)人。北宋侍御史。北宋政治家范仲淹子侄[1][2]。終年五十九歲[3],葬於天平山[4]。著有《垂拱元龜會要詳節》四十卷[5]、《節國朝會要》十二卷[6]、奏議二十卷及文集五十卷[7]。生前居住在承天寺前,稱為豸冠坊[8]。有兩子范世京范世亮,皆為進士[9]

生平 编辑

天聖年間 编辑

范師道為宋仁宗趙禎天聖八年(即公元1030年)進士。曾任撫州判官廣德縣知縣,施政有成績,縣內有一間張王廟,每有祭祀都會殺牛數千,但范師道禁絕此事。右正言孫甫推薦為許州通判[10][11]

皇祐年間 编辑

當時宰相賈昌朝上議設置五個輔郡,內設京畿轉運使提點刑獄,稱之為“拱輔京師”,而論證者更謂宦官廣納親信為官及從兵,打算謀取京畿財賦,所以有需要設置輔郡。但范師道力陳不是,才逐漸恢復舊製。另范師道又上奏希望將貢舉改定為三年,因原本的四年令學生等得太久才有一次考試的機會[12]

劉沆為宰相時,趙禎寵妃溫成皇后張氏身故,禮官商議將溫成皇后埋葬地稱為“”,范師道數次抗爭認為“陵”只可用作天子埋葬之地,此事范師道的表現惹來劉沆對其極度不滿,劉沆利用“台官滿二年當補外”的藉口在很短時間內就將范師道貶為常州知州,范師道原屬的御史府雖然用盡言語為其抱不平但都不果,而范師道之名迹亦越來越得到天下人知道。及後曾調任廣東轉運使,之後又再調往兩浙。未幾任起居舍人諫院同知[13][14]

皇祐五年,范師道在調往兩浙其間,其子范世京考獲進士,被調往應天府柘城縣主簿和州歷陽縣縣令 ,范師道急切走向范世京,說:「我和家人相聚時間少,侍奉天子日子多,還怎能忍受多年失去子女早晚問安?」[15]

至和年間 编辑

至和元年(即公元1054年),獲參知政事吳育推薦籌畫治理國家大事,召為侍御史[16][17]

嘉祐年間 编辑

嘉祐四年(即公元1059年)六月,以時任宰相富弼為首的群臣連續五次上表請求為趙禎加上「大仁至治」的尊號,並謂在康定之前趙禎每三歲亦會如此,唯獨范師道及知制誥劉敞力諫,認為此舉對於治國並無益處,尊號亦非一直存在,而趙禎亦不接受徽號已經二十年,並且有損趙禎謙尊之德,最終趙禎都沒有批准[18][19]

同月,自從溫成皇后死後,後宮得幸者有十人,稱之為十閤,其中有周氏、董氏及溫成皇后之妹。而周氏及董氏都為趙禎生下公主而進升官職,以致其他諸閤都希望有所遷改,趙禎亦因此發出詔書中書出朝廷封官授爵的敕書,但中書認為自己並無資格及奏請趙禎希望將此事作罷。後宮並未因而放棄,不斷作出要求,趙禎後來親手寫出詔書希望平息事件,唯獨溫成之妹固辭不受,因此范師道上疏道出此事的不良後果,奏請取消不按常規經中書等省議定而由宮內直接發出詔令[20][21][22]

嘉祐五年(即公元1060年)正月,有一顆大星墜落西南,火光點亮大地及響聲如雷,有占卜的人認為是天狗。范師道就進言趙禎,天狗下墜乃破軍殺將,應當選擇將帥訓練士兵。趙禎因而下詔為此作出準備[23][24][25]

趙禎一直都滿意范師道表現,到其晚年,因國家一遍太平,所以就算范師道有時說話過分,趙禎每每都會寬容對待。之後改任兵部員外郎侍御史知雜事及都水監通判[26][27]

到同年八月,殿中侍御史呂誨進言對升遷觀文殿學士、吏部侍郎程戡宣徽南院使及延州判官有意見,范師道等也相繼論列,另外范師道與諫官御史數次上奏力陳樞密副使陳升之不是,之後陳升之被罷免,雖然趙禎都接納其請奏,但到嘉祐六年(即公元1061年)四月,范師道也被調往福州知州,同時在知諫院被調的還有往任知州的還有唐介趙抃、呂誨及王陶[28][29][30][31]

但很快,到嘉祐七年(即公元1062年)三月,王陶及范師道被召回知諫院,而范師道更被召任鹽鐵副使,但唐介、趙抃及呂誨不獲召回[32][33][34]

嘉祐八年,范師道以疾病為由辭官,除去戶部郎中龍圖閣直學士及明州知州。但不久過身,終年五十九歲[35][36]

為人 编辑

范師道第一次見當時皇帝趙禎,就立即陳請皇帝選擇一位有賢能的宰相用以長遠幫助皇帝,及選擇宗室裡面有能賢者養在宮中用以作出預備,不久又上奏二府與皇帝身邊侍從的不法事,另外奏請取消推恩令,皇帝很多時候都會接納他的進言[37][38]

范師道長處為遇事不屈,輔佐皇帝晝夜思想,是一個稱職者[39]

另外范師道出入知諫院九年,朝廷之事,他知道的定必發言,及定必有所行動,令到當時很多國家之急務及德政如百姓所願而實行[40][41]

參考文獻 编辑

  1. ^ 《中吳紀聞》:「范師道,字貫之,文正公之姪。」
  2. ^ 《宋史‧卷302‧列傳第61‧范師道傳》:「范師道,字貫之,蘇州長洲人。」
  3. ^ 《中吳紀聞》:「年五十有九。」
  4. ^ 《中吳紀聞》:「葬天平山。」
  5. ^ 《宋史‧卷207‧志第160‧藝文六》:「《垂拱元龜會要詳節》四十卷。」
  6. ^ 《郡齋讀書誌‧卷十四‧五行類》:「《節國朝會要》十二卷,右皇朝范師道以章得象書繁多,節其要,以備檢閱。」
  7. ^ 《中吳紀聞》:「有奏議二十卷,文集五十卷。」
  8. ^ 《中吳紀聞》:「所居在承天寺前,號豸冠坊。」
  9. ^ 《中吳紀聞》:「子世京、世亮,皆舉進士第。」
  10. ^ 《中吳紀聞》:「登天聖八年甲科,嘗知廣德縣,有治狀。孫甫之翰薦之,通判許州。」
  11. ^ 《宋史‧卷302‧列傳第61‧范師道傳》:「進士及第,為撫州判官,後知廣德縣。縣有張王廟,民歲祠神,殺牛數千,師道禁絕之。通判許州,累遷都官員外郎。」
  12. ^ 《宋史‧卷302‧列傳第61‧范師道傳》:「初,皇祐中,賈昌朝上議置五輔郡,設京畿轉運使、提點刑獄,號為“拱輔京師”,而論者謂宦官謀廣親事親從兵,欲取京畿財賦贍之,因以收事柄。師道力奏非便,遂複舊製。又以四年貢舉,士苦淹久,請易為三年。」
  13. ^ 《中吳紀聞》:「俄出知常州,御史府極言其不平,宰相亦以是罷去,而公之名迹愈聞天下。移廣東路轉運使,又移兩浙。未幾,拜起居舍人、同知諫院。」
  14. ^ 《宋史‧卷302‧列傳第61‧范師道傳》:「宰相劉沆護葬溫成皇后,禮官議稱“陵”,師道以為非典製,數以爭,沆惡之,引著令“台官滿二年當補外”,出知常州。台諫官共言師道不當去,不報。徙廣南東路轉運使。舊補攝官皆委吏胥,無先後遠近之差,師道為置籍次第之。召為鹽鐵判官,道改兩浙轉運使,遷起居舍人、同知諫院,管勾國子監。」
  15. ^ 《中吳紀聞》:「范世京,字延祖,龍圖公之子。登皇祐五年進士第,調應天府柘城簿、和州歷陽令。時龍圖公出守四明,公亟走膝下,曰:「人子者事親之日少,而事君之日多,豈忍曠年失定省邪?」」
  16. ^ 《中吳紀聞》:「至和元年,吳育春卿薦公,召拜侍御史。」
  17. ^ 《宋史‧卷302‧列傳第61‧范師道傳》:「吳育舉為御史。」
  18. ^ 《中吳紀聞》:「嘉祐四年,百官上尊號,公獨諫,以謂無益於治體,而有損聖主謙尊之德。」
  19. ^ 《續資治通鑑‧卷第五十八》:「嘉祐四年六月,故事,每三歲,躬行大禮畢,輒受尊號,自康定以來罷之,至是執政複舉故事以請。知諫院范師道言:“比災異數出而崇尚虛文,非所以答天戒。”知制誥劉敞言:“尊號非古也,陛下不受徽號已二十年,奈何一旦增虛名而損實德!”帝曰:“朕意亦謂當如此。”弼等表五上,卒不許。」
  20. ^ 《中吳紀聞》:「至言諸閤女御例遷。」
  21. ^ 《宋史‧卷302‧列傳第61‧范師道傳‧宋史/卷302》:「後宮周氏、董氏生公主,諸閣女御多遷擢。師道上疏曰:“禮以製情,義以奪愛,常人之所難,惟聰明睿哲之主然後能之。近以宮人數多而出之,此盛德事也。然而事有係風化治亂之大,而未以留意,臣敢為陛下言之。竊聞諸閣女御,以周、董育公主,御寶白劄並為才人,不自中書出誥。而掖庭覬覦遷拜者甚多,周、董之遷可矣,女御何名而遷乎?才人品秩既高,古有定員,唐製止七人而已。祖宗朝宮闈給侍不過二三百,居五品之列者無幾,若使諸閣皆遷,則不複更有員數矣。外人不能詳知,止謂陛下於寵幸太過,恩澤不節耳。夫婦人女子,與小人之性同,寵幸太過,則瀆慢之心生,恩澤不節,則無厭之怨起,御之不可不以其道也。且用度太煩,須索太廣,一才人之奉,月直中戶百家之賦,歲時賜予不在焉。況誥命之出,不自有司,豈盛時之事耶?恐斜封、墨敕,複見於今日矣。”。」
  22. ^ 《續資治通鑑‧卷第五十八》:「嘉祐四年六月,自溫成之歿,後宮得幸者凡十人,謂之十閤,周氏、董氏、溫成之妹皆與焉。周、董以生皇女進秩,諸閤皆求遷改,詔中書出敕誥;中書以其無名,覆奏罷之。求者不已,乃皆以手詔授焉。溫成之妹獨固辭不受。同知諫院范師道上疏曰:“禮以制情,義以奪愛,常人之所難,惟明哲之主然後能之。竊聞諸閤女御以周、董育公主,御寶白劄並為才人,不自中書出誥,而掖廷覬覦遷拜者甚多。周、董之遷可矣,女御何名而遷乎?夫寵倖太過,則瀆慢之心生,恩澤不節,則無厭之怨起,御之不可不以其道也。且用度太煩,須索太廣,一才人之俸,月直中戶百家之賦,歲時賜予不在焉。況誥命之出,不自有司,豈盛時之事邪?恐斜封墨敕,複見於今日矣!”。」
  23. ^ 《中吳紀聞》:「因災異以明天意。」
  24. ^ 《宋史‧卷302‧列傳第61‧范師道傳》:「時大星隕東南,有聲如雷。又上疏曰:“《漢》、《晉天文誌》:‘天狗所下,為破軍殺將,伏屍流血。’《甘氏圖》:‘天狗移,大賊起。’今朝廷非無為之時也,而備邊防盜,未見其至。雖有將帥,不老則愚,士卒雖多,勁勇者少。小人思亂,伺隙乃作,必有包藏險心,投隙而動者。宜揀拔將帥,訓練卒伍,詔天下預為備禦。”。」
  25. ^ 《續資治通鑑‧卷第五十八》:「嘉祐五年正月,有大星墜西南,光燭地,有聲如雷,占者曰天狗。同知諫院范師道言:“天狗所下為破軍殺將,宜擇將帥,訓練士卒。”詔天下預為備禦。」
  26. ^ 《中吳紀聞》:「上皆深然之。兼遷侍御史知雜事。」
  27. ^ 《宋史‧卷302‧列傳第61‧范師道傳》:「仁宗晚年尤恭儉,而四方無事,師道言雖過,每優容之。遷兵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判都水監。」
  28. ^ 《續資治通鑑‧卷第五十九》:「八月,丁巳朔,以觀文殿學士、吏部侍郎程戡為宣徽南院使、判延州。殿中侍御史呂誨言:“戡才微識暗、外厚中險,交結權貴,因緣進擢,徇私罔上,怙勢作威。況年逾七十,自當還政。近罷樞府,既以匪能;複委帥權,曷由勝任!且本朝故事,宣徽使非戚勳未嘗除拜,乞追寢戡恩命。”知雜御史范師道等相繼論列,訖不從。」
  29. ^ 《續資治通鑑‧卷第五十九》:「四月庚辰,以樞密副使、右諫議大夫陳旭為資政殿學士、知定州,三司使、給事中包拯為樞密副使。出禮部郎中、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唐介知洪州,右司諫趙抃知虔州,兵部員外郎兼待御史知雜事范師道以本官知福州。殿中侍御史呂誨知江州。」
  30. ^ 《中吳紀聞》:「會大臣居機宥者無遠謀,繼而進者,復不協時論。公論列甚切,上雖納其奏,然用是出知福州。」
  31. ^ 《宋史‧卷302‧列傳第61‧范師道傳》:「與諫官、御史數奏樞密副使陳升之不當用,升之罷,師道亦出知福州。」
  32. ^ 《續資治通鑑‧卷第六十》:「嘉祐七年三月丙辰,召右正言、知蔡州王陶赴諫院供職。陶言:“臣與唐介、范師道、呂誨、趙抃同出為郡,今獨召臣與師道,非是。請還介等職任。”時師道亦自福州召為鹽鐵副使,誨、抃及介皆未遷故。」
  33. ^ 《中吳紀聞》:「召為三司鹽鐵副使。」
  34. ^ 《宋史‧卷302‧列傳第61‧范師道傳》:「頃之,以工部郎中入為三司鹽鐵副使。」
  35. ^ 《中吳紀聞》:「嘉祐八年,以疾請郡,除戶部郎中、直龍圖閣、知明州。下車未久,卒,年五十有九。」
  36. ^ 《宋史‧卷302‧列傳第61‧范師道傳》:「感風眩,遷戶部,直龍圖閣、知明州,卒。」
  37. ^ 《中吳紀聞》:「始見上,即陳願擇賢相以久其任,既而論奏二府與近侍不法事,上多用其言。」
  38. ^ 《宋史‧卷302‧列傳第61‧范師道傳》:「奏請罷內降推恩,擇宰相久其任,選宗室賢者養宮中備儲貳。」
  39. ^ 《中吳紀聞》:「公之少也,有經綸天下之志;其長也,遇事未嘗屈。及為上耳目,蚤夜思所以稱職者。」
  40. ^ 《中吳紀聞》:「公出入臺諫凡九載,朝廷之事,聞無不言,言必欲行。如擇宗室以備問安之職,請士大夫終葬始得從仕,限民田以均民產,抑貪墨以清守令,止內降以杜漸,立私廟以廣孝,擇知典故近臣以任太常禮樂之官,減色役以恤民力之困,皆天下之急務,而眾所願行者。」
  41. ^ 《宋史‧卷302‧列傳第61‧范師道傳》:「師道厲風操,前後在言責,有聞即言,或獨爭,或列奏。如陳執中家人殺婢,卒坐免;奪王拱辰宣徽使、李淑翰林學士;及王德用、程戡領樞密,宦官石全彬、閻士良升進,皆嚐奏數其罪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