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柏林(德語:West-Berlin;法語:Berlin-Ouest;英語:West Berlin)是对1949年至1990年间柏林西部地区的称呼。西柏林是自1945年二战结束后建立的共同占领区,此地区在其存在期間行政上很大程度是西德(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邦份,但是在法律上并非属于西德的一部分。相對於西柏林,城市東部的苏联占领区稱為东柏林,並是東德(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所定的首都;但西方國家认为柏林在法律上仍为四国联合占领区,因此不承认东柏林的首都地位。

西柏林
West-Berlin
西德自由市事實上占领区
1949年-1990年
of 西柏林
紋章

西柏林被東德包圍,為西德事實上外飛地
坐标:52°30′N 13°17′E / 52.5°N 13.28°E / 52.5; 13.28
國歌
Das Deutschlandlied(德文)
德意志之歌
別稱:Das Lied der Deutschen(德文)
德國人之歌
政府
市長 
• 1949年-1953年
恩斯特·罗伊特德语Ernst Reuter
• 1989年-1990年
瓦尔特·蒙佩尔
歷史時期冷戰
• 建立
1949年5月23日
• 柏林圍牆倒塌
1989年11月9日
• 兩德統一
1990年10月3日
貨幣德國馬克
前身
继承
盟軍佔領下的德國
柏林

西柏林在柏林的位置(著有藍色法國控制區、紫色英國控制區,而海藍色美國控制區)
西柏林地图(1978年),地鐵線路也被分開,部分車站因遭到封鎖而成為幽靈車站

西柏林是由西方盟国控制,并且被由苏联所控制的东柏林以及东德所包围的地区。西柏林在冷战时期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允許批評與諷刺政府,經濟發達並被普遍认为是繁榮的“自由之岛”。但它豐富的生活底下,有部分宣傳的元素,作为“西方的样板”,其實得到了西德资助的大量金援。[1]作为一个富裕的城市,西柏林以其独特的国际化特征和教育、研究和文化中心而闻名。西柏林大约有200万居民,是冷战时期德国人口最多的城市。[2]

西柏林位于西德边境以东和以北100英里(161公里)处,由於被包圍,从西德只能通过狭窄的雙方同意的特定铁路和公路走廊从陆路进入,空中走廊盟軍則掌握三條進出動線,柏林危機時一度整個城市均仰賴空運。它由1945年建立的美国、英国和法国占领区组成。1961年修建的柏林圍牆将西柏林与东柏林及东德分隔开来,直到1989年倒塌。[3]1990年10月3日,德国正式统一,东西柏林正式合并为现代的柏林。

起源 编辑

波茨坦协定》为二战后占领德国确立了法律框架。根据这项协议,德国将正式由四个盟国(美国、英国、苏联和法国)管理,直到一个“所有各方都能接受的”德国政府建立起来。德国的领土将被划分为四个区域,每个区域由四个盟国中的一个管理。柏林被苏联占领区及德国中部新建立的大部分地区包围并分割开来,由此西方盟国占领的柏林西部地区组成飞地。根据该协定,对柏林的占领只有在四方协定的结果下才能结束。西方盟国被保证有三条通往柏林的空中走廊,苏联还非正式地允许西柏林和德国西部之间的公路和铁路通行。

起初,这一安排是临时性的,所有各方都宣称德国和柏林将很快重新统一。然而,随着西方盟国和苏联之间的关系恶化和冷战的开始,德国和柏林的联合政府崩溃了。很快,苏联占领的柏林和西方占领的柏林就有了各自的城市管理机构。[4]1948年,苏联试图通过对西方地区实施陆地封锁,也就是柏林封锁,迫使西方盟国离开柏林。作为回应,西方利用其空中走廊,通过柏林空运,向他们所在的那部分城市提供食品和其他物资。1949年5月,苏联解除了对西柏林的封锁,西柏林作为一个独立的城市保留了自己的管辖权。[4]

柏林暫時解除封锁之后,东西柏林恢复了正常的联系。这只是暂时的,直到谈判重新开始。[4]1952年,东德政府开始封锁边境,进一步孤立西柏林。[5]直接的结果是,电网被分开,电话线被切断。[4]人民政府和苏联军事人员还继续封锁所有通往城外的道路,导致几次武装对峙,并在那年6月与法国宪兵队和德国联邦军队发生了至少一次小规模冲突。[5]然而,分裂的高潮直到1961年柏林墙的建造才出现。[4]

法理上的地位 编辑

根据西方盟国所遵循的法律理论,对德国的占领于1949年结束,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西德)于5月23日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东德)于10月7日成立。根据《联邦共和国基本法(或宪法)》第127条,规定联邦法律应在颁布后一年内扩大到大柏林(西柏林的正式名称)以及巴登、莱茵兰─普法尔茨和符腾堡─霍亨索伦。[6]然而,由于对柏林的占领只能通过四方协议来结束,因此柏林仍然是同盟国正式主权下的被占领领土。因此,《基本法》并不完全适用于西柏林。[7]

概要 编辑

西柏林與波恩的西德聯邦政府達成協議,外交與貨幣行政由西德政府負責,故此通行德國馬克,亦有不少西德人移居當地,市長與市議員均歸屬西德的政黨,是西德實際上的外飛地。但因為法律上西柏林不屬於西德的一部分,故西柏林與西德有以下區別:

  • 西柏林當地選出的西德聯邦議會議員並沒有總理任命權、預算審議權及關乎聯邦的議案投票權,但有發言權、委員會投票權等。
  • 西柏林簽發的身份證與护照,設計類似西德政府發行的證件,卻沒有德國聯邦的字樣及國徽,由西柏林市簽發,國籍一欄寫上的是西柏林市。
  • 西柏林屬於美、英、法共同管理地區,故西德的徵兵法律並不適用,加上因為移居當地有政府補助金,所以有些逃避兵役的西德年輕人選擇移居。
  • 航空服務在柏林-滕珀尔霍夫机场泛美航空、Dan-Air(後來合併到英國航空)、法國航空提供,汉莎航空並沒有參與。
  • 蘇聯雖然不曾統治西柏林,但直到1990年9月12日之前,除了會負責每四個月輪流看守施潘道監獄外,還有權駐紮在蘇聯英雄紀念碑一帶。
 
沒有聯邦鷹的西柏林臨時身分證封面

分治时期 编辑

1952年,东德关闭了东西德国之间的边界,但没有关闭东西柏林之间的边界。東德人可以将柏林作为一个中转站通往西德,因此大批人從此地前往西德。

1961年8月13日,东德突然建起柏林墙阻止人們流動。1963年6月26日,美国约翰·肯尼迪总统访问西柏林发表演讲,并留下了一句著名的名言“我是一个柏林人。”(德語:Ich bin ein Berliner)。

1971年9月,四国签署四国柏林协议和1972年5月签署中转协议,以缓解西柏林局势和方便两边的居民通行。1987年,美國总统雷根勃兰登堡门前发表著名的「推倒這堵牆」演讲,对苏联共产党總書記戈尔巴乔夫发起挑战,他说:「戈尔巴乔夫总书记,如果你想和平,如果你想苏联和东欧繁荣,如果你想要自由,那来到这个门前,戈尔巴乔夫先生,打开这个门,推倒那堵墙!」

1989年11月9日,柏林墙开放,柏林两部分终于再次在形式上連为一体。东西德双方,四个占领国共同签署了「2+4协议」,为德国统一、结束柏林分占状态铺平了道路。1990年10月3日,东西柏林统一为柏林市,被联邦德国併为一个,柏林分治状态自此结束。但美軍、英軍和法軍直到1994年才完全撤離(駐東柏林的俄羅斯聯邦軍亦是如此)。

西柏林各國占領區列表 编辑

  美國占领区 编辑

  英国占领区 编辑

 
1989年參與西柏林閱兵、在六月十七日大街上行駛的英國酋長式戰車

  法國占领区 编辑

参见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Tobias Hochscherf, Christoph Laucht, Andrew Plowman, Divided, But Not Disconnected: German Experiences of the Cold War, p. 109, Berghahn Books, 2013, ISBN 9781782381006
  2. ^ "Berlin: Where Rivalry of East, West Soars"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US News and World Report, 18 July 1983
  3. ^ "1961: Berliners wake to divided city"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BBC News
  4. ^ 4.0 4.1 4.2 4.3 4.4 Ladd, Brian. The Ghosts of Berlin: Confronting German History in the Urban Landscape.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7: 178–179. ISBN 978-0226467627. 
  5. ^ 5.0 5.1 Attwood, William. Cowles, Gardner , 编. Berlin calmly rides out its Pinprick War. European Affairs, Look Reports. LOOK. Vol. 16 no. 15 (Des Moines, Iowa: Cowles Magazines, Incorporated). 15 July 1952: 90 (英语). 
  6. ^ Article 127 [Extension of law to the French zone and to Berlin (PDF). [2020-05-08].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6-03-04). Within one year after the promulgation of this Basic Law the Federal Government, with the consent of the governments of the Länder concerned, may extend to the Länder of Baden, Greater Berlin, Rhineland-Palatinate and Württemberg-Hohenzollern any law of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Combined Economic Area, insofar as it remains in force as federal law under Article 124 or 125. 
  7. ^ Currie, David P.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Federal Republic of Germany.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4: 89 [2020-05-08]. ISBN 978-0-226-13113-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9) (英语). 

外部連結 编辑

前任:
阿姆斯特丹
歐洲文化之城
1988年
繼任:
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