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谊

西漢學者、政治人物
(重定向自賈誼

贾谊(前200年—前168年),西汉时期雒阳(今河南省洛阳市东)人。由于是知名的學者,人稱贾生、当过长沙太傅,故世称贾太傅贾长沙汉朝著名的政論家思想家文学家。其政论文《过秦论》、《论积贮疏[1]、《治安策[2]等,在历史上有很高的地位。

贾谊
西汉思想家文学家政論家
贾谊
賈太傅像(取自清乾隆年間《歷代名臣像解》)
國家汉朝
時代汉朝
姓名贾谊
族裔漢族
氏族洛陽賈氏
籍貫雒陽
其他名號贾生、贾太傅、贾长沙
出生汉高祖六年(前200年)
雒陽
逝世漢文帝前元十二年 (前168年)
32歲
墓葬洛阳孟津新庄村贾太傅冢
  • 賈子新書十卷,原58篇,现存共五十六篇:
  • 政論上疏:《论治安策》、《过秦论》、《论积贮疏》、《谏铸钱疏
  • 辭賦:《弔屈原赋》、《鵩鸟赋》、《惜誓》、《旱雲賦》、《虛賦》
  • 評論:《过秦论

生平

编辑

贾谊于汉高帝七年出生于雒阳河南郡郡治所在),从小研究討論詩經書經道理,才学过人,文笔漂亮。十八岁闻名于郡里,得到讚賞,被河南郡守吴公召致门下,成為郡守门客。

贾谊22岁时,汉文帝登基,擢升河南郡守吳公为廷尉,贾谊也因吳公推荐当上博士,是當時漢朝政府聘用的博士當中最年輕的一位。贾谊見解精闢,文帝很欣赏他,一年後被提升为太中大夫

贾谊以儒學與五行學說设计一整套汉代礼仪制度,進一步代替秦制,主張「改正朔、易服色、制法度、興禮樂」,汉文帝并没有采纳[3]

前178年,汉文帝想任命贾谊担任公卿,遭到官僚宗室阶层反对,丞相絳侯周勃、東陽侯張相如、馮敬等老臣上書表態反對,认为贾谊「雒阳之人年少初学,专欲擅权,纷乱诸事」。賈誼又時常在朝堂上,譏諷漢文帝寵臣鄧通[4]

文帝四年(西元前176年)贾谊被外放为长沙王太傅,輔佐長沙王吳著。至長沙赴任的途中,贾谊对贬谪不满,又听闻长沙气候潮湿多雨,以为自己会早死。他心情悲观失望,渡湘江时作了《弔屈原赋》,在長沙度過三年多左遷生活。任长沙王太傅三年时,有象徵不祥的鵩鸟飞入房屋,贾谊有感而作《鵩鸟赋》。《弔屈原赋》和《鵩鸟赋》是他的骚体赋代表作。

汉文帝七年(前173年)、漢文帝突然想起賈誼,召贾谊回長安,问以鬼神之事,夜半前席。既罢,曰:“吾久不见贾生,自以为过之,今不及也。”关于此事后世有争论;李商隐颇为贾谊不平,有诗吟“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为贾生不得重用而叹息。

不久,汉文帝拜贾谊为自己爱子梁王劉揖的太傅。贾谊除太傅责任以外,主要写政论文来表达個人观点,劝谏汉文帝,《治安策》、《论积贮疏》是他这时的代表作。其政论文既有战国纵横家古文的餘风,又有法家韩非子等人论证严谨风格的影响,洋洋灑灑,文采斐然。贾谊的辞赋可谓上承屈原宋玉,下开枚乘司马相如,是从楚辞发展到汉赋的重要橋梁。

汉文帝十一年(前169年),梁王墜马而死,諡懷,史稱梁懷王。贾谊认为自己沒有做好輔導親王的职责,终日哭泣,於第二年憂鬱而终,得年33岁。

成就

编辑

贾谊虽然早逝,但其文采与见识深受后人讚叹。司马迁在《史记》中作《屈原贾生列传》;《汉书》也有《贾谊传》。后来的文人对他的评价极多,唐代裴度〈寄李翱书〉:“贾谊之文,化成之文也,铺陈帝王之道,昭昭在目。”。臺灣作家柏杨在翻译《资治通鉴》曾写道:“治安策原文,已不可得。司马光在残篇中,摘錄他认为重要的部份,连‘六个长叹’,都不能完整。”

农本主义思想

编辑

贾谊在《论积贮疏》中指出:“今背本而趋末,食者甚众,是天下之大残也;淫侈之俗,日月以长,是天下之大贼也。残贼公行,莫之或止;大命将泛,莫之振救。”贾谊认为工商“末”业败坏社会风俗。他主张抑末强本,“今驱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使天下各食于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则蓄积足而人乐其所矣。”

贾谊上书《谏铸钱疏》提出反对民间私人铸钱,主张把铜业收归国有,统一铸币权,规定标准的“法钱”,“轻则以术敛之,重则以术散之”,增加财政收入。

主要作品

编辑
  • 賈子新書十卷,原58篇,现存共五十六篇:
  • 政論上疏:《论治安策》、《过秦论》、《论积贮疏》、《谏铸钱疏
  • 辭賦:《弔屈原赋》、《鵩鸟赋》、《惜誓》、《旱雲賦》、《虛賦》
  • 評論:《过秦论

遺跡

编辑

长沙因为他和屈原的影響而被称为“屈贾之乡”,贾谊在長沙的故居也一直被保留下來,相传南北朝时还遗留他挖的井、他的石坐床和亲手栽種的柑树。到了宋代他的故居被改建成贾谊祠。时更在祠中增祀屈原,改为屈贾祠,至今仍是供人凭弔的古蹟。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治安策原文及譯文. [2023-04-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03). 
  2. ^ 論積貯疏原文及譯文. [2023-04-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4-29). 
  3. ^ 《汉书》卷48:(贾)谊以为汉兴二十余年,天下和洽,宜当改正朔,易服色制度,定官名,兴礼乐。乃草具其仪法,色上黄,数用五,为官名悉更,奏之。文帝谦让未皇也。 颜师古注曰:「皇,暇也。自以为不当改制。」
  4. ^ 《風俗通義》卷二:是时,(賈)谊与邓通俱侍中同位,谊又恶通为人,数廷讥之,由是疏远,迁为长沙太傅。

參見

编辑

延伸阅读

编辑

[]

 维基文库阅读此作者作品 维基共享资源阅览影像
 史記/卷084》,出自司馬遷史記
 漢書·卷048》,出自班固漢書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