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教育法令

1996年教育法令(英語:Education Act 1996)是马来西亚时任教育部部长纳吉·阿都拉萨于1995年12月7日提呈至马来西亚国会下议院,时任教育部副部长卡立尤努斯于同年12月21日提呈至国会上议院,分别于同年12月20日和12月28日获得下议院和上议院两院通过,并于1996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法令。该法令旨在规定教育及其相关事项。[7][8][9]

《1996年教育法令》
Education Act 1996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国会
一项关于提供教育及与其相关事项的法令。
(An Act to provide for education and for matters connected therewith.)
引稱Act 550
地域範圍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
制定機關下议院
制定日期1995年12月7日
通過日期1995年12月20日
制定機關上议院
制定日期1995年12月21日
通過日期1995年12月28日
御准日期1996年7月15日
簽署人端姑查法陛下
第10任最高元首
施行日期1996年8月1日
生效日期1997年12月31日
立法歷史
法案呈交至下议院時的名稱Education Bill 1995
法案引用D.R. 35/1995
呈交者纳吉·阿都拉萨
时任教育部部长
首讀1995年12月7日[1]
二讀1995年12月18日[2]
三讀1995年12月20日[3]
法案呈交至上议院時的名稱Education Bill 1995
法案引稱D.R. 35/1995
呈交者卡立尤努斯
时任教育部副部长
首讀1995年12月21日[4]
二讀1995年12月27日[5]
三讀1995年12月28日[6]
修訂
《2002年教育(修正)法令》(A1152)
《2009年教育(修正)法令》(A1341)
相關法例
1961年教育法令
《1963年教育(修正)法令》
《1975年教育法令(延伸至砂拉越)令》
《1976年教育法令(延伸至沙巴)令》
關鍵字
教育义务教育
現狀:已生效

立法时间线 编辑

日期 机构 事件
1995年12月7日 国会下议院 时任教育部部长纳吉·阿都拉萨将法案提呈至国会下议院首读和辩论。[1]
1995年12月18日 国会下议院 国会下议院通过法案二读。[2]
1995年12月20日 国会下议院 国会下议院通过法案三读,转交至国会上议院。[3]
1995年12月21日 国会上议院 时任教育部副部长卡立尤努斯将法案提呈至国会上议院首读和辩论。[4]
1995年12月27日 国会上议院 国会上议院通过法案二读。[5]
1995年12月30日 国会上议院 国会上议院通过法案三读,该法案将会转交至吉隆坡国家皇宫寻求最高元首御准。[6]
1996年7月15日 最高元首 时任最高元首端姑查法御准该法案。
1996年8月1日 联邦政府宪报 法案刊登在联邦政府宪报,成为法令并开始实施。
1997年12月31日 正式全面生效 法令正式全面生效。

内容 编辑

现行的《1996年教育法令》是马来西亚国会于2009年通过《2009年教育(修正)法令》修订,由16个部分、156项条文和一个附表组成。[10][11]

  • 第一部分:初步
  • 第二部分:管理
  • 第三部分: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
  • 第四部分:教育体系
    • 第一章:国民教育体系
    • 第二章:学前教育
    • 第三章:小学教育
    • 第四章:中学教育
    • 第五章:后中学教育
    • 第六章:其他教育机构
    • 第七章:技术教育与理工学院
    • 第八章:特殊教育
    • 第九章:教师教育
    • 第十章:教育机构的宗教教学
    • 第十一章:教育机构的管理
    • 第十二章:提供设施和服务
  • 第五部分:评估与考试
  • 第六部分:高等教育
  • 第七部分:私立教育机构
  • 第八部分:教育机构注册
    • 第一章:教育机构注册
    • 第二章:取消注册
    • 第三章:校长和职工的注册
    • 第四章:小学生的注册
    • 第五章:教育部官员对教育机构的检查
  • 第九部分:教师注册
    • 第一章:教师注册
    • 第二章:教书许可
    • 第三章:杂项
  • 第十部分:学校监察员
    • 第一章:监察员
    • 第二章:总则
  • 第十一部分:财务
  • 第十二部分:上诉
  • 第十三部分:规定
  • 第十四部分:违法和罚则
  • 第十五部分:杂项
  • 第十六部分:过渡与废除
  • 附表

参见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1.0 1.1 D.R. 7.12.95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Penyata Rasmi Dewan Rakyat, Parlimen Malaysia, 1995-12-07 (马来文)
  2. ^ 2.0 2.1 D.R. 18.12.95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Penyata Rasmi Dewan Rakyat, Parlimen Malaysia, 1995-12-18 (马来文)
  3. ^ 3.0 3.1 D.R. 20.12.95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Penyata Rasmi Dewan Rakyat, Parlimen Malaysia, 1995-12-20 (马来文)
  4. ^ 4.0 4.1 D.N. 21.12.95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Penyata Rasmi Dewan Negara, Parlimen Malaysia, 1995-12-21 (马来文)
  5. ^ 5.0 5.1 D.N. 27.12.95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Penyata Rasmi Dewan Negara, Parlimen Malaysia, 1995-12-27 (马来文)
  6. ^ 6.0 6.1 D.N. 28.12.95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Penyata Rasmi Dewan Negara, Parlimen Malaysia, 1995-12-28 (马来文)
  7. ^ 1996年教育法令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ISBN 9831691725, ISBN 9789831691724, 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 2006
  8. ^ 李家禄, 严琪玉 - 《马来西亚:世界列国国情习俗丛书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ISBN 7536666349, ISBN 9787536666344, 2004
  9. ^ 沈天奇: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华小属政府资助学校. 《星洲日报》. 2011-10-07 [2020-06-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2). 
  10. ^ Education Act 1996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UNESCO), www.unesco.org (英文)
  11. ^ Act 550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Catholic Lawyers Society Malaysia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