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一夫多妻制

最新留言:3年前由Joeccho在话题一夫多妻制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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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擴充一夫多妻制 的條目 大中華部份+車辰部份: 本人讀中史西史 也包含本人過去廿至卅十年的讀報、看時事節目、上網及觀察。 Xaaan 06:19 2006年4月28日 (UTC)

笑死我了,当读到大中华地区时,什么第二支部,秘密小老婆。怎么不像百科全书的语言了?到像是网上讨论区的贴子? --^夏目の雪^(魔咒aP@P@) 09:40 2006年4月28日 (UTC)

一夫多妻制 编辑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各位能不能帮助修改一下这篇文章。现在它的观点让我非常难以接受,尤其是后半部分。它似乎是在暗示支持一夫多妻制,并且含有女性心甘情愿接受作妾的意思。而且后来的一些部分不像在写百科全书,倒像是在调侃。如果没人愿意修改,我希望能由我删去其中一些文字。--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11:48 2006年6月23日 (UTC)

看起来是挺不自在的,不过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改。PhiLiP 17:15 2006年6月23日 (UTC)
我贊成一天一妻制。一天多妻制,好像有點玩得太過份。 -- Toytoy 09:04 2006年6月24日 (UTC)
感情Toytoy兄想要來個一年365妻嗎?(狂笑~)我也認為該文中最後一段對於女性心理的暗示是不恰當的,應該去掉,而是純粹說明世界上的確有一種支持一夫多妻制的說法就夠。不過我曾經讀過一本在討論社會學與遺傳學的書籍,的確有以種族繁衍的論調,拿獅類與猩猩的族群特性,來說明一夫多妻制的意義,不過不要忘了在這樣的社會結構中,其實男性的角色也不過是個播種用的工具而已,可以隨時被更強的男性給替換掉,想到不禁頭皮發麻……。--泅水大象 訐譙☎ 10:10 2006年6月24日 (UTC)
Toytoy兄注意,我不是在这里开玩笑。我认为这篇文章已经伤害了我的感情。如果你们没有意见,我现在就删掉后面的部分文字。--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10:21 2006年6月24日 (UTC)
支持移除那些文字,實在太像說笑了。例如這段:「富有男士一夫多妻可使社會較平穩。減少男士把過多精力去進行其他對人類巿民繁殖無關的活動: 爭權奪利、示威、政論 、生事…也減少太多無愛情無丈夫的女人去進行其他對人類巿民繁殖無關的活動: 如參政、示威、政論 、做秘密情婦…等。」--燃 10:57 2006年6月24日 (UTC)
请Douglasfrankfort不要用“伤害了你的感情”这样的字眼。“你的感情”是判断客观中立的标准吗?各方观点都应该有平等表达的机会,不是吗?我认为这段话没什么问题:现代观点坚持一夫多妻制贬低女性地位的观念,认为它把她们作为财产和奴隶。在一夫多妻婚姻里,这个观念并不具有完全的真实性,同时也是对一夫一妻制的一种批判。许多一夫多妻婚姻中妻子們在能够支配的影响力上显示了相当大的可变性。妻子們之间能相互支持,能在女工上相互帮助。在一些姐妹一夫多妻制(姐妹嫁给同一个丈夫)的案例里,已经形成了这种亲密的关系。--Mukdener |留言 02:28 2006年6月25日 (UTC)
同意Mukdener的看法。-- 百楽兎 03:35 2006年6月25日 (UTC)
我也请楼上注意可供查证的原则。谁能证明这段话不是作者的原创研究?“我认为这段话没什么问题”,您认为没问题就问题?至少女权主义者不会同意这个观点!而且现在关于这方面的任何理论都不能说是被广泛接受的,各种女权主义的学术流派也多的是,我可没有在这里看到他们的观点!我们有什么资格去支持其中一种理论?--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3:59 2006年6月25日 (UTC)
女权主义者不同意是因为这段话不是原创研究还是因为别的原因?还好这里是百科全书不是女权主义宣传站。你大可以对这段话的原创性提出置疑,但是你置疑的是这种观点本身,而这种观点由于一夫多妻制的客观存在是不容置疑的。这就是我要恢复这段话的原因。--Mukdener |留言 04:49 2006年6月25日 (UTC)
您从哪里看出我在质疑这种观点本身?我的意见是,如果只掌握了对于某一个具有多种可能观点(尤其是对立观点时)的事物的一种观点,那么就不要单单列出这个观点。直到至少有另一个可以并立的观点有充足且可信资料出现时,才把两个观点并列举出。否则像法轮功这种条目不就乱了套?--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4:56 2006年6月25日 (UTC)
你的第一段话不就是这个意思吗?“尤其是后半部分。它似乎是在暗示支持一夫多妻制,并且含有女性心甘情愿接受作妾的意思。”作者不是在暗示,他根本就是明示,因为这是支持一夫多妻制者的观点。至于你、我或者作者本人是否支持这种观点有必要出现在百科全书中吗?--Mukdener |留言 05:02 2006年6月25日 (UTC)
那段话你希望收录在维基百科里?没有必要去找别人的语病和失言;我现在的意思很清楚:我认为这个条目的原始版本不客观!你如果认为它好,请去恢复它。如果你也不认为这段话客观,就没必要要竭力在辩论中打败我。--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5:10 2006年6月25日 (UTC)
我并无意打败你或者什么,而是我认为支持一夫多妻制者们的观点很重要,对于目前的版本我个人想不出更好的表达方式所以认为保留是比较合适的。燃的全部删除很容易让我联想到是不给这种观点空间,这是我不能接受的,不知道也就罢了,知道了一定要管。希望你能理解。--Mukdener |留言 05:32 2006年6月25日 (UTC)

我一直覺得近代左派理論不但經常以今非古,還缺乏起碼的誠實與常識。一夫多妻制在很多不同文化的地區出現,而且也是很多種動物的常態,就代表這種設計並不是沒有理由。

有很多自認開明的人,主張古代文明或是現在的某些原始社會裸體、性自由、使用迷幻藥、母系社會、共產……;卻反對另一些這些社會常見的行為,例如流放、所得分配不均、棄養老人、指定婚姻、割陰蒂……。左派理論家選擇性接受或排斥很多禁忌。他們可能對中國的裹小腳口誅筆伐,但是對很多原始部落的刺青、穿孔、用銅環拉長脖子或耳洞、磨牙齒……歌頌不已。

至少從小孩的觀點看,一夫多妻制並不見得那麼壞。至少這些小孩的爸爸會是族裡面的有錢人,至少他們不必一出生就是失敗者。一夫一妻制也許可以在中產階級中實行,但是全社會強制實施的後果,就是多了很多破碎而且失去功能的家庭。在這個世界上,只有一部份窮人的小孩即使家境貧困,還是受到父母關愛。真實的社會裡,有更多這種「家庭」其實根本不成個家庭。最後小孩是祖父母帶大,從小就缺乏教育與訓練。現在台灣不知道有幾萬個這類兒童找不到寄養家庭,他們恐怕90%以上沒有任何希望。

在古代社會裡,社會上失敗的男人通常壽命較短,他們死了以後問題就隨之消失。但是在現在的社會裡,人不但壽命一律延長,而且生育的機會也均勻分配。表面上這是人權,但是那些小孩為什麼就要倒楣生在隔代扶養,而且功能盡失的「家庭」?

一夫多妻制其實是提供女人更多選擇機會。如果一個有100萬元的男人想要第101個女人,那他的競爭力就會低於只有1萬元的男人。這時第101個女人很可能就會賣身給只有1萬元的男人。一夫多妻制在古代至少提供某種財富重分配的功能。因為從上面簡化的例子看,至少到大財主的第99個妾,能分配的所得還是比嫁給只有1萬元的男人多。

我想女性主義者一定說我在物化女人。對,一點也沒錯。事實是女人也在物化男人。事實是兩邊都用金錢、美貌等社會公認的標準評價對方。事實就是事實。

在一夫多妻制的社會裡,女人也有嫁給窮光蛋的自由。當然前提是要家裡同意。而在沒有社會福利,工作機會又少的社會裡,女兒確實缺乏對抗家人的籌碼。請注意:這裡的阻力其實是家人。如果一個女兒從小到大也要吃也要喝,長大只能做些次等的工作,又不能跟自己的兄弟繁殖後代,在那個時代,確實沒有說狠話的籌碼。雖然女人自己得不到正義,但是至少她的小孩得到正義,至少她的小孩會得到一個有錢給他吃飯的老爸。

總之社會是100%唯物的。不同的時代,社會能分配的物質也不同,人的社會結構也因此而有所改變。我相信現在這個社會裡人有更多自由,也更平等。不過代價就是石油會在我們這一代用完,地球會維持幾百年溫室效應。 -- Toytoy 04:57 2006年6月25日 (UTC)

我剛才的舉例有點太簡化。總之,第一個大老婆可能可以分一半家產,二老婆分剩下的一半、三房分剩下的一半……。分到妾的時候,就已經沒幾個錢了。所以稍微條件好一點的女人,也許就不會當大富翁的妾,而是去當小富翁的二房。而大富翁如果還要繼續納妾,最後只能要到如花
這個東西就跟現在的人找工作一樣。找工作還不是出賣自己?而且當時的嫁入豪門,大概就代表一輩子衣食無缺。不像現在的股王也許沒幾年就倒了。
在現在一夫一妻制的社會裡,很多女人其實要面對丈夫一家人。古代當然有大房被婆婆虐待,二房被大房打壓,寵妾欺負小妾,妾指使婢女的事。這種事情在一夫一妻制的社會裡照樣會發生。 -- Toytoy 05:09 2006年6月25日 (UTC)
    • 呵呵,兔兄可能没有完全理解我的意思。我的意思是,必须把支持一夫多妻的观点作为一个次要的观点来列出。一个事物在百科全书里的地位应该与现实中他所占的地位相当,因为“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这个原则不是总成立的。否则,我们完全可以大声叫嚣:“....政府非法!”“....理论不正确!”。
      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是,维基不能成为小众团体的宣传场所。--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7:17 2006年6月25日 (UTC)
      • 原來如此。主要、次要這點涉及主觀評估,每一個人認為的比重、比例可能都不盡相同,所以我對此沒有強烈的堅持。我在乎的是正反聲音都要有表達的空間,這點和你的意見一致,因此請發揮吧。-- 百楽兎 13:41 2006年6月25日 (UTC)

婚姻取决于物质水平是没有错的,其实要男女平等,并不再于一夫多妻或一夫一妻,女人有了财产也可以一妻多夫。不过人们的习惯思维认为皇帝后宫三千可以,女皇武则天多了几个情夫就是“淫乱”。一夫多妻有存在的理由,一妻多夫就会是不可思议的事。人类天生就有动物性,例如争夺食物、活动地盘、雄性争夺雌性以便更多地散布自己的后代等。但作为社会的人,必须抑制其动物本能,在社会内尽可能地减少内争,才能使整个社会集体增加面对自然抗争的能力。所以在社会内最具有竞争能力的动物,往往会被社会扼杀。例如最有能力抢占食物的人(强盗)和最有能力强占雌性的(强奸犯)会被投入监狱或处死,这些人在动物世界会成为最成功的动物。

因此人类社会婚姻制度从群婚-一夫多妻-一夫一妻的发展,是社会的进步,进一步发展到自由离婚也是社会的进步,是减少人类动物性的步骤。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性抚养也是社会应该必然要发展到的目标。目前的婚外家庭和卖淫基本都是基于经济的原因,如果女人的经济地位和男人相等,未成年人社会负责抚养,离婚自由,就不会再产生这些问题。虽然男人由于其动物性天生喜欢喜新厌旧,如果没有经济因素干扰女人未必会回应。--方洪渐 01:18 2006年6月26日 (UTC)

支持跟反對的意見都不重要。法律強行禁止,大家私下在玩。我覺得支持跟反對的意見都是不相關的廢話。我根本不知道為什麼要叫這種社會「一夫多妻制」,因為這種現象根本就不是制度。如果是制度,那應該每個人都要遵守,或者至少大多數人要遵守。所謂的「一夫多妻制」,其實只是社會承認人有一夫多妻的權利,大老婆不准叫二老婆走路,小老婆的孩子也有權分遺產而已。我覺得現在世界各國的民法其實很不像話。人可能玩玩,也可能當真。現在的法律規定只有第一個老婆當真,其他都是玩玩(台灣還有刑責)。總之這種偽善的立法很沒什麼好講。 -- Toytoy 03:01 2006年6月26日 (UTC)

一夫多妻,是可以的.

  • 想想,廢奴、同性戀爭取社會認同、性工作者除罪化、到今日討論「一夫多妻」的主題,無一不是為了破除既有社會意識所造成的歧視、污名化。唯一不變的是,改革之路總是艱辛的,改革者仍需要對抗千夫所指的勇氣和毅力。-- 百楽兎 05:35 2006年6月27日 (UTC)
    • 废奴和支持一夫多妻的性质完全不同。如果您持这种观点,那么迟早也会有人跳出来为纳粹翻案的。个别人愤世嫉俗的话,在聊天室里谈谈可以,最好还是不要在条目里表达。--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6:48 2006年6月27日 (UTC)
      • 雖然不曉得你哪裡誤解了,但我還是再說明一下我的看法。各時代有各時代的觀念,蓄奴合法的時代談廢奴是需要勇氣的,因此很多人甚至拒絕思考廢奴。一夫多妻也是一樣,現代社會很多地方都是一夫一妻,所以在那些地方談一夫多妻也是動輒得咎,甚至衍生出懲罰一夫多妻的刑罰(重婚罪、通姦罪)。少數能夠Think Different又有勇氣的人就會跳出來會為一夫多妻除罪化請命,心中無主流、非主流之預設立場,重新思考一夫多妻的存廢。同樣地,同性戀、性工作者今日能夠逐漸走在陽光下也是因為少數能思考的人勇於發聲。這類論辯實在不勝枚舉,近年來婚前性行為墮胎、廢死刑安樂死…等等都是熱門主題。-- 百楽兎 10:42 2006年6月27日 (UTC)

敢于有勇气充当反潮流的先锋当然应该佩服,但要看你向哪个方向走了,在蓄奴合法的時代談廢奴确实是需要勇氣的,但在没有奴隶的时代你如果再大谈应该蓄奴,虽然也是需要勇气,可就不让人佩服了。一夫多妻是人类蒙昧时代的产物,墮胎、廢死刑安樂死是向前走,是为人类走向更文明开路,主张一夫多妻如同主张裹小脚一样,可是使人类回到更缺少文明的时代,这种非主流的勇气可不值得让人佩服。--方洪渐 03:30 2006年6月28日 (UTC)

所有主題一概而論未免有失公道。有些主題為什麼幾乎不可能再被提起,例如蓄奴,這是因為那些主題違背了人類花了好長一段時間才體認到的價值。一夫多妻並非是人类蒙昧时代的产物,男人「強迫」女人接受一夫多妻才是人类蒙昧时代的产物。事實上,現代自由社會中以許多形式廣泛存在著一夫多妻現象。特別是很多把物質生活放在第一位考量的女性,他們是在自己的「自由意志」下選擇接受一夫多妻的。他們以自己的意志過自己想要的生活的這種行為蒙昧嗎?我們可以不認同他們的選擇,但我們不能剝奪他們選擇的權利,甚至處以刑罰。
講些更根本的事。很多爭議的根本問題都是在於「強迫」。要維持社會的運轉,或多或少的「強迫」是不可免的。哪些「強迫」必要、必要到什麼程度,這才是需要大家來思考的。又如同性戀的問題,如果只考慮人類要生生不息這一點的話,同性戀不可能被社會接受。思考面要廣泛,不能非黑即白或試圖一理論之。-- 百楽兎 07:55 2006年6月28日 (UTC)

基于爱情的婚姻都是自私的,没有一个女人在没有其他条件约束的情况下,会出于“自由意志”和别人分享同一男人,正如也没有一个男人会同意和别人分享一个女人一样。现在存在的所谓自由意志都是基于经济的考虑,只能证明现代社会男女在经济上不平等。现代社会法律不允许也是基于财产分割的经济理由。伊斯兰教法律允许一夫可以有四位妻子,但法律明文规定不允许有大小老婆之分,必须完全平等对待所有妻子,这在一般人很难作到,也只有经济条件和健康条件非常好的人才行,实际上也很少有真正具有四位妻子的人。如果不能平等对待,很难说女人会有“自由意志”去选择,实际也只是出于无奈。所谓许多妻子可以和平美满地生活在一起,也只是男人们的一种理想,基于动物本能!前面我已经提到,社会的法律就是强迫,强迫人们放弃自己的动物本能。--方洪渐 09:09 2006年6月28日 (UTC)

那你就錯了。「愛情是自私的」只是常態,單以感情的因素而言,有些特殊的例子是因為同時重視愛情、友情或親情,所以就接受了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但只因為他們很特殊,所以就不能為社會所接受,甚至必須刑罰伺候?為什麼社會就不能允許他們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留一條更好走的路給他們?「常態」強迫「非常態」,自古而然。正是因為如此,很多非常態的族群活得十分痛苦。我們有幸生而為常態族群的一員,體會不到非常態族群的痛苦。但其實非常態族群可以不必痛苦,只要我們常態族群不要用自己的價值觀去強迫非常態族群。常態族群(強勢族群)強迫非常態族群(弱勢族群),就和古代男人強迫女人接受一夫多妻、裹小脚等行為如出一轍。我很慶幸生而為常態的我,多半能避免落入常態的迷思。-- 百楽兎 11:36 2006年6月28日 (UTC)
群婚或者多夫多妻制比较好,我推荐这个。省事多了,又可以解决旷男怨女问题。要不然恢复等级婚

-数字崇拜 15:59 2006年6月29日 (UTC)

在我看来婚姻都是人类蒙昧时代的产物,争一夫一妻、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群婚的道德意义不是很滑稽吗?--Mukdener |留言 17:34 2006年7月20日 (UTC)


關於基督教與一夫多妻制的關係,或可參閱以下這篇文章:IS POLYGAMY OF GOD? [1] 據作者的考證,不但大多數聖經男性人物都有多於一個以上之妻子,早期教會與11世紀以前的羅馬大公教事實上是實行多妻制的。據作者在其網站其它文章的說法,基督教的多妻制度是被羅馬信仰改造掉的,而一夫一妻制之出現是因為教皇意圖保有教會財產所制定的法律。蘭若非 2007年7月16日 (一) 10:46 (UTC)回复

這篇文章我無精力看完,剛病好,但這篇文章好像沒有半個腳註呢,所以若果有些其他學術性強的研究書籍可能更有說服力啊,不過事實上基督教本身並無強調聖職獨身(所以新教才能娶老婆)及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是來自羅馬制度再明確不了,起碼我的中古史教授在課堂上是當常識來講,所以可能要找較古舊的書才會特別研究這個題目吧。
但事實上我認為在維基這裡不該以一夫一妻制或女權主義的觀點來書寫,就我本人而言,我的個人研究取向是批判女權主義(或現代各項「平權」觀念)過於簡化的世界觀,如上面提到的廢奴,奴隸制度是甚麼?甚麼是奴隸制度,事實上我們都用近代歐洲人大規模的奴隸貿易來想像這個問題,但我們要明白,奴隸制度在大部份地區沒有我們想像中可怕,在回教世界,奴隸也能皇帝,在非洲,奴隸是一種無酬契約,事實上當奴隸是有限期,而且主人不能殺死奴隸,在古埃及,死者之書中說明了虧待奴隸的報應,在中國,最晚在戰國以後奴隸作為非人類的地位已明確地被認為是不文明的,比較嚴苛的奴隸制度主要是羅馬人,以及繼承羅馬傳統的伊比利亞殖民者,建議看Amistad,雖然史實上有問題,但卻能正中問題。
所以我們真的要以反對一夫多妻制來作命題嗎?真的要在這一條目中放棄觀點中立原則嗎?請大家望去左上角,看看自由兩個字,再想一想,當我們將一夫多妻制污名化時,那些合法一夫多妻制的男男女女會怎想?多妻制真的是對女性的悔辱嗎?女性難道無權利為生活的安樂或其他任何他認為合適的原因而與其他人分享丈夫嗎?我不想批評甚麼,只想說,別以平權為理由,合理化自己歧視其他人的行為,這跟自己所批評的人沒甚麼兩樣的。而最後要說的,是中國真的是一夫多妻制嗎?妾無論在法律、風俗、禮制、財產繼承上,都無法與妻並論,而按目前見到中國最古老的完整法典《唐律疏議》(其實應該是唐《律疏》才對)中,便明確的將妻及妾分出來,即使是皇室,后跟妃都是兩套制度的,所以中國是否應該納入一夫一妻制的範圍,而附註多妾呢?正如中古近代歐洲的合法情婦一樣,一夫一妻,但多情婦。

罰抄(罰抄會館) 2007年8月14日 (二) 17:35 (UTC)回复

中国古代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应该属于广义的一夫多妻制,但是妻妾及其子女在婚姻、继承等权利上的不同需要特别注意,这是彻头彻尾的歧视性制度。而狭义的一夫多妻在道德上其实是无可指摘的。  Mu©dener  留 言  2008年3月26日 (三) 08:07 (UTC)回复

有一個觀點,認為古代和落後國家落後的原因,就是一夫多妻制。 在一夫多妻制,一少部分社經地高的男人,娶了城中大部分高質數的女人,但因為妻子太多,且上層男人生活忙,男人無法經常與那麼多妻子經常行房,導致上層生育率很低。 大部分生育的都是一夫一妻的人,因為他們有足夠的時間行房,生育率比較高。但在一夫多妻制下,他們都係社經地位普遍比較低,沒有教育資源,因此無法擺脫貧窮。因此實行一夫多制的國家,普遍比較落後。

一夫一妻制下,生育權平分化,孩子更容易得到教育資源和關懷照顧。 Joeccho留言2020年9月17日 (四) 14:07 (UTC)回复

观点 编辑

不需要进行修改,写的即客观,又现实.并不存在是否支持和舆论倾向的问题. 一直就是存在的,只是在不同的时代名称变了而已.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02.254.50對話)於2012年6月15日 (五) 02:35加入。

問題 编辑

初夜權的問題,在法律上既不構成婚姻,在生活上也不成為家庭,何來一夫多妾之說?這只是一種臨時的特權而已。跟婚姻制度關係甚少。望改。138.51.112.54留言2016年10月24日 (一) 17:38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一夫多妻制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9月6日 (三) 19:5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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