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羅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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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titled 编辑

為什麼我新增的資料一直被說侵權? 每次只要寫到介紹個人的現職、學經歷,侵權通知就會跑出來。 可是羅致政的學經歷就是那樣啊,不然要我怎麼寫~ 更何況,侵權通知中所附的那個連結,該網頁所使用的簡歷資料, 本來就是我提供給該網頁的,當然會跟現在我要寫的很類似啊。 我到底該怎麼寫才能消掉那個侵權通知啊?

疑問 编辑

我有看到你的留言,我知道要去寫在臨時頁面。 可是我現在的疑問是,我被指為侵權的理由到底是什麼? 羅致政的學經歷就是那樣,今天就算跑到臨時頁面去寫, 在寫學經歷的部分我也就是只能寫出那些東西。 你如果不能告訴我,我到底為什麼被指侵權,我又如何改正呢? 比如說,是不是不能把羅致政的學經歷用條列式呈現? 只要一條列式就是侵權?(因為就會跟你給的頁面連結內容一樣) 那如果我還是條列式,可是排版不同、校名加註英文、分類不同, 這樣還算侵權嗎?

--Fantine (留言) 2009年2月20日 (五) 09:12 (UTC)回复


疑問2 编辑

我知道你有說不能移除模版,所以我沒有再移了。 我也知道你說要先到臨時頁面去寫,所以我也打算這麼做。 可是,在移到臨時頁面去寫之前,我的疑問還是沒有獲得解答啊, 就是我到底是依據什麼標準被判侵權? 關於你提出的網頁連結,我也已經做出說明了。 我的疑問很簡單,我只是想要弄清楚,我是不是不能用點列式來呈現一個人的學經歷? 就因為有另外一個網頁也用了點列式來呈現他的學經歷? 還是說,我可以用點列式,可是內容不能跟那個網頁一樣? 可是一個人的學經歷就是那樣,要怎麼樣能不一樣? 既然是點列式,本來就沒有所謂「自己的話」可言啊~

--Fantine (留言) 2009年2月20日 (五) 09:28 (UTC)回复

最新進度 编辑

我在臨時頁面重寫了一個版本,麻煩你們哪一位去審核一下。如果這樣子ok的話,我會陸續再增補更多資料(經歷、政治理念)上去的。謝謝~

--Fantine (留言) 2009年2月20日 (五) 10:0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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