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韋俊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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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名 编辑

并不算太著名的政客,尤其他即将退休,应该使用广泛知晓的译名,便于检索。参考BBC译名。 - 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7日 (五) 11:04 (UTC)回复

    • 和議 Clithering。引用一位管理員的講法
      先到先得並不是維基百科選擇譯名時的第一考量基礎,排在第一優先的應該是『最廣為使用、知悉的譯名』,但是因為中文維基是由台灣、港澳、中國大陸與星馬地區等幾個不同主要中文區的用戶(再加上一些在其他國家的華人)作為組成主體,因此若單純以使用人數多少來比較,會陷入譯名以中國大陸譯法獨大、其他地區用戶乾脆出走自立門戶的紛爭之中,因此才出現了『假如譯名的衝突是起於不同地區的最廣為使用的譯名之落差,則以先到先得原則處理之』這樣的附帶方案。言下之意,假如問題不是出在地區用詞差異的緣故,那麼就不該隨便動用先到先得原則,相反的,只要符合最廣為使用的原則,縱使是源自粵語發音的港澳譯名,也應該被一視同仁
        私は中国学の大師◆■◆Hoinapbaktsyn 2007年12月7日 (五) 22:13

既然引用来了,不妨看看:“排在第一優先的應該是『最廣為使用、知悉的譯名』”。里德见于中国大陆、台湾、新马及英国媒体,韦俊安只见于港澳媒体。而且,John Reid 此人出任 front bench 要职比较晚,远在九七之后。其粤语系译名因此也没有实际重大影响,甚至在香港媒体中都不被贯彻使用,而是经常使用里德。请看 苹果日报 亚洲周刊 中国评论通讯社。所以先到先得不适用。- 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7日 (五) 14:56 (UTC)回复

你不同意?难道你不同意Wiki就不转了?还好,Wiki是讲 WP:V的。现在我已找出英国媒体译名,中、台、新等地情况随手看看就知道,然后香港三个知名媒体网站都使用中文普遍译名,难道还不证明这是广为使用的译名?谁说过中文Wiki是以“港澳地区广泛采用的译名”为准的?先到先得,只在两个不同译名使用度基本相当的情况下作为补充原则。有本事,你也去找点新华社、BBC使用韦俊安的例子来?口气不小,苹果、亚洲周刊算零星,你倒是来点大规模的证据看看?- 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7日 (五) 15:17 (UTC)回复

「韋俊安」這個譯名在香港具有廣泛使用性,我將之建立,完全符合先到先得原則,有何不妥?以往的討論已經清楚說明,如果地區存在差異,則「先到先得原則」先於「最多人使用原則」,難到這點閣下還不理解?我想閣下所提出的連結真,既天真又可笑。要證據就請自己去香港搜尋器看看,同時多點看看香港的報紙、文章。閣下竟然在網絡虛擬世界找幾個網站,就將自己當成「香港通」,這種權威不可思異。

根據閣下的邏輯,現時下一步做的應該是把所有以港澳地區譯音命名的條目通通去掉,這樣究竟是誰矮化誰?我想,下一步,閣下又會把「海參崴」條目重定向到那個「符拉迪沃斯托克」,因為根據閣下所謂的「廣泛使用理論」,你只需要在台灣google找幾個使用「符拉迪沃斯托克」的網頁,然後再到香港Google做同一樣的功夫,這樣就可以證明「符拉迪沃斯托克」具不分地域的廣泛使用性。天啊,這樣不合邏輯的東西,還成理由嗎?--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12月7日 (五) 16:14 (UTC)回复

WP:V懂不懂?什么叫虚拟不虚拟?Wiki是虚拟吗?苹果日报、亚洲周刊、中国评论周刊都是有名有姓有发行量的媒体,它们的官方网站难道不能作为可查证来源?现在我可以通过可查证资料证明里德这一译名在中国大陆、台湾、新加坡、英国使用,而且也被香港的部分知名媒体使用。而你空口说白话,说来说去是韦俊安在香港广泛使用,请问哪个更加符合“最常见译名”这一原则?
还有,你懂不懂什么叫自由版权?你建立的条目,就是你的条目了?居然还说“法”?哪条法?信口开河。- 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7日 (五) 16:31 (UTC)回复
你要資料來源到網上找就是了,但我希望閣下不要活在網絡虛擬世界了。我每日也有閱讀蘋果日報,肯定該報有用「韋俊安」譯名,要找你來香港的圖書館,報紙存檔館多的是。還有閣下可以聽香港的無線新聞、亞視新聞、有線新聞和香港電台新聞,全部都是用「韋俊安」,這些新聞沒有連結,不知怎樣給你。--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12月7日 (五) 16:50 (UTC)回复

(!)意見:如韋俊安/约翰‧里德他本人沒有聲明必須使用哪一個作為他的中文官方譯稱,我個人較支持S19991002的看法。另外多說一句,移動戰始終是解決不了問題的。請大家還是平心討論。Stewart~惡龍 2007年12月7日 (五) 17:06 (UTC)回复

“要资料来源到网上找就是了”?WP:V#举证的义务是假的?“添加或恢复材料的编辑者承担举证的责任。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质疑或可能被质疑的材料都应使用内嵌引用来提供可靠、公开的来源。来源必须以清晰并准确的方式列出,并能让读者能够找到支持被质疑内容的原文。”我已履行我的举证的义务,并根据可查证资料作出编辑。我认为现有材料已经证明,里德相比韦俊安是常见得多的译名,采用里德的有中国大陆、台湾、新加坡、英国和部分香港知名媒体,使用韦俊安的只有港澳媒体,所以按照Wikipedia:命名惯例正式方针,里德应该作为条目名。现在请有异议者提供可查证来源。—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7日 (五) 18:29 (UTC)回复

閣下已履行了舉證的義務?可笑,閣下提供的三五個網頁,充其量只證明香港有人使用约翰‧里德為譯名,但不代表具廣泛代表性。閣下硬要使用網上資料佐證,並認為三五個網頁代表一切,那我也可以提供不少「佐證」,比如蘋果日報明報大公報大紀元報太陽報頭條日報蘋果日報2文匯報紐約中文電台中國評論新聞。另外還有星島日報等等。本人不知閣下如何衡量一個譯名的廣泛採用性,但如果閣下單單用網上世界代表一切,完全不可取。至於方針方面,記得閣下以此人「不太出名」和「即將退休」為移動理由,不知這又是哪條方針規定的?--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12月7日 (五) 18:42 (UTC)回复

三五网页当然不代表一切,但是可以说明是否有人使用。既然已经同意里德在香港也有使用,现在我们来看韦俊安是否在港澳媒体以外也有使用。根据你提出的10个链接,其中明显是香港媒体的苹果(2个) 明报 大公报 太阳报 头条日报可以全部忽略,因为韦俊安在香港也有使用从来不是任何问题。现在来看剩下四个的是否具有非港澳属性:

  1. 大紀元報,大纪元是唯一没有正当收入的媒体,其公信力只要看Wiki采用其材料的态度就知道了,作为私有出版物,其编辑严谨程度完全可以质疑。请看香港大纪元的这篇报道,篇名就叫:“英国后贝理雅时代 布朗收拾残局 任重道远”,贝理雅和布朗同时出现,并且在文中也使用了“里德”的译名,可说是一本糊涂账。
  2. 文匯報,所引页面是港澳版,请看该页面最下面:“ 香港文匯報(網絡)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Copyright 2007 WENWEIPO.COM LIMITED”
  3. 紐約中文電台,建立时间不足三年,无平面出版物,其广播范围是限于美国纽约和费城。
  4. 中國評論新聞,我已引用其作为香港媒体。见页面下面“联系方式”,打开新页面内容如下:“电话:(852)28816391 传真:(852)25042131  电邮:crna@ChinaReviewNews.com  中国评论通讯社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51号国卫中心16楼1602室”。

可见,你提供的十个链接中只有两个不完全是港澳属性的媒体。大纪元是非赢利性质非中立性媒体,是干什么的大家都清楚,严谨程度看上面的例子已知。纽约中文电台是最新由在海外华人建立的地方性电台。这两者的公信力,影响力,和你自己引用两次的苹果日报、亚洲周刊比,哪个更重?

译名使用情况统计(歡迎任何人也請舉例) 编辑

[希望這表格人人也可編輯,己完善各方點 私は中国学の大師◆■◆Hoinapbaktsyn 2007年12月8日 (六) 12:52 (UTC)]回复
非港澳:

  • BBC,英国,里德
  • 人民日报,中国大陆,里德
  • 联合早报,新加坡,里德
  • 纽约中文电台,美国,韦俊安,但该网站新闻只有一页,且无任何其它报道或相关链接。
  • 大纪元,既有里德又有韦俊安,在同一篇文章内都出现译名混用。

港澳:

  • 苹果日报,既有里德又有韦俊安。
  • 亚洲周刊,属于明报旗下,里德
  • 大公報,又有里德又有韦俊安。

以上全部是香港发行量最大的报刊之列,但是显然是仍然会使用里德这一译名。 所以现在情况是世界各地主流媒体和香港主流媒体部分使用里德,香港大部分媒体和一两个严谨程度极其值得质疑的“新兴”媒体(一个是全世界地域不明,编辑部不明,一个是限于美国某城市)使用韦俊安,到底哪个是“更常用”?—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7日 (五) 20:50 (UTC)回复

真的,請閣下不要如此兒戲了,你自己的「香港資料來源」,不就是不知所謂,首先《亞洲周刊》,不知閣下有沒有看開,《亞洲周刊》的讀者不以香港人,而是以全球華人為銷售目標,根本不可把它來代表香港,閣下隨時可以說「《亞洲周刊》都用布萊爾,所以布萊爾在香港已經廣泛使用」的謬誤。閣下又引用甚麼《中國評論通訊社》,這「通訊社」在香港有沒有發行印刷刊物都成問題,根本不入流,還說我的?真奇怪!

再說,閣下請不要以為網上搜尋器代表一切了,稍有常識都明白,虛疑世界不代表真實世界,還有不是所有主要媒體都在網上同步設有網上版,即使有,十個有九個都要先登記,你怎樣在搜尋器搜也搜不了的。

我今天上過WiseNews搜尋器,此網頁集齊所有香港主要媒體自1998年的所有新聞報導,比起閣下愛用的GOOGLE專業得多。經搜尋所得,自2001年1月1日2007年12月1日使用「韋俊安」的報導合共420篇,當中包括有《大公報》、《文匯報》、《太陽報》、《成報》、《星島日報》、《蘋果日報》、《經濟日報》、《新報》、《東方日報》、《明報》、《信報》、《都市日報》、《頭條日報》、《香港商報》、《am730》、《壹周刊》等。不計《壹周刊》,過去各報平均有28次引用「韋俊安」。而上面15份報紙,基本就是全香港所有最多人閱讀的報紙。另外電視電台方面,引用「韋俊安」的亦查出不少於87篇,當中包括有線新聞、無線新聞、亞視新聞、商業電台新聞、新城電台新聞和香港電台新聞等。反觀閣下提供的「約翰‧里德」,我首先用「約翰‧里德」/「約翰里德」搜查,結果同一時段全都只有0篇結果,再用「里德」搜查,有大約1,000篇結果,可是細心留意之下,卻96%以上都不是指「韋俊安」,最後收窄範圍,先後搜尋「里德 and 國防大臣」及「里德 and 內政大臣」,在同時段內只有41篇結果,同時只有極少報社偶爾使用,明顯是疏忽誤用誤譯的結果,相較「韋俊安」之下,平均每報社在過去6年只曾引用「里德」2.7次,而香港的電視、電台更從無使用里德的紀錄,除非閣下認為香港人不會收看香港的電視電台新聞,否則「韋俊安」一譯名在香港廣泛使用,完全成立。

上面的搜尋亦證明香港有人以「里德」形容「韋俊安」,但在主要媒體間只佔極少數,稱不上廣泛使用「韋俊安」一譯名在香港廣泛使用,完全有理由以「先到先得」原則建立條目。--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12月8日 (六) 06:46 (UTC)回复

大紀元迅速成為頗具影響力的中文媒體,而2001年開始的韓文大紀元的創辦,標誌著中文大紀元大力發展的同時,大紀元亦開始向國際多語種媒體方向發展。大紀元在世界各地相繼發行英文版、法文版、德文版、俄文版、日文版及西班牙版大紀元時報。2004年8月創刊的英文大紀元,目前主要發行於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和英國。到2005年,大紀元已成為全球發行廣泛的多語種媒體之一,分佈全球30個國家。[1]

可見大紀元也是國際性報章。另外,BBC 是英國媒体,它用的中文譯名能作準嗎?(註:請任何人也幫忙舉例) 私は中国学の大師◆■◆Hoinapbaktsyn 2007年12月7日 (五) 23:15 (UTC)回复

这个什么私学,为什么篡改我的发言。你添加信息不标注也还算了,为什么还要删除我的观点言论?—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8日 (六) 09:48 (UTC)回复
我程序失當。原因己在表格內和下文補回我這樣做的解釋。 私は中国学の大師◆■◆Hoinapbaktsyn 2007年12月8日 (六) 12:56 (UTC)回复
那你倒是找个BBC用韦俊安的例子来啊?BBC不可作准,那大公报也不可作准。请看上面链接,大公报也使用了里德,一时用港译,一时用中国大陆译法,似乎是根据个别记者而决定的,因此大公报根本不可作准。
BBC中文网不可作准,大纪元是国际性报章,Wiki对于可查证来源的公信力考量居然在某些人手里能得出如此结论。倒是看看这篇 [英国后贝理雅时代 布朗收拾残局 任重道远?只要看标题,有何感想?

引用:“「韋俊安」一譯名在香港廣泛使用,完全有理由以「先到先得」原則建立條目”。前半句话我从未质疑,我从来只说里德在香港主流媒体有出现。但是因为香港广泛使用,是否就可以以先到先得“原则”(注意,这根本不是方针)凌驾于最广泛使用的“方针”之上?

再引用:“證明香港有人以「里德」形容「韋俊安」,但在主要媒體間只佔極少數,稱不上廣泛使用”。前三分之一句话从来就是我试图证明的,既然已达成共识,那很好,请注意这个“人”包括苹果日报、大公报等媒体的编、记者。后三分之二句话根本与此争议焦点无关,我从未试图证明里德在香港广泛使用。

所以,现在我的观点,是里德的译名在香港以外主流媒体广泛使用,在香港部分主流媒体也有使用;韦俊安在香港广泛使用,在香港以外没有任何主流媒体使用(大纪元是唯一争议)。现在请作衡量:全世界除香港外的主流媒体加香港部分主流媒体部分报道是甲方,香港广泛使用和几乎没有区域外任何可靠主流使用情况是乙方,到底现在哪个是“更常见”?—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8日 (六) 08:54 (UTC)回复

大公報與其他報社編輯水平高低與我無干,何況我現在沒有以大公報作準,我是以過去6年香港各大傳媒的記錄作準,有關統計我已列明,閣下可隨時閱覽,請勿視而不見。另外香港電視電台從沒使用「里德」,這點已可完全作準。
另外我又不明白甚麼「韋俊安在香港以外不曾出現」,閣下在上面自製的列表不就顯示在馬來西亞、國內第二大通訊社和台灣也有使用嗎??「在香港以外没有任何主流媒体使用」如何結論而來?「先到先得」原則行之有效,閣下何解突然反其道而行,請問是否每個使用港澳譯名的條目都要反覆多重驗證??--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12月8日 (六) 09:10 (UTC)回复
因为我写的列表被人无标记篡改,现在我已澄清这些来源的内容,请再检查。—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8日 (六) 09:30 (UTC)回复
為甚麼引用別人的報導會保留譯名?是堂堂大陸第二大通訊社的編輯水平太低、還是編輯已認為讀者已明白譯名?再糾纏甚麼報紙有用,甚麼報紙沒有用,是一場沒有意思的鬧劇。--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12月8日 (六) 09:34 (UTC)回复
连这道理都不懂啊,你如果获得准许引用一篇文章,其默认法律规则就是你不能修改任何字甚至标点。该报道已经明确说明这篇文章是全文转自香港大公报,擅自修改任何东西都是违法的。还有,什么中国第二大通讯社,来源请求。—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8日 (六) 09:40 (UTC)回复
「明知讀者看不明譯名」還要引用,那內地報紙可還真是「知其不可而為之」啊!!另「中国第二大通讯社」是閣下自己的列表寫的,要出處應該由閣下提供。--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12月8日 (六) 09:53 (UTC)回复
任何报纸都要遵守知识产权和版权。
还有我已说明,上面部分内容是某“私学”私自不标记加入我的发言的,同时此人还私自删除我的部分言论。可谓不知羞耻。—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8日 (六) 11:41 (UTC)回复
總言之,「明知讀者看不明譯名」還要引用,那內地報紙可還真是「知其不可而為之」。--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12月8日 (六) 11:50 (UTC)回复
引用别人的著作,不能擅自修改内容,是基本法律、道德守则。比之“私学”擅自删除我的发言,不知要高尚多少。而且“私学”引用的这些都不是报纸,没有任何发行刊物,不过是网页。什么中国第二大通讯社就更加是天外飞仙了,随便想想就有新华社、上海新民文广。—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8日 (六) 12:29 (UTC)回复
我把該位置改為人人都可提供資料的平台,任何個人意見應該改為在那平台下方發表。那麼請你自行把你在那位置的發言移至另一處吧。未有知會你一聲實在是我程序有問題,做成不便或誤解我深表抱歉。 私は中国学の大師◆■◆Hoinapbaktsyn 2007年12月8日 (六) 12:52 (UTC)回复

改变平台当然可以,以后请标明。因为以上改动,已导致其它编者误以为是我的意见,不过此事既然已经澄清,可以不再讨论。

网络资源能否作准,请看WP:V#来源。BBC、大公报、苹果日报、明报等等的官方网站,当然可以作为来源,据我所知在此之前此级别网站从未就其公信力、可靠程度受到质疑。而你引用的很多使百度、新郎用户自行转贴,与论坛性质相同,有的是根本不顾版权随意摘抄的完全不相关网站(像什么“出国网”)等等,从来源可靠程度、公信力来讲,自然远远不及我找到的几个。自己看看url,就知道差别了。—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8日 (六) 14:00 (UTC)回复

    • 光華日報,馬來西亞報章。韋俊安
    • 出國在線,大陸河北石家莊的線上資訊網,韋俊安
    • 中央警察大學,台灣桃園,韋俊安
    • 中國新聞社,中國大陸第二大通訊社。韦俊安该报道第一句话 請msuker自行移開此言論,此處己被s19991002改為任何人也可提供資料的地方,任何意見請在下補上
    • 中國台灣網,地區未明,但肯定不是港澳。韋俊安請msuker自行移開此言論,此處己改為任何人也可提供資料的地方,任何意見請在下補上


[希望這表格人人也可編輯,己完善各方點 私は中国学の大師◆■◆Hoinapbaktsyn 2007年12月8日 (六) 12:52 (UTC)]回复

我创建的列表内,你加入内容,还不许我在内容上对内容做进一步说明,未免欺人太甚了吧。如果要整合列表,显然要允许表明身份的质疑,否则,不妨各自分开。

上面的5个链接,全部不是媒体官方网站或者是明确引用香港媒体报道。

  • 光华日报:请看链接,并非本来源。
  • 出国在线,论坛内容,是无出处转载,该网站无独立新闻技能。
  • 中央警察大学,百度论坛内容。
  • 中国新闻社,无任何根据称为中国大陆第二大通讯社,且该报道第一句话说明:“中新网6月11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综合消息”
  • 中国台湾网,第一句话同上(连网站名都不改):“中新网6月11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综合消息”。—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8日 (六) 14:31 (UTC)回复

不妨再貼一次讓大定討論:

  1. 我今天上過WiseNews搜尋器,此網頁集齊所有香港主要媒體自1998年的所有新聞報導,比起閣下愛用的GOOGLE專業得多。經搜尋所得,自2001年1月1日2007年12月1日使用「韋俊安」的報導合共420篇,當中包括有《大公報》、《文匯報》、《太陽報》、《成報》、《星島日報》、《蘋果日報》、《經濟日報》、《新報》、《東方日報》、《明報》、《信報》、《都市日報》、《頭條日報》、《香港商報》、《am730》、《壹周刊》等。不計《壹周刊》,過去各報平均有28次引用「韋俊安」。而上面15份報紙,基本就是全香港所有最多人閱讀的報紙。另外電視電台方面,引用「韋俊安」的亦查出不少於87篇,當中包括有線新聞、無線新聞、亞視新聞、商業電台新聞、新城電台新聞和香港電台新聞等。反觀閣下提供的「約翰‧里德」,我首先用「約翰‧里德」/「約翰里德」搜查,結果同一時段全都只有0篇結果,再用「里德」搜查,有大約1,000篇結果,可是細心留意之下,卻96%以上都不是指「韋俊安」,最後收窄範圍,先後搜尋「里德 and 國防大臣」及「里德 and 內政大臣」,在同時段內只有41篇結果,同時只有極少報社偶爾使用,明顯是疏忽誤用誤譯的結果,相較「韋俊安」之下,平均每報社在過去6年只曾引用「里德」2.7次,而香港的電視、電台更從無使用里德的紀錄,除非閣下認為香港人不會收看香港的電視電台新聞,否則「韋俊安」一譯名在香港廣泛使用,完全成立。--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12月8日 (六) 14:37 (UTC)重貼回复

里德平均2.7次,韦俊安平均28次?很好,这结论很有意义,香港主流媒体有近10%的使用率。—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8日 (六) 15:02 (UTC)回复

沒錯,也不要忘記是甚麼報紙採用,報導是否重覆,另外電視電台入面,「里德」和「韦俊安」是0比87。不過,上面的搜尋是滿足閣下要求而作的。事實上,閣下隨便鍵入什麼梅傑、布萊爾或布朗,在香港搜尋器一定有結果,但以這樣的理由來說明他們的漢化譯名或其他廣用譯名沒理由按先到先得原則建立,那肯定是個大笑話。--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12月8日 (六) 15:12 (UTC)回复
談了這麼久,我終於找出重點:在大陸簡體時你看不到「韋俊安」,在港澳繁體時我看不到「約翰里德」。何需再爭論下去?用了 note|TA 什麼也解決了。除非你不認同,那麼就可以從 note|TA 開始討論,而不是再找網上連結證明什麼。 私は中国学の大師◆■◆Hoinapbaktsyn 2007年12月8日 (六) 15:03 (UTC)回复

搜尋統計 编辑

  • 使用約翰·裡德作為關鍵字搜尋GOOGLE香港版、臺灣版同大陸版,分別以香港臺灣大陸為優先搜尋首10頁結果如下:
GOOGLE香港版 - 合共3個結果符合
GOOGLE臺灣版 - 合共0個結果符合
GOOGLE大陸版 - 合共0個結果符合
  • 使用約翰里德作為關鍵字搜尋GOOGLE香港版、臺灣版同大陸版,分別以香港臺灣大陸為優先搜尋首10頁結果如下:
GOOGLE香港版 - 合共4個結果符合
GOOGLE臺灣版 - 合共0個結果符合
GOOGLE大陸版 - 合共0個結果符合
  • 使用韋俊安作為關鍵字搜尋GOOGLE香港版、臺灣版同大陸版,分別以香港臺灣大陸為優先搜尋首10頁結果如下:
GOOGLE香港版 - 合共33個結果符合
GOOGLE臺灣版 - 合共4個結果符合
GOOGLE大陸版 - 合共32個結果符合

cychk (留言) 2007年12月11日 (二) 18:33 (UTC)回复

自己搜索 约翰·里德 吧,注意简繁体和分隔符号,不要故意弄个夹杂多地域习惯的搜索信息。—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11日 (二) 21:25 (UTC)回复

  • 使用约翰·里德作為關鍵字搜尋GOOGLE香港版、臺灣版同大陸版,分別以香港臺灣大陸為優先搜尋首10頁結果如下:
GOOGLE香港版 - 合共6個結果符合
GOOGLE臺灣版 - 合共0個結果符合
GOOGLE大陸版 - 合共11個結果符合—cychk (留言) 2007年12月12日 (三) 15:41 (UTC)回复

搜索完整字符串在Google要加双引号,居然连这个都不懂,否则你字串内某高频率字(如约翰)越多结果越分散。你在google.com.hk香港网页搜索一下英国 AND "韦俊安",68结果,同样英国 AND "约翰·里德",184结果。这还是仅限香港网页。—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12日 (三) 16:03 (UTC)回复

可惜有一半的「约翰·里德」都不是指英國工黨的「约翰·里德」。--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12月12日 (三) 16:15 (UTC)回复
这不是废话吗,你在 google.com 搜索 John Reid 恐怕还不止一半不是这个 John Reid 呢。同名同姓问题,本来就不是译名解决的范围。—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12日 (三) 16:39 (UTC)回复
還有就是我搜到的香港結果有145個,你的搜尋器是否失靈。--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12月12日 (三) 16:48 (UTC)回复
  • 使用英国 AND "约翰·里德"作為關鍵字搜尋GOOGLE香港版、臺灣版同大陸版,分別以香港臺灣大陸為優先搜尋首10頁結果如下:
GOOGLE香港版 - 合共13個結果符合
GOOGLE臺灣版 - 合共1個結果符合
GOOGLE大陸版 - 合共85個結果符合

cychk (留言) 2007年12月12日 (三) 17:10 (UTC)回复

  • 使用英国 AND "韋俊安"作為關鍵字搜尋GOOGLE香港版、臺灣版同大陸版,分別以香港臺灣大陸為優先搜尋首10頁結果如下:
GOOGLE香港版 - 合共32個結果符合
GOOGLE臺灣版 - 合共4個結果符合
GOOGLE大陸版 - 合共33個結果符合

cychk (留言) 2007年12月12日 (三) 17:27 (UTC)回复

歧異 编辑

那是因为这些人的英文名与条目中的人一模一样,就如同中国可以有很多人叫张三,消歧义的做法并不是把一个人的名字改成张四张五或者章三。英国如果有十个出名的 John Reid ,中文也应该用一致的译名,因为这是同名同姓的问题,并非混淆概念。相反,韦俊安和一个姓韦名俊安的中国人,就是故意混淆概念。
至于“約翰·裡德”,你转换一下简体就明白了。- 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10日 (一) 17:39 (UTC)回复

約翰.裡德可指1976年花旗銀行副總裁[3]及纽约证券交易所临时主席[4][5]。約翰·里德可指為何西阿的愛情故事的作者約翰.里德(Professor John W.Reed)[6],亦可指為紐約證券交易所職業經理人約翰· 里德[7]。—cychk (留言) 2007年12月11日 (二) 18:41 (UTC)—cychk (留言) 2007年12月12日 (三) 16:48 (UTC)回复

仍然是同名同姓问题。请注意 Reid Reed Ried Read 四个姓氏发音完全相同,中文不可能也不应该在音译上做出区别。就如同英文翻译不可能把中文同音字分开一样。其中Ried是德文拼法,其它三个都是英文拼法。英文en:Reed消歧义页同时做入了其它三种拼法。—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12日 (三) 08:13 (UTC)回复
但中文已有譯名給「John Reid」起名「韋俊安」了。--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12月12日 (三) 16:17 (UTC)回复

同名同译这么简单的翻译规则都不懂,偏偏有许多人喜欢在翻译问题上胡说八道。  Mu©dener  留 言  2008年8月29日 (五) 17:1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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