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陳新村 1955年大陳義胞從大陳等島嶼撤退來台,為安置大陳義胞來台後的工作,政府成立「大陳地區反共義胞來台輔導委員會」(以台灣省省長與內政部長為召集人),以統合所有的安置過程。大陳義胞來到[[台灣後,首先接送到基隆市所設置的臨時招待所居住,做為初步安置,並開始選定大陳新村的位置,處理相關土地與房舍事宜。後來政府決定將大陳義胞安置在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高雄縣屏東縣台北縣基隆市桃園縣新竹市南投縣台南市高雄市等十二個縣市,建立三十五個大陳新村供其居住。

大陳新村的建立,主要由「大陳地區來台義胞就業輔導委員會」負責,上述十二個縣市當中,主要以宜蘭、花蓮、台東、高雄、屏東五縣為主,地點的選擇考量到安置人民的就業和發展環境等因素,東部因地廣人稀,較適合大陳新村的建立,屏東與高雄則是有良好的農業環境與漁業資源,對大陳義胞就業上有相當的幫助。

大陳義胞以籍貫與職業二大項,做為分配到大陳新村準則,籍貫上大致分為四項,兵眷在高雄縣、臨海縣(漁山)玉環縣(披山)義胞,在台東縣、平陽縣(南麂)義胞,在屏東縣、溫嶺縣(上下大陳)義胞,除住宜蘭花蓮兩縣外,並以餘數配往其他三縣。職業則以農業、漁業、手工業與商業來區分,但並不是只有單一職業村,有時會有農漁、漁商、工商等混合職業村,較特別的是分發到南投縣埔里鎮的紹興新村,義胞主要在埔里酒廠裡工作;台南市南區的博愛新村,則是唯一以商業為主的大陳新村;其他如以碼頭工人為主的高雄市旗津區實踐新村、以漁產加工為主的新竹市北區信義新村。

政府對建立新村是採取「自己的家要自己興建」的立場,房屋材料由政府採買,所需之勞動力(粗工和小工)則由大陳義胞負責,每戶需派出一名青壯人手協助興建,至於技術部分是由政府聘請師父,分工合作來完成。大陳新村內的房屋以人口數量來分配,共分為三種A型:4人(含)以下,約4~5坪。B型:5~6人,約6坪。C型:7人(含)以上,約7坪。居住的空間非常小,扣除睡覺的床位與一張桌子外,幾乎沒有其他空間,所以居民都在前後左右加蓋,以爭取空間的利用。另外,大陳新村還有幾項公共設施: 公共房屋:通常是一棟至二棟,供開會、婚喪喜慶或放置公共用品。 公共廁所:由於房屋內沒有廁所,各個新村會依照人口戶數的多寡,來興建公廁。 水井:居民喝的水源,挖井取地下水飲用,再以人工或機器來取得民生用水。 道路:大陳新村所在的地方,不一定擁有聯外道路,因此政府開闢道路,供村民使用。 學校:若新村規模戶數眾多,則興建臨時國校供學齡兒童就讀。如宜蘭縣岳明新村、屏東縣中興新村、屏東縣新龍新村等。

大陳新村在經過五十多年的發展,各村因先天與後天的條件不同,發展情況各異,目前較完整的大陳新村主要為永和市的五和新村、花蓮縣的大陳一村、高雄縣林園鄉的力行新村與屏東縣新園縣的中興新村。其他大陳新村有的沒落、有的廢村,甚至因人口的外移,導致大陳新村內無大陳義胞居住的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