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陈新村 1955年大陈义胞从大陈等岛屿撤退来台,为安置大陈义胞来台后的工作,政府成立“大陈地区反共义胞来台辅导委员会”(以台湾省省长与内政部长为召集人),以统合所有的安置过程。大陈义胞来到[[台湾后,首先接送到基隆市所设置的临时招待所居住,做为初步安置,并开始选定大陈新村的位置,处理相关土地与房舍事宜。后来政府决定将大陈义胞安置在宜兰县花莲县台东县高雄县屏东县台北县基隆市桃园县新竹市南投县台南市高雄市等十二个县市,建立三十五个大陈新村供其居住。

大陈新村的建立,主要由“大陈地区来台义胞就业辅导委员会”负责,上述十二个县市当中,主要以宜兰、花莲、台东、高雄、屏东五县为主,地点的选择考量到安置人民的就业和发展环境等因素,东部因地广人稀,较适合大陈新村的建立,屏东与高雄则是有良好的农业环境与渔业资源,对大陈义胞就业上有相当的帮助。

大陈义胞以籍贯与职业二大项,做为分配到大陈新村准则,籍贯上大致分为四项,兵眷在高雄县、临海县(渔山)玉环县(披山)义胞,在台东县、平阳县(南麂)义胞,在屏东县、温岭县(上下大陈)义胞,除住宜兰花莲两县外,并以余数配往其他三县。职业则以农业、渔业、手工业与商业来区分,但并不是只有单一职业村,有时会有农渔、渔商、工商等混合职业村,较特别的是分发到南投县埔里镇的绍兴新村,义胞主要在埔里酒厂里工作;台南市南区的博爱新村,则是唯一以商业为主的大陈新村;其他如以码头工人为主的高雄市旗津区实践新村、以渔产加工为主的新竹市北区信义新村。

政府对建立新村是采取“自己的家要自己兴建”的立场,房屋材料由政府采买,所需之劳动力(粗工和小工)则由大陈义胞负责,每户需派出一名青壮人手协助兴建,至于技术部分是由政府聘请师父,分工合作来完成。大陈新村内的房屋以人口数量来分配,共分为三种A型:4人(含)以下,约4~5坪。B型:5~6人,约6坪。C型:7人(含)以上,约7坪。居住的空间非常小,扣除睡觉的床位与一张桌子外,几乎没有其他空间,所以居民都在前后左右加盖,以争取空间的利用。另外,大陈新村还有几项公共设施: 公共房屋:通常是一栋至二栋,供开会、婚丧喜庆或放置公共用品。 公共厕所:由于房屋内没有厕所,各个新村会依照人口户数的多寡,来兴建公厕。 水井:居民喝的水源,挖井取地下水饮用,再以人工或机器来取得民生用水。 道路:大陈新村所在的地方,不一定拥有联外道路,因此政府开辟道路,供村民使用。 学校:若新村规模户数众多,则兴建临时国校供学龄儿童就读。如宜兰县岳明新村、屏东县中兴新村、屏东县新龙新村等。

大陈新村在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各村因先天与后天的条件不同,发展情况各异,目前较完整的大陈新村主要为永和市的五和新村、花莲县的大陈一村、高雄县林园乡的力行新村与屏东县新园县的中兴新村。其他大陈新村有的没落、有的废村,甚至因人口的外移,导致大陈新村内无大陈义胞居住的现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