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会通常不允许信徒自由退出,这有违背通常的“宗教信仰自由”;更有甚者,对于“脱离本教”或“改信他教”的“叛教者”,处罚严厉乃至可由教会或教徒处死!现在,许多伊斯兰教占统治地位的国家,居然也容忍、承认这样的“宗教暴行”! 所以,我个人认为: 从严格意义来讲,任何不容忍“信徒自由退出”的教会,都更像“黑社会”性质。这样的社会,即使再富有,永远不可能进入“发达文明”。现代文明的宗教、国家,都普遍尊循“政教分离”原则。现代宗教,本质上趋向于现代的“道德”范畴(远离中世纪“道德法庭”),与现代的“法律”概念有明确的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