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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留言:10年前由范在话题可否解封?内发布

不识字的害处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不识字的害处」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页面的内容,您可联系管理员,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乌拉跨氪 2013年5月23日 (四) 09:21 (UTC)回复

關於不识字的害处页面存废讨论解釋 编辑

你好,你提出(○)保留的理由沒有錯,但那些笑話應放至WP:壞笑話和刪除的胡話而非正文,不知你有無發現,WP:壞笑話和刪除的胡話位於「計畫頁面」,而你創的不识字的害处是位於「條目」,這點請多加留意。--Music♪Mathφ 2013年5月23日 (四) 12:02 (UTC)回复


  您好,感謝您為維基百科作出貢獻。机械人留意到您的一些編輯中轉換了页面原始码的繁簡或地區詞,例如修订版本26682320,这可能違反了中文維基百科的指引

維基百科有繁簡及地區詞轉換功能,即原始码與實際顯示可以不一樣。如果您不喜歡正文顯示某一語言变种,您可到這裡設置,而请勿直接修改原始码。如系統未能正確轉換,请您不要直接修改原始码,而是使用轉換標籤

  • 以「中國大陆使用‘陆’、港澳使用‘港’、马新使用‘马’、台灣使用‘臺’」為例,您可以寫上:
    • -{zh-cn:陆; zh-hk:港; zh-sg:马; zh-tw: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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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留意,如果維基百科能够正確轉換,那么变更原始码的繁簡或地區用語即属破壞。如您重复类似行为,您的賬號可能會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若您的浏览器安装了同文堂等中文字体转换软件,请在编辑时将其关闭。祝编辑愉快!Liangent-bot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08:18 (UTC)回复

对照组DYKN 编辑

很想支持阁下推荐的这个条目,只是阁下这个条目几部没有脚注和来源,这样子恐怕是过不了的,请阁下赶紧补充脚注和来源。完善后告知在下,在下即改投支持票。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12:27 (UTC)回复

北京市十一学校的DYK主要未能通過的原因,就是不符近期擴充的規則,看條目的歷史紀錄斷續續的,這也難怪票數不夠,所以我無法投票支持,請見諒。--晃晃留言2013年6月2日 (日) 10:53 (UTC)回复

谢谢!端午节同乐! 编辑

如题。——巴伐利亚的亨利十七世留言2013年6月2日 (日) 09:41 (UTC)回复

Re: 编辑

已经投票了。。谢谢你的祝福。--chaus留言2013年6月2日 (日) 13:20 (UTC)回复

送给您一枚星章! 编辑

  勤奮星章
感謝閣下連日來的貢獻!--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3年6月2日 (日) 15:37 (UTC)回复

新条目推荐 编辑

若想阻止不可预料的事情在明天发生,建议阁下赶紧去拉票。--DeBit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08:41 (UTC)回复

2013年6月 编辑

 
由于扰乱,您已被暂时禁止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邮件向封禁您的管理员或者其他管理员申诉。您也可以于您自己的讨论页页顶加入{{封禁申诉}}并写下您要求复审的理由或您的疑问。重新注册账户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维基百科的页面申诉的做法,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可能导致您的封禁时间被延长。-Jimmy Xu  ·  · 2013年6月4日 (二) 06:31 (UTC)回复

送给您一枚星章! 编辑

  好主意星章
您好!感谢您在维基导游中文测试版提出的建议。之前因为忙于高考而没能回复您,深表歉意。不过,如果您能加入我们来编写维基导游,那就太棒了!

此外我有个小建议:请把您在Incubator给出的链接变成http的形式(而不是https),因为大陆这边上不去https。祝您好运。--S. Wang-->中文维基条目已达70万!! 2013年6月17日 (一) 08:17 (UTC)回复

封禁申诉 编辑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複檢,申诉被拒绝。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什么?我是李皇?绝对不可能!你是不是搞错了?!对了,前几天我在编辑时,已经发现我被自动封禁过一次了,原因是说我跟User:李煌老师使用一个IP地址,不过一天之后就解封了。难道你们是因为这个才确认的?在这里,我要特别说明一下:我使用的是个公共IP(我的电脑只有一个172打头的私有IP地址,在外网是看不到的),很多人同时使用这一个IP,我甚至不能保证是否有代理服务器使用和我一样的IP。所以,要相信,这真的不是我。但是,我可以确定:这个人是我附近的人,尽管我可能不认识他/她,因为我使用的IP地址不是浮动IP。这个人是害死我了!快解封吧!下次注意!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经过检查,管理員決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您所有的傀儡,请不要混淆视听。之前您已经因为使用傀儡破坏被封禁一周,已并非初犯。
  處理人:广雅 范 2013年6月18日 (二) 15:36 (UTC)回复

(O.O)(o.o)(V.V) 2013年6月18日 (二) 11:44 (UTC)回复

再次申诉 编辑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複檢,申诉被拒绝。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见下面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经过检查,管理員決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已经用户查核确认
  處理人:Jimmy Xu  ·  · 2013年6月19日 (三) 13:04 (UTC)回复

我真的不是李煌!我看了这个页面了,这的的确确有误!User:Nikita YUser:Cat Under Stars是我曾经合法使用的傀儡,我也曾在其用户页上注明,不信请看[1][2]。我确实注册过User:(O.O)(o.o)(V.V)BOT,不过我还从来没使用过这个账户,这个账户是我将来给自己制造的机器人用的,不信请看这里。唯独User:影或者User:影舞者确实是我曾经非法使用过的傀儡,而我已经因此而受到过封禁。在这次封禁之后,我从来没有进行过任何破坏,只是违反过一次拉票规则,在因此而被封禁期间,我使用Nikita Y绕过封禁,只是为了授予两枚星章。User:李 皇User:李黄的的确确不是我创建的。这两个账户估计是和我使用同样的公有IP地址的破坏者创建的。请您及时查明真实情况,及早解封。谢谢!!(O.O)(o.o)(V.V) 2013年6月19日 (三) 02:53 (UTC)回复

帐户查核不单单关注IP地址,而且请求复查的其中一个用户使用过代理。请不要低估Checkuserer及管理员的水平谢谢。--广雅 范 illness 2013年6月19日 (三) 12:49 (UTC)回复

中国人民解放军62316部队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中国人民解放军62316部队」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页面的内容,您可联系管理员,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6月21日 (五) 04:51 (UTC)回复

井干结构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井干结构」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討論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適合维基百科。請参与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讨论期间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6月21日 (五) 05:00 (UTC)回复

贵族学校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贵族学校」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页面的内容,您可联系管理员,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6月22日 (六) 00:57 (UTC)回复

已反馈 编辑

我已经给kegns发信了,希望他能给你一个公道吧。S. Wang-->中文维基条目已达70万!! 2013年6月22日 (六) 10:01 (UTC)回复

可否解封? 编辑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複檢,申诉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按照该用户的说法,该用户已经承认错误,并申请解封。--GZWDer留言2013年11月1日 (五) 06:39 (UTC)回复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诉,並予以解封或缩短其封禁期限。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用户已认错。
  處理人:广雅 范 2013年11月5日 (二) 00:15 (UTC)回复

請問可不可以解封User:(O.O) (o.o) (V.V)呀?佢很想再次編輯,[1]給他/她一次機會,可以嗎?我可沒有惡作劇,我認真的。 Wolffy !!!商量一下 2013年10月18日 (五) 14:47 (UTC)回复

请post出「承认错误」及「很想再次编辑」的编辑diff连接。--广雅 范 2013年11月4日 (一) 04:45 (UTC)回复
  1. ^ User_talk:(O.O) (o.o) (V.V)在此無法顯示,請見諒
在talkpage 頂部。 Wolffy !!!環校跑去 2013年11月4日 (一) 13:4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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