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典范条目/2006年第6周

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
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

香港主權移交,中方常簡稱為香港回歸,指香港主權於1997年7月1日英國移交至中華人民共和國,結束一百多年的殖民地歷史一事。英國香港的管治源於第一次鴉片戰爭,當時清朝戰敗後於1842年簽訂的《南京條約》,將香港島割讓給英國1860年清朝再將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南部份割讓交由英國管治。1898年,清朝向英國租借新界99年。1982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英国政府開始舉行談判香港前途問題,最後在1984年簽訂《中英聯合聲明》,決定1997年7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將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對香港島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新界等一切英國管治的土地行使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