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应琦(1564年—1645年),景韩,号玉华[1]直隶安庆府桐城县[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注: 吴玉华也可以指: 中国大陆女演员

生平 编辑

吴应琦是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进士,获授太常寺博士,调任浙江道御史巡按云南,制止黔国公沐启元骄纵的行为,并修建学宫及减免贡金;又巡视顺天永平保定河间,宦官们都不敢放肆[2]

弘光帝继位,吴应琦改任刑科给事中,上陈周仲琏品格卑劣,请求送往大理寺,不久移官大理少卿后归乡。

隆武帝即位,召用他和杨锡璜熊维典,升任大理寺卿,再转为太常寺卿,不久去世,虚岁八十二[3]

家族 编辑

有子吴用钞

引用 编辑

  1.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吴应琦,玉华,易三,戊寅九月十八日生,桐城籍休宁县人,甲午四十四,会一百九十二,三甲一百五十一,大理寺政,乙巳授太常寺博士,庚戌考选,壬子授陕西道御史,巡北盐法,甲寅云南巡按,庚申除浙江道,本年巡视光禄,辛酉顺天巡按,壬戌升大理寺左寺丞,乙丑升右少卿,丙寅升南大理寺卿,戊辰致仕。曾祖希周,贡士;祖孟科,庠生;父一贯,庠生。
  2. ^ 2.0 2.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传第二十》:应琦,字景韩,桐城人。万历三十二年进士。授太尝博士,迁浙江道御史,巡按云南,戢沐藩骄犷,修学宫,免贡金。巡视顺、永、保、河,诸珰不敢犯。
  3.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传第二十》:绍宗即位,(杨锡璜)与熊维典、吴应琦同召。……安宗立,改刑科给事中,陈周仲琏卑污无耻,请下理。移大理少卿归。福京擢卿,改太尝。未几卒,年八十二。子用钞,事别见。

参考文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