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塔布
怀塔布(满语:ᡥᡡᠸᠠᡳ᠌ᡨ᠋ᠠᠪᡠ,穆麟德转写:Hūwaitabu;?—1900年),字绍先,叶赫那拉氏,满洲正蓝旗人。大学士瑞麟子。
由荫生授刑部主事,晋员外郎。以父恤典擢四品京堂,累迁礼部尚书,充内务府大臣。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礼部主事王照上书言事,被怀塔布阻拦,久不肯代奏。七月,以抑格言路,首违诏旨,夺礼部尚书怀塔布、许应骙,侍郎堃岫、徐会沣、溥颋、曾广汉等职。未几戊戌变法失败,慈禧太后训政,起授左都御史,复充内务府大臣。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八月,授理藩院尚书、镶红旗满洲都统,管理圆明园八旗、包衣三旗官兵事务,并鸟枪营事务。九月,兼署礼部尚书。十一月,卒,赠太子少保,谥恪勤。
参考文献
编辑- 《清史列传》 卷58 怀塔布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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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松溎 |
清朝工部满尚书 光绪十九年九月乙酉 - 光绪二十二年四月庚寅 1893年10月15日 - 1896年6月6日 |
继任: 刚毅 |
前任: 宗室昆冈 |
清朝礼部满尚书 光绪二十二年四月庚寅 - 光绪二十四年七月庚午 1896年6月6日 - 1898年9月4日 |
继任: 裕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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