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寿春直隶天津(今天津市)人,清朝将领,武探花及第。官至福建延平营副将

道光二十年(1830年)一甲三名武进士。授二等侍卫,值内廷,曾拿获入宫疯犯,以功赏头等侍卫。俸满引见,展示弓法,中的五箭,赏戴花翎,授福建督标左营参将,升浙江杭州城守营副将,调福建延平营副将。从征小刀会,屡立战功,守城八个月,积劳成疾,卒于城楼之上。朝廷从优抚恤,荫一子,世袭恩骑尉[1][2]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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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光绪《重修天津府志·卷十八·选举》页二十三:道光二十年庚子预行正科 武进士 李寿春,天津探花,官至福建延平副将。有传。案:举人无考。
  2. ^ 《大清畿辅先哲传·第八·名将传一》二八八:其后,天津又有李寿春者,道光二十年一甲三名武进士。侍卫内廷,获入宫疯犯,赏头等侍卫,俸满引见,中五箭,赏戴花翎,授福建督标左营参将,升浙江杭州城守营副将,调福建延平营副将。剿征会匪,屡立战功,守城八阅月,积劳成疾,殁城楼上。事闻,优恤荫一子,世袭恩骑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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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清畿辅先哲传》
  • 《重修天津府志》,沈家本、荣铨、蔡启盛、徐宗亮,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