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偕得(1945年[1]台湾屏东[2]中华民国检察官。

林偕得
性别
出生1945年(78—79岁)
日治台湾高雄州恒春郡车城庄

 中华民国台湾省屏东县车城乡
国籍 中华民国
语言国语台语
教育程度国立中兴大学法商学院
(今国立台北大学)法律学系
特种考试司法人员乙等考试推事检察官科及格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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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偕得毕业于国立中兴大学法商学院(今国立台北大学)法律学系,于2004年获第四届国立台北大学杰出校友。1972年特种考试司法人员乙等考试推事检察官科及格。历任基层检察官,台东地检署屏东地检署桃园地检署板桥地检署检察长、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检察长,法务部参事及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官等职。2010年3月19日,行政院发布代理检察总长曾勇夫接任法务部长,最高法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林偕得代理检察总长。[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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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台当局宣布林偕得代理“检察总长”》中称其现年65岁,案2010年65岁,故可推知其大约生于1945年。
  2. ^ 财讯1997年第178-179期,第32页
  3. ^ 台当局宣布林偕得代理“检察总长”,中国网,2010-03-19. [2013-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1-05). 
司法职务
前任:
曾勇夫
(代理)
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
2010年3月—4月
(代理)
继任:
黄世铭
前任:
黄世铭
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
2014年4月
(代理)
继任:
颜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