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边的错误 (小说)
《河边的错误》是余华的一部中篇小说,最初发表于《钟山》1988年第1期。后来作者的小说选集《偶然》(1991)、《河边的错误》(1992)、《世事如烟》(2004)也收录了这部作品。[1]2023年,这部小说被改编为同名电影。[2]
河边的错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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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余华 |
类型 | 中篇小说 |
语言 | 简体中文 |
发行信息 | |
出版时间 | 1988 |
出版地点 | 中国大陆 |
情节
编辑一个小男孩在河边玩耍时发现了一个人头,被害者是住在老邮政弄的幺四奶奶。她18岁死了丈夫,一个人过了48年,无儿无女,自己常年养着一群鹅。大人们不相信男孩的报告,直到他告诉了其他孩子,消息才传出去。刑警队长马哲介入了调查,之后他们找到了农机厂的年轻人王宏,和他的朋友、35岁的孤僻单身汉许亮,许当时也在河边发现了人头。另外他们还约谈了一个当时在河边摔倒过的女孩。这时,另一嫌犯——一个疯子出现在众人视线内,有人看见案发当天他拿着水淋淋的衣服和柴刀在河边出现。幺四婆婆曾在几年前收养了疯子,生活热闹了起来。最终,在他的房间发现了做案的柴刀。
疯子又杀害了一个35岁的新婚丈夫,然而,法律却无法制裁他,只能将他送入精神病院。许亮因为两次都在现场,担心受怀疑而自杀未遂,刑警队的小李怀疑他是疯子的串谋者。两年后,精神病院因为无法忍受疯子,将他送回了镇上,这次他又杀害了当年发现他犯案现场的孩子。自称三次都看到了人头的许亮自杀了。为了结束这一切,马哲在河边找到了疯子,将其枪杀。为了让其免刑,局长让马哲假装精神病。小说的末尾,马哲住进了精神病院。
风格
编辑《河边的错误》将写实性叙事与侦探小说写法相融合,形成了一种先锋的风格。这种非典型的叙事风格达到了“陌生化”的效果。作为写实文学,小说的叙述基本按时间线性安排,注重细节,而避免了宏大叙事。另一方面,小说具有侦探小说紧张刺激的特点。凶案现场被设置得十分离奇:凶手总是把尸体埋起来形成一个土堆,再把受害者被砍下来的头颅放在上面。然而,这又不是一部典型的侦探小说:杀人者疯子很快浮现,但他并不是一个高智商、善与警方周旋的人,而是除了疯狂什么也没有。最后的结局也不是警察的胜利——警察马哲只能以同样疯狂的行为结果了凶手。[1]
在小说的第一章,马哲搜查了疯子的家,已然确定了凶手。然而结局的完美性却被凶手的疯子身份破坏了——他无法被法律制裁。随后,疯子被马哲枪杀,本来已然收尾的故事因为马哲后续不确定的命运再度打开。最后,马哲为了免罪,陷入了自证精神病的荒诞。他曾坚持正常思维,但最终完成了与众人的合谋。他到底是假装精神病,还是变成了真正的疯子,成为了留给读者的疑问。在小说文本中,作者一次次靠近“完满结局”,却又旋即打破重新出发,可以看作对后现代主义主张“拆解”的一种实验。[3]
余华在小说中还采取了空缺叙事的策略。案件的证物、凶手、手法和动机,在小说中都不甚明确。这种写法能够使得内容更具平衡性,并拓宽了主题。小说全篇采用的是第三人称叙事,然而有的是上帝视角,有的是限知视角,作者在不同视角之间实现了自如的切换。作者对人物的特征刻意做了模糊化处理,有的人物仅以“疯子”、“朋友”、“妻子”、“孩子”、“他”指代,增加了叙事的偶然性和普遍性。[4]
主题思想
编辑小说中被定为凶犯的是一个疯子,而其他主要人物也具有疯癫倾向。吉林大学的王学谦认为,幺四婆具有受虐狂特点,收养疯子是为了性满足。工人许亮因被调查,认为自己脱不了干系,并将仅仅看到一次凶案现场的自己幻想成三次案件的目击者,最终因心理崩溃而自杀。通过这些描写,余华写出了人性本能的强大,本能才是人品质和行为的主宰。马哲背后的法律与正义,无力面对疯子的肆意攻击,而代表了人道、文明的精神病院也不能将这个疯子治愈或隔离。小说由此揭示了我们日常所遵循的那些价值的脆弱性。[1]
作家残雪认为,这部小说是对“灵魂永恒的疑案”的侦查。河边的景象既弥漫着死亡气息,又代表了自由与超脱。小男孩身上有强烈的生命力,盲目的进入了探索的游戏,借此他满足了童心,最终死亡不可避免的降临到他身上。女孩则是偶然发现河边的诱惑,它美丽惊人却又吓坏了她,她的人生从此不可避免的改变了。而许亮在一潭死水中彷徨了多年,而疯子给他展现的真实是他潜意识里渴望的。他的内心经过了剧烈冲突,一方面希望事情悄悄完成,另一方面也怕死,以至于执行了两次才自杀成功。而35岁的工人则比许亮果断,虽然挣扎着想要留下活的痕迹,但最终积极赴死。幺四婆婆则是一位孤独者,她所养的鹅象征她心内的秘密。直到60多岁,她行尸走肉般的生活才被疯子唤醒。虽有疯子对她的虐待,可这却是她唯一活着的证明。她将一生积蓄编制进麻绳,这种编织行为带有艺术家的气质,反映了她的创造天分。而疯子,则是死寂小镇上唯一的活人,是他给人们带来了变化,让人们紧张、突围。最后,是马哲继承了幺四婆婆和疯子的活法,去走自己的路。[5]
华南师范大学的陈鑫认为,小说中幺四婆婆养的那群鹅象征着真实。马哲踩中鹅群,天开始变亮,疯子进入他的视野后,鹅群上岸,变得模糊,这实际上隐喻着马哲的心理变化。鹅见证了一切,却无法说话,代表了真相虽存在,却注定隐没于黑暗。这实际上传达了作者的思想:“对于任何个体来说,真实存在的只能是他的精神”。[6]
天津大学的郝子靖认为,若疯子是真凶,则他是人类“无意识”的象征,他杀人没有明确动机,而只是源自人性的恶。而他杀完人之后的“洗衣服”动作则象征着赎罪。余华以此揭示出了人性的善恶两面。而那些去过河边的人,除了孩子以外都试图洗脱嫌疑。这种写法是对当时法律中“有罪推定”的批判。[4]
宁波大学的戴建征认为,小说中有一个隐藏主角——就是那个畸形的社会。里面的人物刚刚走出了文革,心里有太多的恐惧与阴影,最后多数只能成为随波逐流者。他们在物质主义的重压下,精神逐渐沦为了荒漠。[7]
参考资料
编辑- ^ 1.0 1.1 1.2 王学谦. 每个人都是疯子:论余华中篇小说《河边的错误》的先锋特质.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2, (6): 1–4. CNKI SLXS201206002 .
- ^ 程波. 《河边的错误》:文学的资源与改编的突破. 电影艺术. 2023, (6): 62–65. ISSN 0257-0181. CNKI DYYS20230600 .
- ^ 胡和平; 丁灿. 《河边的错误》结尾对侦探小说叙事语法的突破. 文史博览(理论). 2008, (8): 28–29. CNKI WSBL200808016 .
- ^ 4.0 4.1 郝子靖. 余华小说中的叙事空缺——以《河边的错误》为例. 名作欣赏. 2019, (20): 153–156. CNKI MZXS201920059 .
- ^ 残雪. [异端境界]之二 灵魂疑案侦察——读余华的小说《河边的错误》. 书屋. 1999, (2): 50–53. ISSN 1007-0222. S2CID 173686272. CNKI SHWZ199902024 .
- ^ 陈鑫. 悖谬的真实:《河边的错误》之锋芒再探. 黑河学刊. 2013, (9): 24–25. ISSN 1009-3036. doi:10.14054/j.cnki.cn23-1120/c.2013.09.010. CNKI HHXK201309014 .
- ^ 戴建征. 疯癫里的秩序——论余华的小说《河边的错误》. 名作欣赏. 2014, (29): 46–47. CNKI MZXS201429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