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粹案
军事案
精粹案,是中华民国政府继精进案裁军之后,为继续实现军队国家化、中华民国国军建构法制化及募兵制等目标,所进行的组织调整计划。精粹案后,下一个裁军计划则是勇固案(已遭终止)[1]。
兵力规模
编辑运用美军现役科学模式模拟工具[哪个/哪些?],以“打”求“装”,以“装”精算“主战兵力员额概数”,并经不断反复模拟验证与分析评估,具公正客观立论基础[来源请求]。2014年国军总兵力21.5万人,为达成防卫作战最低兵力需求;国军将官员额亦将由现行393员调降为292员[2]。
组织架构
编辑- 由6司、6室25处,调整为4司7室28处。
- 成立“总督察长室”、“国防采购室”,并引进“政风室”;中山科学研究院转型为行政法人。
- 将现行国防部陆军司令部、国防部海军司令部、国防部空军司令部、国防部联合后勤司令部、国防部后备司令部、国防部宪兵司令部等6个司令部,整编为国防部陆军司令部、国防部海军司令部、国防部空军司令部 3个司令部;裁撤国防部联合后勤司令部;国防部后备司令部、国防部宪兵司令部降编为指挥部,并隶属国防部参谋本部。
- 由7室28处(中心),调整为6室23处(中心)
- 成立“训练参谋次长室”、裁撤“军务办公室”。
- 编成“防空导弹指挥部”。
- “灾害防救”列为国军中心任务之一,各军种兵力结构,依战略、战术及装备机具获得等配合调整,达到平时能救灾,战时能作战目标。
- 维持各军团指挥部及防卫指挥部兵力架构。
- 维持各军团指挥部所辖装甲兵旅、机械化步兵旅及新训步兵旅等战略基本单位。
- 后备司令部辖各新训步兵旅移编各军团指挥部。
- 特种作战指挥部裁撤下属第862、871群及下辖群部连,直接指挥管制各特种作战营。
- 联勤司令部整编合并为“陆军后勤指挥部”,负责三军通用后勤作业。
- 维持现行舰队及陆战队兵力架构。
- 舰(战、大)队实施整编合并。
- 陆战队基地警卫旅降编为防空警卫群,纳编陆军两个宪兵营改组整编为海军防空警卫第一、二营。
- 维持作战、防空指挥部及各作战联队兵力架构。
- 依防空武器获得期程,适时检讨汰除老旧武器装备单位。
执行进度
编辑- 不涉及组织法之兵力结构与员额调整,于2011年至2014年渐次执行[2]。
- 组织法(国防六法)修正已于2013年1月1日施行,涉及组织法修正之单位,将陆续实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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