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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http://www.wahkay.org/chistory.htm

其他宗教改革运动

1 重洗派

1.1. 寂静派

1.2. 革命派

1.3. 门诺会

1.4. 浸信宗

1.5. 重洗派神学

2 灵恩派 3 亚米纽斯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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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改革运动

1. 重洗派(Anabaptism)   是不同见解的宗教团体,染有中世纪末的神秘敬虔思想,有激烈的社会改革思想,故他们常把社会主义和宗教异像结合,吸引很多低下阶层如工匠、劳工、农民参加,虽然他们有很多派别和来源,但其特点总括为:1.否认婴孩洗礼,信徒须重洗2.他们与国家教会不相往来,相信真正教会是真实信徒的团体3.重视内心之光。

重洗派分类

1.1 寂静派   寂静派,其领袖为胡伯迈尔(Balthasar Hubmaier),原为天主教徒,三十岁时,受聘在英国讲授神学并任传道人。1523年公开承认改革宗信仰,后转入重洗派思想。1525年重洗,自命直接从上帝领受启示,天主教与改革宗同时逼害他,逃到莫拉维,后被天主教逮捕,1528年被处死。另一领袖模利诺斯(Miguel de Molinos d.1697)在他的灵修指南(The Spiritual Guide)中系统地表达了寂静主义的要点。他们以圣灵在内心之语,高于圣经之道,主张在安静中,神秘地自我投降于上帝,以求得平安和得教的确据,由这种神秘联合而唤起内心之光或内心之语。反对外在的礼仪,成为极主观的宗教。


1.2 革命派   除闵次尔(Thomas Munzer)外,有贺弗曼(Hoffmann)提出基督在1533年再来作王统治圣徒,烘面包师马提斯(Jan Mathya)倡言他是启11:3的另一个见证人,主张强迫设立圣徒新国度,杀戳不敬虔的人,来丁约翰(John of Leyden)也算作这一派的人。


1.3 门诺会(Mennonites)   自闵斯特暴乱失败后,在德的重洗派四散。1536年有门诺(Menno Simons 1492-1559)力挽狂澜。氏曾任天主教神甫,因读圣经而对天主教产生怀疑。1536年辞去神甫重新受洗,门诺反对狂热组织,不久清洗了重洗派中末世及革命的狂热成分,用25年周游荷兰及德国重新组织沮丧的重洗派,建立了门诺会,主要分布在东德。1778年迁俄,19世纪末移民美国、加拿大。其特点如下1.个人归正重新受洗为标志2.否认原罪及婴孩洗礼3.不准武装,作官起誓,属世娱乐4.世俗事顺服掌权,但以不违背上帝的道为限5.否认国家治理教会6.严厉监视会友7.濯足8.否认圣礼内在价值。


1.4 浸信宗(Baptists)   溯源于重洗派,清洗了末世启示及革命的狂热,十七世纪时起源于英国,保留了公理宗教会制度,否认婴孩洗礼,教义上则追随加尔文,后来因教义分裂为拥让加尔文的称为正常/特别浸礼宗(Regular/Particular Baptists),拥护亚米纽斯则称为普通/自由意志浸礼宗(General/Free-will Baptists)。十七世纪又有安息浸礼宗(Seventh-day Baptists)。传到美国后,发展很快。1868修订了“美国自由意志浸礼派信条”,为浸礼宗有历史的宣言书。但很多派别不跟随信条,由会友决定信仰。


1.5 重洗派的神学 由于重洗派的起源及发展特殊,故很难一概而论,综观在历史上的重洗派,可归纳如下要点:

A) 教会论

i) 重洗派并没有刻意要建立其神学体系,他们关心的是实际信仰生活问题。

ii) 对教会的了解:要重建使徒教会,教会是一个聚会、群体、一群殉道者聚居的地方。教会的成员是真实信徒,他们没有任何组织、制度,却强调关系、分享、与互利。他们强调教会纪律,却不强调领袖的特殊地位。反对暴力,对异教也很容忍。

B) 圣经论   肯定改教运动之唯独圣经观念。认为旧约有价值,但不足够,新约超越了旧约。福音书(特别是登山宝训)特别被推崇。


C) 对社会之态度

i) 强调政教分离,基督徒已迁入光明的国度去,故反对战争和暴力。

ii) 教会在社会内,提供一个别的选择,使人可以离开这个罪恶的世界。基督徒尽可能不接触世界,包括不注册结婚(社会无权就婚姻立法)、不上法庭、不宣誓。他们被视为无政府主义者。

D) 其他

i) 水礼:水礼是是那些已信耶稣的人主动行动,故只有信而受洗believers” bapitsm。

ii) 门徒训练:强调受苦(殉道)是学效基督一个主要途径。

iii) 末世:基督重回,前千禧年派。

iv) 领袖:大致上没有圣职与平信徒之分,民主会众制。


2. 宗教改革的灵恩派

  在路德的宗教改革期间,其中激烈要算多马闵次尔(Thomas Munzer 1488-1525)。他是带领农民运动的领袖,自称有直接启示,重视内里的话,不满意路德因信称义及唯独圣经,指出必须有属灵经验。主张用武力推翻不公义制度。1525年农民暴动为诸侯所平。   闵斯特(Munster)革命(1534-35)。1534年在Westphalia 的Munster 地方,一位荷兰的John of Leyden 宣称他被圣灵带领,前来领导建立一新耶路撒冷,此时Munster市议会由一位重洗派领袖Bernard Rothmann 领导,二人宣称世界皆陷在罪中,只有Munster城的人得救。John 自立为新锡安王,颁布法律,并以旧约为根据,容许多妻制(Rothmann 本人有九位妻子)。Rothmann 发布,号召各地人民叛变建立基督王国,他的一位进随者到荷兰策动Amsterdan 之叛乱后失败被杀,到了翌年,Munster 主教的军队攻入城处决所有重洗派领袖,使重洗派蒙上羞名,也使重洗派在德国的势力消失无余。


3. 亚米纽斯主义(Arminianism)   加尔文主义的神学思想,由于太严峻而产生一种反动,尤以荷兰为甚,因荷兰人本主义的传统思想从未消灭。这种反动的思想以亚米纽斯(Jacobus Arminius 1560-1609)及其门人为主。   亚米纽斯之先世均于荷兰争取自由时期丧生,因得友人之助,从1578-1583年,才能在来丁大学受教。后来他得阿姆斯特丹商会的资助往日内瓦去了。1588年他在阿姆斯特丹任牧师职,受赞扬为一位心境和平的宣道者与牧师。1603年他被推举为来丁大学神学教授,以迄逝世。亚氏为人不好争辩,但反对堕落前论与上帝预定人的永生及永死,亚米纽斯将这些问题仔细研究考察,对于无条件的预定教理全部表示怀疑,而断定人有自由。这种自由虽与墨兰顿所论的见解相符,却与纯粹的加尔文主义格格不入。于是剧烈的争辩发生于亚米纽斯及那主张无条件的预定论者的大学同事哥马拉斯(Franz Gomarus 1563-1641)之间,不久荷兰信义宗大为这种争辩所激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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