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Chithree!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兴趣与贡献,希望您会喜欢这里。除了欢迎辞以外,也请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有问题?请到互助客栈询问,或在我的对话页提出。别忘记:讨论后要签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个波浪纹“ ~~~~ ”。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
- 阅读新手应该注意的七种常见错误、理解维基百科的立场与常见注意事项。
- 有任何编辑上的问题?请试试IRC即时讨论。
- 不知道有什么可写?条目请求、最多语言版本的待撰条目、缺少的传统百科全书条目和首页的缺失条目中列出了许多维基百科目前还没有的条目,欢迎您来撰写!
- 希望您能享受共同编写百科的乐趣,成为一名充实的维基百科人。
-- -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自然条目提升地质、灭绝与日月食专题于 2016年1月28日 (四) 16:58 (UTC)
郭冠英
编辑(:)回应 1. 二倭并不是指台湾人而是指跟他政治立场不同的人。
2. 就算你能证明他认为整体外省人比较高级(况且没有),也无法推论出,他在《绕不出来的圆环》讲“高级外省人”的是种带有优越感的用法,这里的“高级外省人”是自称,认为其他外省人比较高级逻辑上也无法推论出认为自己比较高级,除非有其他证据。还有你现在是拿郭冠英的B文章去解释A文章(还解释错误),问题是A文章本身上下文就已经有充分证据证明他的“高级外省人”是种自嘲讲法,简单讲你的所谓证据都是张冠李戴。 Wttwcl(留言) 2016年2月7日 (日) 20:57 (UTC)
(:)回应2
- 你给的新资料还是无法清楚说明:二倭是指全体台湾人。
- 还有“二倭”这词,定义并不明确,不同文章可能指涉不同团体,在你最先提到那篇文章,从上下文跟前后发生的历史来讲,指的应该是跟他政治立场不同的人。你现在是拿郭冠英的b文章去解释他的a文章,现在b文章有争议了,又拿c文章去解释b文章,你这样子会扭曲原始a文章的意思。就跟你讲a文章上下文意义已经很明显了,你这是标准的脱裤子放屁 - 多此一举。
- “高级外省人”是自称,你给的所谓证据都是想证明“他称”,也就是他认为:“别人”比较高级,认为别人高级无法推论认为自己比较高级,自称跟他称你是分不出来吗?我之前就说过两者不同了。简单讲他认为某些人比较高级,无法推论出他认为自己是这个高级集团的一员,事实上郭冠英自己讲过:他顶多算是中级,这有很难懂吗?这种简单的逻辑不要我一讲再讲好不好...
Wttwcl(留言) 2016年2月8日 (一) 16:54 (UTC)
(:)回应
- 郭冠英已经清楚说明二倭是台湾人,不是你自认为不是,就不是。
- 郭冠英已经在2011-07-09自己推翻自己的调侃说法,他说:现在我又变了,我确实瞧不起那些低级的人,还是我前面的说法对,外省人集中国菁英,确实比二倭高级。这是他自己针对“绕不出来的圆环”这文章的最新看法,不是你自认为不是,就不是。你新增的引述,是2009年,仍是旧的,他是在2011年自我更新。
- 你说不是“自称”,你可以改别的形容方式,但不会是“自我解嘲是”,因为他自己已在2011-07-09自己推翻自己的调侃说法。
- 请你思考清楚现在争议的冲突点是什么。条目内,目前引起我们冲突的讲法,是“结果论”,为要他的“高级外省人”说一个形容及评论,那么,既然仅能只有一个,当然是以郭冠英他本人的最后讲法做为形容及评论。你讲的“自我解嘲是”,或者是更精准的讲法“自我调侃是”,这在过程中是成立的,这是“过程论”,你的论述,在2009年是正确的,但在2011-07-09就不再正确,这样,你了解吧!
- 我并不是无视你的证据,你的证据曾经成立,只不过,在2011-07-09后他自己又已确定不是调侃。你下次再更改,要改成没有争议的方式,请你要改成“过程论”,是依2011-07-09他自己的说法去改,把他的心路历程改变都写上去,也就是曾经自我调侃,后来又变成非自我调侃,及2009年的“他顶多算是中级”也加回去,那么,就能一方面仍维持你的修改(但要把'解嘲'二字改成他自己的用字'调侃'),也不会引起争议。
Chithree(留言) 2016年2月9日 (二) 15:22 (UTC)
(!)意见
- 郭冠英只用二倭来骂人,并没说二倭的指涉对象,说二倭一定是指台湾人,纯粹是脑补。
- 就跟你讲过了,这段话郭冠英只说外省人之中有些比较高级,他并没说他是这高级阶层中的一员。这是我第三次讲同样道理了,这有这么难懂吗?
- 郭冠英讲的话他自己最有解释权,我已经给出证据,郭冠英自己说“高级外省人”这是种调侃的讲法,你还真有趣,认为你比原文作者还了解他写作时的心态,不要一直脑补还不自知好吗。Wttwcl(留言) 2016年2月10日 (三) 02:34 (UTC)
(:)回应 你无视我提的直接证据,一直做你个人片面的解释,我解释你又不听,你只能找管理员仲裁。 Chithree(留言) 2016年2月10日 (三) 10:31 (UTC)
(!)意见 你有证据?笑话,别的不要讲,请问郭冠英清楚定义二倭=台湾人的证据在哪里?请你拿出来,你说二倭=台湾人纯粹是你脑补,没有清晰的证据证明你论点。你赶快给出郭冠英清楚定义二倭=台湾人的证据,给不出就不要继续坚持错误的观点。 Wttwcl(留言) 2016年2月10日 (三) 12:2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