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创建的条目台湾艺术电视台可能侵犯版权 编辑

您创建的条目被认为同他人的文字雷同快去看看怎么回事。

维基百科只接受公有领域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的内容,如果希望文字内容继续留存在维基百科上,请: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文字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内容,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适用于复制他人内容,且无法获得授权者;
  • 申诉 - 这可能只是个误会。

谢谢您的合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4月13日 (三) 07:39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台湾艺术电视台可能侵犯版权 编辑

您创建的条目被认为同他人的文字雷同快去看看怎么回事。

维基百科只接受公有领域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的内容,如果希望文字内容继续留存在维基百科上,请: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文字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内容,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适用于复制他人内容,且无法获得授权者;
  • 申诉 - 这可能只是个误会。

谢谢您的合作。—Nivekin请留言 2011年4月13日 (三) 07:40 (UTC)回复

台湾艺术电视台 此条目是由台湾艺术电视台股份有限公司以Tacttv账号 所新增及编辑 所有内容来自台湾艺术电视台官方网站http://www.tacttv.com/ 均授权于 台湾艺术电视台 请协助该如何恢复内容 Tacttv (留言) 2011年4月13日 (三) 09:35 (UTC)

  • 感谢您的建议 由于是新手还请多多包涵。 已经于 临时页面 重写内容 请问接下来要如何处理呢?? 另外 如果要放电视台logo图 要如何避免相同的侵权疑虑。--Tacttv (留言) 2011年4月14日 (四) 07:42 (UTC)回复

台湾艺术电视台快速删除通知 编辑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并在讨论页中说明。您也可以同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Amazingloong (留言) 2011年4月13日 (三) 07:4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