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规范(Sexual norm)是指个人或是社会对于规范,大部份的社会对于性有一定的规范,定义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人之间的性活动才是符合性规范的行为。特定条件包括性别年龄最低合法性交年龄)、不是血亲(避免近亲性交)、人种(例如种族通婚)、社会角色及社会经济地位等。

在大部份的社会中,社会规范会是许多不同类型行为形成的光谱,而不是单纯将行为只用“可接受”及“不能接受”来分类。许多行为会被不同的人认定为“较可以接受”或是“较不能接受”,而认定的原因和个人对该行为的想法有关,也和该文化的特质有关。依照性学研究的资讯来看,许多一般人私下的性生活和大众认为的性规范有相当的不同。

若正面看待非限制性的性规范,可以称为性自由、性革命自由恋爱限制性的性规范,若负面看待可以视为是性压抑,若是正面看待,会视为鼓励贞操或是性自制。一些不符合规范的性行为会有特定的负面词语,例如性虐待或是性偏离

社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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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社会中有些人已将性规范从传统定义中放宽,定义性规范是不包括性偏离以内的性行为。不过此定义方式需要列一长串的性偏离清单,而其中会隐含了对文化性规范的假设。近来在西方社会,知情同意性偏离比较可以接受,特别是“任何在知情同意成年人之间进行,没有其他不合法事宜的行为。”

态度的自由化也造成了许多国家同性性行为的非刑事化,包括英国1957年的《沃尔芬登报告》。

在西方国家也渐渐将连续式单配偶制(serial monogamy,不断更换伴侣的单一配偶关系)视为是正常的异性恋生活方式。对于长期的同性伴侣关系也越来越多认可(参考同性婚姻)。

目前也越来越多接受不在教堂、法律或是国家认可婚姻形式下的伴侣关系。

此一性解放的趋势和保守主义的趋势恰好相反,保守主义倾向保留原来的性规范,鼓励年轻人选择传统接受的角色、信仰以及行为,反对滥交,在结婚前过性禁欲的生活。

保守主义的趋势和性解放的趋势恰好相反,且认为性解放是破坏社会的力量。多半是信仰较虔诚的人较容易有此相法,常见于美国的基督教、中东及亚洲的伊斯兰教、或是以色列的哈雷迪犹太教。这些国家也比较会对非传统性行为或是性解放有强烈批评。

不论是亚洲或是欧美的文化中,有些国家因为上述二个趋势的冲突,以及社会控制及性规范接受程度的差异,带来社会的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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