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维京(1549年—1595年),字可大,号讷斋,江西吉安府万安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朱维京

大明光禄寺丞
籍贯 江西吉安府万安县
字号 字可大,号讷斋
出生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十一月初九日
江西万安县
逝世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十月十一日
江西万安县
配偶 娶邹氏,封孺人(邹守益女)
亲属 (子)朱大夏
出身
  • 隆庆四年庚午科举人
  • 万历五年丁丑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顺天府乡试第三十二名。万历五年(1577年)丁丑科会试第五十六名,殿试三甲第一名进士[1][2][3]。授大理评事,进右寺副。万历九年(1581年)京察,谪汝州同知,改知浙江崇德县张居正死后,入为工部屯田主事,甲申奉使归省,丁父忧。服除,补兵部车驾司,典太仆马政,十六年主戊子科广东乡试,官至光禄寺丞。[4]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神宗下并封三王诏书,朱维京最先上疏反对,革职为民。家居一年余,卒。天启年间,追赠太常寺少卿。《明史》有传[5]

家族 编辑

曾祖父朱宠,累赠资德大夫正治上卿太子少保工部尚书;祖父朱鹏,封郎中累赠资德大夫正治上卿太子少保工部尚书;父亲朱衡,号镇山,曾任太子太保工部尚书。前母刘氏(封安人 累赠夫人);母刘氏(累封夫人)[6]

参考文献 编辑

  • 于慎行《明故光禄寺丞讷斋朱公墓志铭》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4. ^ 《江西通志》
  5. ^ 《明史·卷233》:朱维京 ,字大可,工部尚书衡子也。举万历五年进士,授大理评事,进右寺副。九年京察,谪汝州同知,改知崇德。入为屯田主事,再迁光禄丞。火落赤败盟,经略郑洛主和,督抚魏学曾、叶梦熊主战。维京请召洛还,专委学曾等经理。及学曾以宁夏事被逮,复抗疏救之。二十一年,三王并封诏下,维京首上疏曰:“往奉圣谕,许二十一年册立,廷臣莫不延颈企踵。今忽改而为分封,是向者大号之颁,徒戏言也,何以示天下?圣谕谓立嗣以嫡,是已。但元子既长,欲少迟册立,以待中宫正嫡之生,则祖宗以来实无此制。考英宗之立,以宣德三年;宪宗之立,以正统十四年;孝宗之立,以成化十一年。少者止一二龄,多亦不过五六龄耳。维时中宫正位,嫡嗣皆虚,而祖宗曾不少待。即陛下册立亦在先帝二年之春。近事不远,何不取而证之。且圣人为政,必先正名。今分封之典,三王并举。冠服宫室混而无别,车马仪仗杂而无章,府僚庶采淆而无辨。名既不正,弊实滋多。且令中宫苟耀前星,则元子退就藩服,嫡庶分定,何嫌何疑。今预计将来,坐格成命,是欲愚天下,而实以天下为戏也。夫人臣以道事君,不可则止。陛下虽有并封之意,犹不遽行,必以手诏咨大学士王锡爵,锡爵纵不能如李沆引烛之焚,亦当为李泌造膝披陈,转移圣心而后已。如其不然,王家屏之高踪自在,陛下优礼辅臣,必无韩瑗、来济之辱也。奈何噤无一语,若胥吏之承行,惟恐或后。彼杨素、李𪟝千古罪人。其初心岂不知有公论,惟是患得患失之心胜,遂至不能自持耳。”帝震怒,命谪戍极边。锡爵力救,得为民。家居甫二年,卒。天启时,赠太常少卿。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五年丁丑科登科录》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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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三十三》,出自《明史

相关条目 编辑